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共定「反跨境腐敗」新法擬瘋狂搶奪已轉出中國的資產?
🚨中共現在不但要「關門打狗」,更要「出門抓狗」了。
今天,《反跨境腐敗法草案》已經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首次審議。
官方報導說,「案共六章四十七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我國反跨境腐敗工作的原則、範圍和主張;明確反跨境腐敗工作機制和職責;強化案件辦理和國際合作;明確企業廉潔合規義務;明確法律責任。」
「把跨境腐敗治理、追逃追贓、參與反腐敗國際規則制定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上升為法律,制定一部既體現中國特色,又能獲得國際社會廣泛認可的反跨境腐敗專門法律。」
在我看來,這是中共窮瘋了以後,又一個「狗急跳牆」的舉措,又把前些年從中國賺了錢並轉到海外的人和錢都弄回來。
也有人說,「這是又一部典型的海外跨境鎮壓的口袋罪;讓境外的人也不敢亂說亂動。他們可以隨意來定義誰屬於『跨境腐敗』」。
顯然,這與近一段時間接連出台的各種管控出境和資金的政策是同一套組合拳。
所有曾在中國做過生意的,都將有可能成為被中共跨境執法的對象。
以下是官方通報全文:
反跨境腐敗法草案首次提請審議中國擬完善反腐敗涉外法律體系
反跨境腐敗法草案25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首次審議。
草案共六章四十七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我國反跨境腐敗工作的原則、範圍和主張;明確反跨境腐敗工作機制和職責;強化案件辦理和國際合作;明確企業廉潔合規義務;明確法律責任。
制定反跨境腐敗法,建立健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跨境腐敗工作機制,搭建反跨境腐敗制度的「四梁八柱」,推動監察調查、刑事司法、行政執法、廉潔合規、國際合作等工作有機銜接,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集懲治、預防、反制於一體的專門性反腐敗涉外法律,對於填補我國反跨境腐敗專門立法空白,完善我國反腐敗涉外法律體系,推進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跨境腐敗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反跨境腐敗法,宣示我國反跨境腐敗的基本立場、理念、原則,明確反腐敗領域對外反制、阻斷等相應措施,有利於維護我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凝聚國際反腐敗共識,為全球反腐敗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走出去,海外資產規模快速擴大,營造廉潔營商環境對我國持續擴大貿易規模、支持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行穩致遠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制定反跨境腐敗法,明確跨境經營企業的廉潔合規義務,持續健全廉潔合規體系,強化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有利於引導走出去企業依法、合規、廉潔經營,把「廉潔」打造為核心競爭力,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營造公平公正的國際營商環境。
制定反跨境腐敗法,還有利於豐富反跨境腐敗法律措施手段,解決跨境腐敗發現難、取證難、追贓難、定罪難等突出問題,為查辦跨境腐敗案件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據悉,起草反跨境腐敗法,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堅持政治引領。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自覺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開展立法工作。二是突出中國特色。把跨境腐敗治理、追逃追贓、參與反腐敗國際規則制定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上升為法律,制定一部既體現中國特色,又能獲得國際社會廣泛認可的反跨境腐敗專門法律。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對反跨境腐敗工作中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增強立法的實用性和有效性。四是堅持系統觀念。與現行法律和制度規定相銜接,一體推進懲治、預防和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