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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執行假冒高院法官騙子電話拒律師見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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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冒充上海市高院刑庭法官的名義,致電上海市看守所,命令看守所不能讓楊佳父親委託的李勁松和程海律師會見楊佳。
    
     2008年9月9日下午,李勁松、程海、李蘇濱、楊佳父親楊福生等人到了上海市看守所。李勁松、程海、李蘇濱進入了看守所,遞交了要求會見楊佳的相關手續。
    但是,由於有人冒充上海市高院刑庭法官的名義,致電上海市看守所,命令看守所不能讓楊佳父親委託的李勁松和程海律師會見楊佳:
    
     上海市看守所一位有膽量公然宣稱自已不懂法律卻又沒膽量說出自已姓名的警察(其警號為005564),竟然依據這個騙子的電話指令,代表上海市看守所作出決定:堅決不讓李勁松、程海拒絕律師會見楊佳!
    
     詳見後附相關證據:
     1、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李勁松和程海律師2008年9月9日下午5點左右與上海市看守所一位有膽量公然宣稱自已不懂法律卻又沒膽量說出自已姓名的警察(其警號為005564)談話錄音。
    
     2008年9月9日下午,李勁松和程海律師陪同楊福生等去上海市看守所會見楊佳,徵求他對代擬上訴狀和是否同意他父親代為聘請李勁松和程海律師擔任其二審辯護人的意見。
    
     4點46分左右,李勁松和程海律師向看守所遞交按照律師法規定的律師會見被告律師所函原件、楊福生的委託書以及他和楊佳為父子關係的證明原件、一審判決書原件、李勁松和程海律師代擬的刑事上訴狀原件和相關證據等資料。
    
     接受材料的005564、005592號等看守所警察(他們不願意告知姓名)把李勁松和程海律師遞交的資料一張張複印,「請示」後告訴李勁松和程海律師說,上海市高級法院刑庭法官通知我們說不能讓楊佳父親聘請的律師會見楊佳。李勁松和程海律師問高院什麼時間、什麼通知方式、何人通知以及聯繫方式,看守所警察均無言以對。
    
     李勁松和程海律師告訴他們,按照律師法第33條的規定和楊佳父親的委託,我們依法有權會見楊佳,看守所有義務執行律師法安排會見。005564竟敢公然回答說,不要和他說法律,他不懂法律,並自稱自己就代表看守所所長了。
    
    
     2、李勁松律師2008年9月9日14:54分及2008年9月10日15:23分與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的調查詢證通話錄音。
    
     高院刑庭法官經調查落實後回復李勁松律師:沒有這回事。我們高院刑庭沒有任何一個人就楊佳案給上海市看守所打電話通知上海市看守所別讓楊佳父親委託的北京律師會見楊佳。楊佳的案子還在上訴期,還沒有移送到高院來。而且,即使移送高院來了,我們高院刑庭法官不會也沒有權利這樣做。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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