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楊佳姨訴北京警方被拒 李方平律師被架出法院

——楊佳姨媽起訴北京警方行政不作為被法院拒絕立案

楊佳姨媽起訴北京警方行政不作為被法院拒絕立案  節目反饋
推薦給朋友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     節目長度:4分29秒 下載mp3

9月9日下午,楊佳的姨媽王靜榮在代理律師李方平陪同下來到朝陽區法院立案,要求法院確認北京市警局朝陽分局在尋找楊佳母親王靜梅一事上行政不作為,但是被法院拒絕立案。

9 月9日下午五點,王靜榮與李方平律師將行政起訴狀遞給朝陽區法院立案庭第5窗口一位法官。法官一看訴狀與楊佳襲警案有關,馬上離座向屋內的立案庭負責人緊急匯報。十分鐘後,5號窗口法官焦躁的把訴狀遞出,聲稱沒有證據不能立案。李方平據理力爭,另外四個法官圍過來,質問李方平是不是律師,又命令兩名法警將李方平架出法院。立案遇挫後,王靜榮與李方平當天通過郵寄方式將申訴狀寄給朝陽區人民法院。

李方平9月11號對本台記者表示,他對結果表示不樂觀,法院可能依然不會接受立案。

(錄音)
從他們這種反應來看,我覺得有可能不接受。因為直接交給他們的話,他們都這麼牴觸。硬塞回來。他也沒有理由,就是說你證據不充分,要補充證據,但是行政不作為的話我們也是無法補充證據的。另外根據行政法規定,法院立案只做形式審查,不做實質審查,就是說證據有無或者根據是否充分是由行政審判庭去決定的。所以我覺得他們是越俎代庖。把純粹法律的事件看得過於敏感。

李方平認為,朝陽區法院為了避免麻煩或者避免讓某些人不高興,在這件事上做出自我審查。

(錄音)
他們做了很強烈的自我審查:「我們不能理這件事情,理了這件事可能領導會批評」,所以非常堅決,一點都不猶豫,無論如何他都不能留下。甚至不惜用法警把你拉走。

據媒體公開報導,上海律師謝有明和上海法院都宣稱跟楊佳母親有過接觸,前者是和王靜梅簽訂律師合同,後者是把判決書交給王靜梅。李方平說,警方完全有權力向這兩者詢問王靜梅的下落。

(錄音)
我覺得公安機關有這樣的職權,比如找知情人士謝有明或者拿法律文書的法官,了解他們怎麼跟王靜梅取得聯繫的。

李方平推測,根據王靜梅失蹤的經過和上海律師和法院與王靜梅的接觸情況來看,王靜梅很可能在上海。

楊佳媽媽王靜梅7月2日後失蹤。王靜榮作為唯一的近親屬到處尋找不見妹妹蹤影。7月13日,王靜榮向大屯派出所報人口失蹤案。被警方兩次推脫。王靜榮於7月17日向大屯派出所再次報人口失蹤案,順利辦理人口失蹤報案手續。

同日晚,王靜榮在報紙上看到有關妹妹王靜梅在北京委託上海律師謝有明為楊佳涉嫌故意殺人案做辯護一事,才得知妹妹與謝有明有聯繫。2008年7月18日上午,王靜榮打電話給謝律師,但接電話的人不是謝律師本人,並說聯繫不上謝律師。與此同時,王靜榮還給上海市警局、上海市刑事偵查總隊、上海市警局治安總隊打電話詢問妹妹王靜梅的下落,但這些單位都互相推諉,不給答覆。等到九月份,失蹤兩個月的妹妹王靜梅還是杳無音信,王靜榮決定請律師起訴北京市警局朝陽分局的行政不作為。

以上新聞由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秦越,俞珊採訪報導。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