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甕安李樹芬是如何『坐上大橋護欄『?!


    
    「因喝了比較多的酒,陳光權不願意多說話,加之不久前,他的右腿被車撞傷,傷腿並未痊癒,行動不便,於是就躺在河岸上休息。王某則獨自站在橋頭,李樹芬坐上大橋護欄上,與劉言超吹牛。」---來源:貴州都市報
    http://news..cn/c/2008-07-04/083715871010.shtml
    
    在電視採訪中,這段話被剪輯了,沒有說明李樹芬到底採用的什麼姿態,這很重要。先看下圖:
    
    
    
    案發應該在對面的橋頭,陳光權還「躺在河岸上休息」,然後他離開了,王嬌則獨自站在橋頭,劉言超當然是在做伏地挺身,這裡有兩種可能,一個和周曙光一樣的做法,一個是在橋里做,如果男孩的個子夠高(1990年1月出生,18歲),應該是採用的「周曙光」橫跨法,邏輯上比較說的通(男孩表現自己),否則在橋里黑乎乎髒兮兮的做伏地挺身,實在可笑。希望劉言超儘快去現場給全世界演示一下,他是如何做這三個伏地挺身的。從上圖和下圖,都可以看出,護欄是很窄的,大概沒有一腳寬(10厘米多些),人座在上面晃晃悠悠本來就很危險。
    
    最大的問題來了,這個護欄的高度!絕對在李樹芬的腰部以上。初二女生李樹芬只憑藉自己的力氣和膽量,絕對不可能在深夜騎上這條窄窄的護欄,而且還轉身面朝河(電視新聞是面朝河,也就是兩個腳要出去)。
    
    


    


    
    所以:請貴州警方解釋,初二女生李樹芬是如何「坐上大橋護欄上」,如果是男生把她架(扶)上去的,為什麼不敢交待?這麼危險的動作,在她喝了些酒號稱要自殺以後,他們為什麼要扶她上去,一個女生能否在這麼窄的護欄上坐下,當地學生有沒有「坐上大橋護欄」的習慣和能力?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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