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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人之語:楊佳真的殺了六名上海警察嗎?

兩個月前,上海發生舉世震驚殺警案,六名公安在警局內被人用刀殺死,另有四人受傷。上海法院閉門審理該案,於九月一日認定「行兇者」楊佳「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楊佳真的殺了六名公安嗎? ( )

    
    縱觀這次審訊過程,有三處違反中國的司法程序,足以推翻楊佳就是兇手的判決。
    
    第一,迴避制度。出事的閘北公安分局,歸上海警局管轄,現在該案不僅由上海公安調查,連起訴、審理也由上海的檢察院和法院包辦。公安自己查自己,能否秉公辦理,是很大的疑問。最理想當然由國家公安部抽調其他地區的公安,組成專案組調查,《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也有相關規定。
    
    辯護律師雙重身份
    
    本來,公安查案是否公正持平,還有法院把關。但中國的法院有多少獨立性,是很大疑問,現在要由上海法院審理涉及「兄弟部門」的案件,更難服眾。在中國,一些特別敏感的案件,會以異地法院審理的方式去處理,例如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就由天津法庭審理;黑龍江省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涉嫌賣官鬻爵受賄,也是在北京受審。為甚麽楊佳案,不能據此處理?
    
    第二,代表律師的角色衝突。楊佳父母早年離異,他隨母親生活。案發第三天,北京的楊母被上海公安帶走後下落不明,其後就出現據稱是楊母委託的楊佳辯護律師謝有明。但謝有明同時也是上海閘北區政府的法律顧問,在法庭上變相既代表原告、也代表被告。更甚者,謝有明探完楊佳,竟公開表示楊佳是他所見最冷靜的疑犯,犯案前做足準備,又認為楊佳難逃一死。這些話對楊佳極不利,說明楊佳「行兇」時精神正常。那有代理律師如此數落客戶?國內法律界聲討謝,楊佳父親也要求更換律師,但遭到上海司法當局否決。這樣的法律代表,如何替楊佳辯護?
    
    第三,公開審訊。上海公安在案發後第六天召開記者會,詳述楊佳「犯案」過程,指他去年十月在上海被公安截查,無法證明其自行車並非偷來,因而被扣留六小時。楊佳獲釋後到處申訴,要求賠償,公安知情者更表示,公安願以一萬五千元和解,但楊佳不接受,最後以極端方式報復。
    
    審判只是一場鬧劇
    
    以上都是上海公安一面之詞。為甚麽公安可以透過傳媒,細數楊佳「罪狀」,楊佳卻不能透過傳媒自辯呢?更甚者,當局連審訊也秘密舉行,試問本案又涉及甚麽國家機密?難道真的像有報導所說,楊佳當日被上海公安虐打至下體傷殘,才憤而殺警報復?!如此審訊,只是一場鬧劇,毫無公信力,疑點應歸被告楊佳。
    
    司法公正,不僅必須看得見,還要程序的完全正義。中國司法制度雖是黨的專政工具,但我們也期望,它審理案件時能遵從程序公義,但楊佳案從頭到尾都是黑箱作業,我們怎能相信上海法院對楊佳的判決呢?公平公正的審判,不僅是為了楊佳,也為那六名無辜死去的上海公安尋求公道!
    
    張華
    中國問題評論員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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