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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最新語錄首披露:"如果警察沒有精神病...

——楊佳父稱庭審不公 請求楊佳母出庭未果

法官問他,你精神上有問題嗎?楊佳說的很對啊,他說:我沒有精神病,那你們才有精神病呢。你們要沒有精神病,那就警察有精神病,如果警察沒有精神病,那就是全國老百姓有精神病。

楊佳父稱庭審不公 請求楊佳母出庭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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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     節目長度:4分48秒 下載mp3

楊佳父親在旁聽楊佳二審之後表示,庭審有很多不公之處。楊佳指控芷江路派出所警察毆打自己,但是檢察官予以否認。楊佳父親請求律師向法庭要求楊佳母親出庭作證未果。失蹤三個月的楊佳母親王靜梅沒有現身法庭。

楊佳父親楊福生10月15號告訴本台記者,法庭上楊佳狀態輕鬆自然,說話思維清晰。在從法庭門口走到受審處,離他最近的時候只有四米。楊福生說自己很多時候大腦一片空白。但是楊佳講的一句話他記憶深刻,並且十分贊同。

【錄音】
關於打人的問題,楊佳說了一句話我記住了。他問法官,你說對,我說不對,那誰說對呀?現在就是這麼個狀況。我覺得楊佳這個回答是很正確的。你說對,我說不對。意思就是說,你說沒打,我說打了,那誰說打了?我理解就是這個意思。所以這個問題就不好說了。因為他拿不出錄影證據。因為當時楊佳說了,我被打的這個屋子,本來是有監控錄影的,可你在庭上放的這個就沒有了。他問庭長了,這怎麼回事啊?庭長沒有做回答。當初楊佳被人拽到工作室,所謂的工作室以後,那四五個人架著楊佳,腳離開地面了,這個我看見了,到裡頭以後,這個畫面就沒有了。

楊佳在一審和上訴狀中都迫切要求和他發生衝突的七名警察出庭作證。但是二審中他們都沒有現身。楊福生說,這兩天看到報紙上披露哈爾濱六名警察在大街上把一名22歲大學生活活打死。那麼在芷江路派出所的屋子裡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錄音】
正象楊佳回答那個問題似的,法官問他,你精神上有問題嗎?楊佳說的很對啊,他說:我沒有精神病,那你們才有精神病呢。你們要沒有精神病,那就警察有精神病,如果警察沒有精神病,那就是全國老百姓有精神病。這話說的很貼切啊。我覺得楊佳這個說法很切合實際呀。那你說到底誰說的對啊?那你警察在一個單獨的屋子裡打人,那誰說得清楚啊?就像昨天報紙登了,六個警察打一個22歲青年,給打死了,你在大街上還能打一個青年呢。六個警察打一個22歲的青年,您可想而知了。

楊佳在法庭上應答自如,狀態沉著,論辯清晰,法律意識強烈,令辯護律師和公訴人都深感驚嘆。

【錄音】
包括楊佳的律師庭審完了之後都跟我說,我審這麼多案子,沒有看到一個像楊佳這樣,在法庭上沉著,而且頭腦清晰,法律意識很強的人,這是翟律師說的。而且當庭公訴人還是上海非常有名的一個公訴人談到這個問題。他跟法庭說,楊佳回答的問題,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做的狡辯。

楊佳母親王靜梅失蹤三個月,一直到二審都沒有現身。楊福生認為,楊佳母親是一個重要的證人,因此在開庭前請求律師向法庭要求王靜梅出庭作證。但是令楊福生感到失望的是,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沒有提出這個要求。

【錄音】
而且我們要求翟建律師申請法院讓他媽媽出庭作證。就這一條律師都沒有達到。律師在庭上都沒有說啊。律師跟我講,他母親跟這殺人案沒關係。什麼叫沒關係啊?這個案子他母親是起初事件的知情證人啊。我們不能單聽楊佳的口供。我們也不能單聽公訴人的口供。雙方都要找證人證詞證言的嘛。你找你的證人,那我們也要找我們的證人嘛。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嘛。

楊福生在開庭前二十分鐘給翟建律師遞了一封信,迫切要求他在法庭上表達家屬的三個願望,就是申請重做精神病鑑定,楊佳母親出庭作證和七名警察出庭作證。但是翟建律師只向法庭提出了第一個要求。

以上新聞由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秦越,李明採訪報導。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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