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維權 > 正文

楊佳案開庭 媒體被拒入場 北京媒體不報導

 

法庭門口的電子屏幕上顯示中午1點開庭

在法庭外等候的民眾

綜合中共媒體報導,"楊佳襲警案"26日中午1點在上海第二中級法院開庭,眾媒體被謝絕現場旁聽。許多媒體記者在法院門口觀望採訪.

  上海政法系統多名人士早前證實,因該案社會影響巨大,上海政法界高層對此案開庭時間、旁聽人員等俱作出「周密安排」。而楊佳的辯護律師仍是上海名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謝有明。

  謝有明近日為了躲避外界對其辯護人資格的質疑,已經把手機交給一位黃姓同事接聽。這位黃先生表示,"謝有明會儘自己的職責全力以赴為楊佳辯護"。

  根據此前上海市警局提供的情況:"楊佳於2007年10月5日晚,騎一輛無牌無證的自行車途經閘北區,遇到巡邏民警盤查,因其拒絕出示身份證件和提供所騎自行車來源證明,遂被帶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事後,楊佳向上海市警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並提出開除相關民警公職、賠償其精神損失費的無理要求。在索賠無果的情況下,他決定採取極端手段報復閘北公安分局民警。今年7月1日上午9點40分許,楊佳攜帶作案工具竄至閘北區政法辦公大樓,實施了故意殺人犯罪行為,致6名公安民警犧牲,3名民警和1名保全員受傷"。

  中共媒體報導,"楊佳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司法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鑑定,楊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7月17日,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對閘北襲警案被告人楊佳提起公訴,指控認為楊佳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的媒體 沒有報導楊佳案開庭消息

據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在博客中表示,楊佳案發生後北京《京華時報》和《新京報》兩家媒體對此案一直很關注,特別是《京華時報》進行了跟蹤報導,但26日並沒有在上述兩家媒體上發現楊佳警案開庭的消息.在百度的新聞里搜索了「楊佳」,發現只有三條最新消息,一條是昨日《財經網》報導的開庭消息,另兩條是《齊魯晚報》和《西安新聞網》轉載《財經網》的報導。也就是說,截止搜索時止(早上七時三十分),沒有發現其他媒體作過報導。

  從8月20日起,上海二中法院網站上的「開庭排期」就出"故障"了,再也看不到公告內容。百度新聞里也搜索不到媒體最新報導。

這次開庭封鎖消息的動作,讓原本想作為觀察團去上海旁聽此案的十幾位北京律師措手不及,昨天晚上得到消息後,根本來不及組團了。

有律師提出,上海二中法院如此做,就是去了也申請不了旁聽。按照審判重大和敏感案件的「慣例」做法,既使案件是公開審理,會安排在較大的法庭開庭。能進去旁聽的人員,除了中央和本地媒體外,其他媒體和人員是難以進去,法庭里的旁聽席位,有不少是特意安排占位子的。到時,法院會以旁聽人員已滿,旁聽證發完了為由,將你們拒之門外。

7月底上海市二中法院宣布延期審理楊佳一案情況。該院宣布楊佳案延期審理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媒體宣稱說,案件並不一定要等到奧運會結束後才開庭,什麼時候開庭一切以法院公告為準。看來他們又虛晃了一槍,讓大家去關注法院公告。
 

    上海二中法院對案件開庭公告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在本院的網站上公告,建有網站的法院都會這樣公告。另一種是在法院外面的公告欄里書面公告。

 由於法院會在本院網站公告案件開庭情況,因此,每天會跑去法院門口公告欄里看公告的人就極少。

  除了法定休息日,上海市二中法院在本院網上,每天都會公告三天後開庭的案件,為何在楊佳案開庭的前幾天(8月20日起),網站的「開庭排期」就不公告任何案件了呢?

  不敢在本院的網站公告,目的無非是不想讓更多的人知道,特別是外地的媒體知道。你外地的記者總不能每天跑上海一趟,去二中法院公告欄里看公告吧?

  上海公檢法辦理楊佳襲警案,不知到底有什麼顧慮?他們的一些做法,能使人相信案件辦理會是公正的嗎?

楊佳觸犯了法律,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對這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辦案程序為何不能公開透明一些呢?

   奧運會結束了,楊佳案也開庭了,楊佳的母親難道還得繼續失蹤下去嗎?是不是也該通知她去旁聽呢?

 
***************
 
7月31日上海法院讓大家關注"法院公告",但從8月20日起,上海二中法院網站上的「開庭排期」就出了"故障".
 
