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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機上存12萬假鈔 取出8萬真錢

     近日重慶審理了一個通過ATM機存入12萬假鈔換取8.62萬真幣的案件。案犯獲知ATM機靠錢幣上的條碼來識別真假,於是把用高科技製作了「真條碼」的假幣12萬存入一台ATM機,然後再從別處取出。案犯歸案後對罪行供認不諱。
    

    
    此案案發2004年7月,今年2月經知情人舉報,三男子落入法網。前天,市一中院公審此案。
    
    他們是用什麼方法把一大摞假鈔換成真鈔的?
    
    三人採用偷梁換柱的方法,竟用12萬餘元假鈔在ATM機上換取8.62萬真幣。前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喻勝、蘇泊羽、邱果涉嫌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詐騙罪一案在市一中院公開開庭。
    
    
    
    邀人制假身份證 辦數百張銀行卡
    
    
    
    被告人喻勝、蘇泊羽來自四川省鄰水壇同鎮,邱果是重慶市九龍坡區人。
    
    檢察院指控,因為均有前科,三人未找到工作,便在重慶石橋鋪一帶以製作假證為生,租住在同一屋內。他們辦的假證,以其逼真而「聞名」。2004年 6月22日,兩個「四川大款」(另案處理)找到邱果,在沙坪垻小龍坎一茶樓內,提出要辦假身份證,「每張假證200塊,你們再憑假身份證幫辦500張銀行卡。我們給10萬元。」隨後,他們預支了近2萬元。
    
    面對這樣一筆大「業務」,邱果馬上答應下來,並立即找來喻勝和蘇泊羽一起合夥。此後19天時間裡,三人在網咖等場所找來眾多社會閒散人員,以一人 20元的酬勞,拍攝登記照,並製作了50餘張假身份證。隨後,邱果等人讓這些閒散人員持有自己照片的「身份證」,前往銀行營業網點辦理了近五百張銀行借記卡。
    
    
    
    交了貨沒拿到錢 作案方法得真傳
    
    
    
    2004年7月15日,邱果三人交「貨」。此時,「四川大款」卻告訴他們,本來準備到銀行存假錢取真錢,由於取款機有問題,沒有騙到錢,所以拿不出錢來。雙方為此發生爭執。「四川大款」提出,讓邱果三人到成都與他們一起作案。
    
    邱果等人考慮再三,決定拒絕。雙方一直爭執到了晚上。最後雙方達成協議:「四川大款」把「存假幣取真幣」的作案方法告訴他們,並給了他們三十多萬元的假幣、一頂假髮和200多張銀行借記卡。
    
    「你這假鈔只印了一半,誆我不懂?」看到假幣印製粗糙,邱果有一種被戲弄的感覺。「四川大款」並沒有理會他的憤怒,他們解釋,ATM機是靠錢幣上的條碼來識別真假,他們給的這三十萬假幣都通過高科技製作了「真條碼」。「雖然這些錢的條碼都一樣,但足以以假亂真,都可以順利把錢存進機器。」
    
    他們還提醒邱果等人,換錢時一定要化裝戴假髮,「不然被取款機上的攝影頭拍到就死定了!」
    
    
    
    試存假鈔獲成功 三人輪流存假幣
    
    
    
    學得「技藝」的當晚,正好是邱果一個朋友的生日,三人在朋友家裡耍到凌晨2時許,身無分文的他們考慮再三,決定去試試運氣,看「四川大款」講的是不是真話。
    
    他們商定,先由蘇泊羽去存錢,如果沒事,再叫邱果拿錢來,喻勝則負責望風。凌晨3時許,蘇泊羽戴上假髮來到南坪一個銀行的ATM機前,低著頭,縮手縮腳地將一張銀行卡放入,並將3000元假幣放入錢槽。
    
    成功了!
    
