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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司法奇聞:慣犯被捕150次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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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王后區40歲慣竊塞斯被捕近150次,無保釋放僅10天後再偷Target香氛蠟燭。檢方引用「害上加害」條款,法官設1萬美元保釋金。

紐約州現行的保釋改革法案,禁止法官對小額盜竊(Petty larceny)與入室盜竊(Burglary)等非暴力犯罪設定保釋金。(ANGELA WEISS/AFP via Getty Images)

王后區檢方於周二(8月18日)宣布,一名曾被逮捕近150次的40歲慣竊塞斯(Shaquan Seth),在獲釋僅10天後,就因再次伸出偷竊之手而被警方逮捕歸案。

這名慣竊對特定品牌的香氛蠟燭有著異乎尋常的執念。警方於周一將其抓獲,指控他試圖從王后區傑克遜大道(Jackson Ave)的塔吉特(Target)百貨偷走價值800美元的Threshold品牌蠟燭——而這家門市正是他最喜歡的作案地點。

紐約郵報》上周曾細數過塞斯自2009年以來的離奇犯罪史。他曾多次在同一家塔吉特門市偷竊,光是今年6月就曾一口氣偷走價值600美元的蠟燭。

儘管犯罪記錄驚人,塞斯仍於8月7日被法官無保釋放。原因在於紐約州現行的保釋改革法案,禁止法官對小額盜竊(Petty larceny)與入室盜竊(Burglary)等非暴力犯罪設定保釋金。

然而,獲釋後的塞斯顯然仍未改過自新。法庭記錄顯示,已被該門市列在禁入名單上的他,於周一再次闖入店內,將40罐香氛蠟燭塞進拉杆購物車中,隨後試圖不付錢直接走人,當場被保全控制住,隨後被警方逮捕。

面對這種「抓了又放、放了又偷」的惡性循環,王后區檢察官辦公室此次在法庭上引用了紐約州保釋法中俗稱「害上加害」的特殊補充條款。該條款規定,若被告在獲釋期間持續犯下多起非暴力犯罪,並對他人、社會或財產造成實質損害,法官須對原本可免交保釋金的嫌犯設定保釋條件。

檢方在提審中指控塞斯涉嫌三級入室盜竊與小額盜竊罪,並要求法官將其繼續羈押、不予保釋。

法官聖普雷(Jennifer Saint-Preux)最終裁定將其保釋金設定為1萬美元現金或保釋債券。檢方同時要求,若塞斯最終湊齊保釋金獲釋,必須接受居家監禁(Home confinement)。

塞斯目前已被移送至著名的雷克島監獄關押。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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