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2日下午兩點,湖南省最後出獄的一名「八九犯」,李衛紅先生已經獲釋,回到了他闊別已久的家中。
李衛紅今年39歲,1989年,他因涉及所謂「4.22」事件,被以「流氓罪」判處死緩。之後,他一直在湖南省赤山監獄服刑,坐牢時間達18年7個月之久。在眾多參加八九民運而獲罪的湖南「八九犯」中,李衛紅大概是最後出獄的一個。
幾天前,筆者打電話給李衛紅的老父親,核實媒體報導他將於11日出獄的消息。李父對我說,是12號,不是11號,監獄方面已經打電話通知了他,而他也把路費、衣服、鞋子寄往了監獄。李父還說,衛紅是他的獨子,他坐牢,他去看他不多,都是沒法子的事。上次去看他,都三年前了,兩年多前,衛紅的媽媽過世了,也沒敢告訴他,怕他受不了。
今天上午11點,我又給李父打電話,一問,還沒回,說正在等,叫我下午再打。下午2點半,我再打,這次是李衛紅本人接的。他說他才到家不久,是上午八點一個人從監獄出來的,沒人送,也沒人接,自己坐車回長沙,回家。我報了我的名字,問是否見見一起坐牢的朋友,他有些猶豫,說休息幾天再說吧。
李衛紅已經出獄了,他今後所要面臨的一切,我都無法估計,我唯一敢肯定的是,他和許多人一樣,內心中都有著一段深深的「六四」情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