    欣喜若狂的三人開始瘋狂地在該台ATM機上存假鈔。由於每張借記卡有一定的存取限額,他們便輪流休息,先後使用數十張借記卡存款。
    
    當天凌晨,三人瘋狂作案,直到ATM機再無法存入假鈔為止。
    
    
    
    存入假鈔12萬元 取出真鈔8萬多
    
    
    
    他們在一台ATM機上存入12萬餘元假幣,分別在南坪和石橋鋪等地的四個ATM機上取出8.62萬的真鈔。
    
    得手後,他們回到紅岩村的租賃房內,一人分得贓款2.5萬元,其他作為三人出逃的路費。他們馬上離開重慶,到四川鄰水躲避。為銷毀證據,他們在鄰水將剩餘的二十多萬元假幣和二百多張銀行卡燒毀。
    
    案發第二天,銀行報案。由於三人作案時刻意偽裝,取款錄影模糊,此案一直未得以偵破。
    
    今年2月,司法機關接到知情人員舉報,才將此案偵破。此時,喻勝和蘇泊羽因他案被關進監獄,邱果也因為涉嫌犯罪正在取保候審中。三人歸案後,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記者手記
    
    
    
    這起假鈔換真鈔的大案暫告一段落,但這種案件並不是第一次出現,記者就一些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採訪。
    
    3名嫌疑人存入的12萬元假幣究竟流向何處?檢察機關透露,案發之後,相關銀行已將嫌疑人存入的假鈔全部銷毀。
    
    近500張真銀行卡,為什麼用假身份證就能辦下來?檢察機關透露,由於邱果等人製作的假證逼真,又是照片上的本人辦理,因此成功的機會頗高。
    
    至此,記者還發現了三個疑問:為什麼用50張假身份證,就能輕鬆地在同一家銀行辦到近500張借記卡?嫌疑人是通過什麼方式得到這個條碼的?案中兩個「四川大款」(在逃)稱,他們均靠「以假換真」來為生。那麼,他們採用這種方式作案有多長時間,有多少家銀行受損?
    
    
    
    法律之爭 詐騙罪還是金融憑證詐騙罪
    
    
    
    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三人涉嫌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詐騙罪。檢察官稱,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存假幣、取真幣的方法,詐騙銀行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人是否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檢察官稱,金融憑證詐騙罪是指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借記卡應該屬於信用卡,不屬於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其次,本案嫌疑人使用的是經過正常申請辦理的真卡,而不是偽造、變造的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因此,本案不涉嫌金融憑證詐騙罪。
    
    
    
    相關案例
    
    
    
    1.2004年4月22日國內首例「存假幣提真幣」詐騙大案在寧波江北區法院一審宣判,涉案的黃軍禮等人被分別以詐騙罪和出售假幣罪論處。「歪招發明人」黃軍禮被判刑12年,罰金8萬元。據查,從2002年10月至2003年7月,黃軍禮先後在寧波、長沙、上海等地多家銀行的自動存款機上,以假幣換取真鈔取出17萬餘元。
    
    2.2006年4月21日,打工者許霆與同伴郭安山在天河區黃埔大道某銀行的ATM取款機取款時,利用ATM機故障漏洞,分別取款17.5萬元和 1.8萬元。郭主動自首被判一年徒刑,許霆潛逃一年落網。隨後,許霆因涉嫌盜竊罪被提起公訴。2007年12月,法院一審判處許霆無期徒刑。2008年3 月31日,許霆再審被判處5年徒刑。4月9日,許霆提起上訴。5月22日,終審維持原判。
    
    3.2008年4月19日,居住在蘭州的一家父子三人,通過裁剪、粘貼、拼湊等方法,用3/4真幣與1/4假幣拼組成的變造幣。他們用以少成多的辦法完成「變造幣」,然後將這些「變造幣」存入銀行ATM機,隨後非法提走現金近4000元。
    
    4.2008年4月6日,大學生羅某按照網上說法,「成功」地利用假幣,與櫃員機的真幣調包。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的整個換幣過程被視頻監控錄下,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
    
    5.2008年1月2日,新疆70歲的胡得音木拜爾地・依明從新光社區活動室門口的自動櫃員機里取出的300元中,有一張「綠色鈔票」,以為是新版人民幣。後經辨認,是一張銀行工作人員練習點鈔時所用的練功券。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於飛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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