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單位證實,去年十一月一位公務員游大陸時因為貪色而「中招」,並在中共公安脅迫下,吐露工作地點及內容。這個案例已被引用做為「國人赴陸言行不當遭中共脅迫有關情形」教材,要求各單位注意。
案例的主角召喚大陸女子陪宿,被中共公安臨檢查獲,帶回警局訊問,主角感覺對方似乎早就掌握他的身分和工作情形;對方詳細查問其工作環境及接觸層級,還以「遊街示眾」要脅,逼迫他寫悔過書,敘述在中華民國的身分及在大陸嫖妓情形,威脅返台後如果有「台獨言行」,將把嫖妓相片交給台灣媒體及友人,使其身敗名裂。
台方研判,中共公安及台辦可能早就對台灣公務員建檔列管,對進入大陸者明查暗訪,看看有無不良言行,只要觸法就藉機要脅,尤其有嫖妓行為者,更以拍照存證、撰寫悔過書等手法,要脅提供機關內機密給對方。
人事行政局考訓處長陳昭欽昨天轉知陸委會的要求,將發文給全國行政機關,要求速做內部檢視,並且建立公務員赴大陸相關內部管理措施。
內政部依兩岸條例規定的授權,於去年十月十九日日訂定「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此項公務員赴大陸的新措施,自去年十月十九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