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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恩寵律師談楊佳:不是實質犯罪 是替天行道

——鄭恩寵律師談楊佳案:有違中國司法審理


鄭恩寵律師從專業的角度,分析了楊佳案在整個中國司法審理過程中的違法點。(網絡圖片)
 
鄭恩寵談楊佳案:有違中國司法審理

大紀元記者李真、安娜採訪報導)楊佳襲警案從一個普通案件演化成世界矚目的大案,它涉及到中國各個層面的問題,特別是中國公檢法體制存在的重大問題。為此,中國許多律師在楊佳案發生後,有著文論述的,有從專業角度向中國社會發出呼籲的,有根據中國現有法律實際踐行的。為此大紀元記者特別採訪了著名中國維權律師鄭恩寵,談他對楊佳案的看法。

首先鄭恩寵律師肯定:「楊佳受害的情況,在今天中國社會是一個普遍現象。中國社會已經造成了少數人對多數人的暴政。楊佳如果殺了一個人,中國肯定不會報導,但殺了6個警察,不匯報不行。實際上楊佳的事情不是一個孤立的案子,訪民到北京上訪我認為每年有200萬人(保守的數字),他對這個制度形成強大的生力軍。首先上訪再艱難,後面有十個親友在支持,大紀元的上海維權抗暴專欄都有好多文章。」

其次,鄭恩寵律師從專業的角度分析了楊佳案在整個中國司法審理過程中的違法點。

第一、審理過程程序不合法、不公正

襲警或者殺人,都必須要公開案件,不能秘密審判。49年以後,毛時代,殺人案都是公審的,鄧小平時代,從正從快,平均每天都要槍斃一個人,但也是在數千人的操場上公開的。
但到現在這個時代,楊佳的案子在審判時,好多記者都不能旁聽,甚至中共的中央電視台都不能旁聽,是毫無道理。

關於他請律師,據稱是要求他母親幫忙請律師。一般來說,他母親長期生活在北京,應該在北京請律師,而且北京不少律師都有主動上門提供服務,為什麼上海閘北區謝律師跑到北京要求為他服務,這是不合情理的。所以楊佳委託書的法律效力是有問題的。請謝律師並不是楊佳真實意志的表現。

昨天晚上,李方平律師在網上發文說,他曾經到上海來過一次,上海第二法院法官告訴他,楊佳給上海法院作了一個筆錄,不要他父親插手這個事情,而是希望他母親去處理。李律師就沒有辦法到看守所見楊佳。他走之前,給上海法院寫了一封信說:「我們是楊佳父親請的律師,希望能給我們一個機會為楊佳辯護。」

現在發現一個問題,說楊佳母親請律師,但他母親沒有回音。上海高級法院的法官找不到楊佳母親王靜梅,因為她現在失蹤了。法官感到很尷尬,因為他們必須要完成這個法律的操作程序。

死刑案子必須開庭審理,死刑案必須再次開庭,死刑案必須要請律師。所以李方平商量,如果找不到他母親怎麼辦,要開庭怎麼辦?到目前還沒有消息。

第二、程序不公正,證人沒有到場作證

第三、連媒體都不讓旁聽,說明裡面有重大隱情

第四、實體上不公正。畢竟是死了六人,但有罪重和罪輕的問題

楊佳到底是殺人還是傷人致死?犯案動機是不清楚的。今天案件整個事實不清楚。

第五,案件的關鍵是警方在整個過程中是否有過錯

按照民間的說法,警方是激化了矛盾。楊佳也是一類訪民,他曾經為他母親打官司打了八年,他可以算的上是半個律師。

第六,他有沒有精神病?犯案的精神狀態如何?

必須作出司法鑑定,這個過程要三個月。但當天法院就說:他沒有精神病。這個不符合程序。

最後鄭恩寵說:「站在整個社會學的角度來講,楊佳並不是一個實質意義的犯罪份子,他對整個制度喪失信心,雖然我們不主張暴力,十三億人是多元社會,也不能阻止人使用暴力。或許歷史到一定時候會證實,他不是一個罪犯,他是一個英雄。我不主張楊佳以暴易暴的手法,但從整個情況來說,他是替天行道。」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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