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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劉曉原律師:楊佳父親給我打來電話

劉曉原: 如此公開審理楊佳案,與秘密審判有何異?

     據8月27日《新京報》報導,26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楊佳襲警案。當記者準備登記進入法院時,被告知媒體謝絕入內。而在法院門外,還有幾名打算旁聽此案的上海市民。據他們反映,法院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此次庭審並不對外發放旁聽。
   
     下午一時開庭後,法院門外聚集了至少20多家境內外媒體。多位記者表示,他們昨天早上,趕到法院後得,媒體不能旁聽。晚7時35分,庭審結束,五輛黑色轎車陸續駛出法院大院,保全告訴記者,這是前來聽審的重要官員。晚7時55分,至少有兩輛依維柯和7輛警車組成的車隊出現,它們沒有從法院正門出去,而是繞進隔壁的檢察院大院後,從邊門駛出,躲過了部分在大門口守候了7個小時的記者。

   
     報導中還稱,由於不讓旁聽,記者以諮詢者身份致電上海市二中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答,依照法律規定,楊佳案屬於公開審理案件,旁聽群眾只需持身份即可。至於昨日的情況,他表示不知情。
   
    據記者了解,之所以出現開庭後旁聽席即滿的情況,是因為上海市警局已預定完座位。
   
     看了這個新聞報導後,我心裡想,不讓媒體旁聽,不讓社會民眾旁聽,這樣的審理,也是公開審理嗎?
   
     更讓我感到驚訝的是,旁聽席位竟然全被公安機關預定了。楊佳襲警案的受害對象,不僅是十一名無辜傷亡的警察,還有上海的公安機關。由於案件的特殊性,如果案件的公開審理,只是對受害者公開的話,怎麽可能讓民眾相信審判的公正性?
   
     公開審理的案件,是面向社會各界公開,法院憑什麽將旁聽席位全給了「受害者」?難道是擔心群眾在場旁聽了,聽審的重要官員安全就沒了保嗎?
   
     這使我想起了奧運會,胡錦濤總書記親臨賽場觀看比賽時,有關部門並沒有將門票全給了黨政機關人員,同樣允許了群眾與總書記同場觀看。
   
     難道這些重要官員的人身安全,會比總書記的人身安全更重要?
   
     公安機關全包了旁聽席位,如果旁聽席上出現的全是警察的話,這樣的旁聽場面,總給人一種監審的感覺。
   
     從媒體報導中可知,楊佳襲警案的庭審中有下列人員出現,即公訴人、審判人員(包括書記員)、被告人、辯護人、法警、旁聽人員。旁聽席位全被公安機關占了,公檢法機關也就全到齊了。按中國的司法體制,公檢法那可是一家人。這樣的公開審理,是真正意義上的公開審判嗎?
   
     我不知公安機關為何要預定全部旁聽席位,是為了讓更多的警察旁聽此案,讓他們從中接受什麽教育或教訓?還是擔心旁聽席位中有群眾或媒體聽審後,會造成什麽秘密被漏出去呢?
   
     昨晚,楊佳父親楊先生給我打來電話,他告訴我說,親屬們只是從《財經網》的報導中,獲知楊佳襲警案在26日開庭的消息。楊佳母親至今下落不明,楊佳姨母仍然在到處尋找妹妹。
   
     旁聽席全給了公安機關人員,可以推測楊佳母親沒有參加旁聽。
   
     (作者: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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