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被刪除熱貼:網友拍磚楊佳官定律師謝有明!

查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政府網站,2008年1月8日的《閘北區人民政府關於組建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政府第三屆法律顧問團的通知》公告謝有明(名江律師事務所主任)為第三屆法律顧問團的成員。鑑於楊佳襲警的對象是閘北區人民政府的公安部門,謝有明律師同時擔任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和閘北區人民政府的法律顧問,違反了《律師法》第三十九條關於「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的規定。
  
  
  根據七月八日的《廣州日報》報導:
  
  
  有上海有關方面為指定的辯護律師有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即使曾被打傷 也難逃死刑 !
  
  
  
   (有明:上海閘北區人民政府聘請的法律顧問。1988年至今,以代理刑事案件為主的有明已在律師界服務20年。)
  
   記者:你什麼時候見到的?
  
   有明:7月1日上午大概10時40分左右吧,談話一直持續到下午1時左右。談話一直進行,午飯我就吃了兩片麵包。
  
   記者:那吃午飯了沒有?
  
   有明:沒有。他說他早上吃了5個包子,不餓。
  
   記者:給你留下的印象怎樣?
  
   有明:非常沉著、非常冷靜,法律意識比較高。比如,我剛進去,他就要求看我的律師證。當時他被拷在那裡,我就把律師證送到了他面前。
  
   記者:的學歷你清楚嗎?
  
   有明:他自己說是高中之後讀的大專,學的是會計專業。哪所學校也沒說,應該是北京的學校吧。不過,警方通報說他的學歷是中專,以警方通報為準。
  
   記者:他之前從事過會計工作嗎?
  
   有明:沒有。他沒當過會計。他說會計這個工作不好找,基本上都是打零工,工資每月大概就1000多元。他直強調他母親是一個很低層的退休工人,好不容易才把自己養大。從談話來看,單親家庭他影響比較大,性格比較內向。
  
   記者:有人說他很早之前就來過上海,有沒有這回事?
  
   有明:沒有。他就是去年10月份來上海旅遊。
  
   記者:如果確實被警方打傷下體,法院在量刑上會不會有所考慮?
  
   有明:現在談量刑尚為時過早。在其他案件中,如果有這種因果關係的話,情節輕的,法院量刑上會有所考慮。不過,像犯罪情節這麼嚴重的,一般來說,在量刑上幾乎沒什麼疑問,不出意外的話,估計是死刑。
  
  
  
  在這裡筆者首先作為辯護律師有明表示抗議譴責有明作為律師缺乏起碼職業道德要知道不論當事人如何作為律師首要的任務是為當事人「開脫」,而不是想法設法的「證明」自己的當事人完全有為其行為背罪的依據!還特別強調單親家庭影響比較大,性格比較內向。許多人的父或母在文革中迫害致死,都是單親家庭孩子,可我們從不犯法也無暴力傾向,雷鋒同志更是死了爹,娘又上吊,雷鋒有暴力傾向嗎?找犯罪根源為什麼強調單親家庭?
  
  
  有明的言行玷污了律師職業準則,完全喪失了作為律師存在的職業道德基礎!
  
  
  
  特別提請大家注意這個有明是怎樣為的死刑做輿論引導的:
  
  
  1>想證明身體健康,完全有能力承擔刑事責任,斷絕網絡給打悲情牌的可能性
  
  
  2>力圖說明是不是精神病,是有蓄謀的,甚至還懂法律,進一步為將來判死刑做定性
  
  
  3>貶低的學歷,降低他的社會地位,將他打扮成一個暴徒,對於公眾影響來說,殺一個低學歷的平民比殺一個大學本科生更有交待性
  
   請大家來討論拍磚......

作者:鄧析律師 回復日期:2008-7-8 19:11:49 
 
    在這裡筆者首先作為辯護律師有明表示抗議譴責有明作為律師缺乏起碼職業道德要知道不論當事人如何作為律師首要的任務是為當事人「開脫」,而不是想法設法的「證明」自己的當事人完全有為其行為背罪的依據!
  支持這句話...

作者:兔bug 回復日期:2008-7-8 19:39:41 
 
  建議吊銷其律師證書

作者:sccdzm1188cn1 回復日期:2008-7-8 19:48:02 
 
  等著被HX吧,雜談已經HX得差不多了

作者:ccczc1 回復日期:2008-7-8 19:54:36 
 
  ding

作者:W20173709 回復日期:2008-7-8 19:55:53 
 
  的母親現在哪裡?

作者:flypig1974 回復日期:2008-7-8 20:07:43 
 
  作者:W20173709 回復日期:2008-7-8 19:55:53 
    的母親現在哪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作者:aiwozhonghua8 回復日期:2008-7-8 20:08:42 
 
  此人還能被稱為律師

作者:純顏 回復日期:2008-7-8 20:10:48 
 
  該譴責的是在謠言中無所適從的網民
  
  造謠說被警察打殘的人已經在蘇州被抓,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你卻還在這裡說事
  
  律師是指定律師,不是他自己請的。
  
  還有,不管律師的首要任務是什麼,他的工作怎麼也離不開一個「法」字,難道律師也學網民造謠,給編造一個理由,偽造一些證據嗎?
  
  我覺得律師說得沒錯,不要說被打殘是純屬造謠,就算被打殘了,能夠成他殺6個無辜的人的理由嗎?目前情況下,除了證明他是精神病且處於發病期,否則一定償命的,而且附帶賠償經濟損失,當然,這一點可能難以執行而不了了之。

作者:szwatchina 回復日期:2008-7-8 20:11:59 
 
  一個英國人、一個法國人和一個美國人落到了一群強盜手中。強盜頭子發了善心,允許他 們在被處死前做最後件事。英國人說他最後的心願是寫份遺囑,強盜給他提供了桌椅紙筆;法國人說他臨死前想再和女朋友親熱番;美國人卻站著不動。強盜頭子問他的心願 是什麼。他說,他別的不想,只想讓強盜頭子在他的屁股上猛踢腳。強盜頭子被他這奇怪的心願逗得哈哈大笑,毫不猶豫地在他的屁股上踢了腳。老美挨了這腳後,轉身取出藏在身上的槍,把強盜們統統打死了。英國人和法國人見此情景便問那老美:你既然身上藏著武器,當初為什麼不開槍,乖乖做人家的俘虜?老美大惑不解地搔搔頭,說:他們又沒傷害我,我怎麼能平白無故打死人呢?我之所以強盜在我屁股上踢腳,就是為了取得報復的道義資格。
  
  

作者:tdoosky 回復日期:2008-7-8 20:12:01 
 
  律師界的恥辱

作者:tdoosky 回復日期:2008-7-8 20:13:10 
 
  如果在香港他的執照就保不住了

作者:純顏 回復日期:2008-7-8 20:28:40 
 
  無情的人不要再追問母親了。
  
  她的兒子成為殺人罪犯已經很痛苦了,你們還期待她拋頭露面說孩子的事情嗎?你們一個母親在鏡頭前發表自己兒子殺人案的看法嗎?即使公安希望她出來說幾句,她也有權力拒絕的。

作者:和正榮 回復日期:2008-7-8 20:36:02 
 
  只是千千萬萬被推至社會底層的代表,更有萬萬億億農民與無業者在受著無比艱熬,好戲還在後頭,看風雲變幻還有今朝。比案更具代表性的官民怨案還剛剛開始表現!

作者:天邊的黑雲 回復日期:2008-7-8 20:38:22 
 
  中國的政治律師你也相信.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來源:來稿首發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6 by Aboluowang

免翻牆 免翻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