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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廣電局:我就不拆鍋 你來罰吧!

一點五
  
  和諧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就是濟南姑娘紅鑽帝國被當局釋放的那一天,我獨在貓眼裡徘徊,遇見老木,前來告我道,「廣電局要動手罰款,我的鍋已拆了」,我說「我就不拆鍋,讓他們來罰」。他就正告我,「老弟還是拆罷;儘管我們都喜歡衛星接收器。」
  
  這是我知道的,上月底,上海青年報報導《小區3成私裝衛星接收器》,引起官員強烈關注。於是決定「打擊非法傳播行為」,決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這打擊與保護的法子,就是勒令居民自行拆除,「若發現居民仍未拆除,將依法進行處理」。
  
  我只覺得所住的並非人間。彭水詩案和謖山誹謗,洋溢在我的記憶里,使我艱於呼吸視聽,那裡還能有什麼言語?長歌當哭,是必須在痛定之後的。而此後白展堂、訾北佳和紅鑽帝國案,尤使我覺得悲哀。生而為良民,我只想和諧地沉默著,但廣電局竟悍然「找上門來」,據它們說,「根據《國務院第129號令》,私裝境外衛星電視是違法的。」我已經出離憤怒了。
  
  真的猛士,敢於直面號令的恐懼,敢於正視飛來的橫禍。這是怎樣的仁人和志士?然而造化又常常為執政者設計,以權力的虎口,來吞噬民意,僅使留下淡紅的穩定和微漠的和諧。在這淡紅的穩定和微漠的和諧中,又給人苟且溫飽,維持著這似是而非的盛世。我不知道這樣的盛世何時是一個盡頭!
  
  我在三十一日早晨,才知道取締衛星接收器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說要處以5000元罰款。但我對於這些傳說,竟至於頗為懷疑。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下劣兇殘到這地步。況且關在家裡收看衛星電視,再怎麼也不至於「影響惡劣」,何至於需要廣電局開展專項整治呢?
  
  但上海政府就有令,說是「私裝」!
  但接著就有廣電局等10個政府管理部門聯合發布的通告,說是「非法傳播行為」。
  
  私裝,已使我目不忍視了;非法,尤使我耳不忍聞。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無聲息的緣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但是,我還有要說的話。
  
  近來因言論招來「打擊」的事件,都只牽涉到個別,至多是「一小撮」,但「私裝衛星接收器」的「非法傳播行為」,卻是相當一部分「人民群眾」。我向來這樣想,我黨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莫非一裝了衛星接收器,就不再是「人民群眾」?
  
  文革時代,我黨曾打擊過「偷聽敵台」,後來文革被「徹底否定」,然而今天的打擊「偷看敵台」,與當年打擊「偷聽敵台」,二者有何差別?企圖控制人們的「聽」與「看」,是精神文明還是物質文明的需要,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決體現不出政治文明。
  
  我沒有親見;聽說老木、很多人,還有我自己的衛星接收器,都是在商店裡購買的。正規廠家的產品,正規店家的銷售,到了消費者手裡居然「非法」!稍有人心者,誰也不會料到有這樣的羅網。這是怎樣的一個驚心動魄的偉大呵!
  
  就算是傳播境外電視非法,然而我買回家,我只傳播境內電視,行不行?或者乾脆就裝在那兒,不收看,不傳播,總可以的罷。你不能說我買了把刀,就要殺人吧,我買,我裝,就是為了門面,就是為了顯擺,咋了?
  
  但是廣電管理部門卻居然宣布將定期巡視,依法查處,不知道究竟是誰個違法,誰個更該被查處……
  
  我已經說過:我就不拆鍋,你來罰吧。時間永是流駛,街市依舊太平,有限的幾個罰款,也不算什麼的,至多,不過供廣電局的閒人以酒錢,或者給有惡意的喉舌作「報導」的酬勞。至於此外的深的意義,我總覺得很寥寥,因為這實在不過是為了創收而已。
  
  嗚呼,我說不出話,但以此感謝老木的關心!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鄭浩中

來源:貓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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