上海法院澄清傳聞 稱楊佳襲警案開庭時間未確定
2008年07月31日 06:59:06  來源:廣州日報
 

資料圖:楊佳。 中新社發 宣克炅 攝

    近日,有媒體報導稱,原定7月29日開庭審理的楊佳襲警案無故推遲開庭時間,可能延至奧運會之後。昨天(30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予以了澄清:楊佳襲警案開庭時間未定,一切以法院公告為準。

    7月17日,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楊佳提起公訴,該案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當時,有律師分析認為,該案將在7月底開庭審理。因為,按照正常程序,案件一般在提起公訴10天後開庭,但楊佳案的開庭時間卻仍是未知數。昨天下午,記者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網站上,並沒有查詢到楊佳襲警案的開庭詳細情況,在近期的開庭排期公告中也沒有該案。(記者吳紅林)

****************

中共媒體26日報導:

上海襲警案今日在滬第二中院開庭審理

2008年08月26日02:23   新華網   

今年7月1日,北京籍男子楊佳闖入上海市閘北區政法辦公大樓,連續捅傷9名民警和一名保全,並致其中6名警察身亡。楊佳被當場擒獲。

 

案發9天後,上海市警局於7月10日宣布,楊佳襲警案已偵查終結並移送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7月17日,該院對楊佳提起公訴,指控楊佳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案原定於7月29日開庭,由於當時奧運會臨近,上海政法高層遂將審理延期到奧運會後。上海政法系統多個消息源向記者證實,因該案社會影響巨大,上海政法高層對此案開庭時間、旁聽人員等都作了「周密安排」。上海法院網並未就今日的庭審作公告,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網站上亦無開庭的消息披露。據法院內部人士透露,開庭公告是在法院門前的電子屏幕上顯示的。

作案動機仍是謎

楊佳襲警至今,已近兩個月。但其作案動機依舊撲朔迷離。

2007年10月,騎著一輛無牌無證自行車的楊佳被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邏民警盤查,並被帶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楊佳不服派出所的執法行為,多次投訴,為了息訪,警方兩次派人去北京做工作。因自行車而起的糾葛,最後為何發展到襲警殺人?目前這個問題沒有權威的合理性答案。

今年7月2日,蘇州青年郟嘯寅在網上發布了《上海襲警事件內幕》一文,虛構了楊佳因被閘北公安分局民警打傷生殖器、喪失生育能力而報復襲警等內容。此文被大量轉載,引起軒然大波。7月14日,上海檢察機關批捕郟嘯寅,認為其利用網際網路捏造事實,嚴重損害了執法民警的名譽和公安機關的形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46條,涉嫌誹謗罪。截至目前,郟嘯寅涉嫌誹謗上海警方案沒有進一步消息。

辯護律師遭同行攻擊

楊佳案的諸多爭議中,辯護律師人選也備受外界關注。

7月2日,楊佳唯一信任的人——他的母親王靜,與家人失去聯繫。7月17日下午,楊佳的姨媽到北京大屯派出所報告王靜走失。隨後,北京警方啟動了對王靜的尋找程序。然而,7月19日,上海市律師協會公開表示,楊佳已正式聘請謝有明、謝晉兩位律師擔任法院審判階段的辯護人。此前的7月15日,楊佳拒絕會見其父親為他委託的辯護人時,檢方的筆錄中明確顯示,楊佳只接受自己的母親為他請的辯護律師。

此事迅即在律師界產生反響。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勁松為此向相關司法機關舉報:「謝有明律師很可能是非法拘禁綁架楊佳母親的犯罪嫌疑人之一」,或者至少也是「知情關係人」。

而媒體也同時披露了謝有明還擔任著上海閘北區政府法律顧問的身份,這更引起爭議。7月30日,來自北京8家律師事務所的16位律師,聯名致信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上海市律師協會,請求對上海謝有明律師代理楊佳案件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緊急調查處理。

16位律師認為,謝有明現為上海市閘北區政府法律顧問,眾被害警察的工作單位和偵查此案的公安機關均是政府的下屬部門,謝律師應當迴避本案。同時,律師界同行指出,根據《廣州日報》7月8日的報導,謝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中發表了一系列對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觀點:比如說楊佳精神正常,法律意識強,「像楊佳犯罪情節這麼嚴重的,一般來說,在量刑上幾乎沒什麼疑問,不出意外的話,估計是死刑」。16名北京律師對謝有明這種嚴重違反律師法和律師執業紀律中要求律師審慎評論義務的行為,提出了質疑。

一位介入此案的檢察官對記者透露:「楊佳被刑拘後,一直不配合公安的調查,提出要請律師。在閘北區檢察院介入後,謝有明律師主動接近楊佳與其母親,獲得了他們的信任。」該檢察官稱:「謝作為律師,發布對自己當事人的言論,我們也認為是不恰當的。」

截至發稿,尚未有楊佳案辯護律師人選更換的消息。

重慶晚報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鄭浩中

來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