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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學家於浩成建議:楊佳案件應該暫緩中止

大陸中國各界簽名呼籲中共政府, 根據前案(Precedent) 暫緩中止揚佳案。

1979年,在我國新疆發生了蔣愛珍女士連殺3人的重大案件,案發後人民日報和石河子法院在5個月內收到2萬多封各界人士來信,要求基於蔣愛珍是義憤殺人應予輕判。後來新疆高級法院作出了不予死刑的決定。


著名法學家於浩成建議:楊佳案件應該暫緩中止

1979年,在我國新疆發生了蔣愛珍女士連殺3人的重大案件,案發後人民日報和石河子法院在5個月內收到2萬多封各界人士來信,要求基於蔣愛珍是義憤殺人應予輕判。後來新疆高級法院作出了不予死刑的決定。此舉深得人心,對緩解當時社會矛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這次我參與簽名的《關於特赦楊佳的公民建議書》,就提到蔣愛珍案件。法治是冷靜的理性,那麼就需要時間,尤其社會影響重大,政治對立衝突的,關涉國家政治安全的楊佳案件,應該"留中不發"。學習80年代處理蔣愛珍女士案件的政治智慧,中止楊佳案件的司法程序。在冷靜和拖延中,可以找到一個很好的政治出路,而如果急迫地殺掉楊佳,則是當局一次政治上的自殺行動。

下文是我80年代在公安部群眾出版社時,對蔣愛珍案件的評論,對當時的輿論導向起了一點作用,現在重新發表出來,供大家參考。

於浩成

2008年10月1日



公正的判決與慘痛的教訓

於浩成

轟動全國的新疆石河子地區蔣愛珍殺人案在拖了六年以後,最近終於由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終審判決:殺人犯蔣愛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另據《新疆日報》報導,曾經誣陷蔣愛珍的馮俊發、楊銘三和謝世平也被判定犯有誣陷罪、瀆職罪和侵犯人身權利罪。司法部門曾對馮、楊二犯採取強制措施。由於二人已先後病死,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新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對他們不起訴。犯了誣陷罪的謝世平當時曾被亦法逮捕。現在事過六年,又考慮到其妻鍾秋已被蔣愛珍槍殺和家庭小孩需要撫養等因素,新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免於起訴。

回想六年以前,人們對這一個案件曾經議論紛紜,意見分歧。後來也還有不少人一直對此案十分關注,對最後如何判決有過種種猜測。現在塵埃已經落定,終審判決已經公諸於眾。人們完全可以就此檢驗各自的見識。

據《新疆日報》報導, 蔣愛珍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也表示,她對這一判決"口服心服"。她說:"我從內心感謝黨和政府。我持槍殺人,除了不懂法之外,對當地黨組織失去了信心是主要原因。"她極其沉痛地追悔自己的過去,用自己沉痛的教訓告訴人們,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相信國家法律。

在蔣案發生之初,人們曾有兩種截然相反的不同觀點。現在看來,這兩種觀點都有一定的片面性,都是對社會主義法制認識不足的表現。一種觀點認為蔣愛珍持槍行兇殺死三人,殺人未遂一人,罪行嚴重,應該依法嚴懲,而對於誣陷、迫害蔣愛珍的謝世平等人,則根本沒到應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另一種觀點認為蔣愛珍是在她的人格、名譽受到嚴重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受到侵犯,而申冤告狀主管部門又不予受理,在忍無可忍,出於義憤的情況下殺人的,在量刑應適當減輕,甚至免於判刑。同時,對於謝世平等人,也應該追究他們的誣陷、侵犯人身權利等罪行,給應得的處罰。

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公正性,體現在全面考慮兩種觀點的合理成分,而糾正每一觀點的片面性。後一個觀點的不足之處,是對蔣愛珍殺人所造成後果嚴重性估計不足。確實,她本人是受害人,但也絕不能因此自己有理由也犯法。如果有理就可以殺人,可以犯罪,那麼整個社會的治安秩序就無法維持,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也就蕩然無存了。蔣愛珍自己說的好:"法律是神聖的,每一個公民都要遵紀守法。犯法就要服法,不然,像我這樣,占了理就去殺人,哪還要法律幹什麼?希望這一些同志從我犯罪中汲取教訓。"這是她大徹大悟之言,應該成為後來人的前車之鑑。

前一種觀點的皮面性是很明顯的。他們只看到蔣愛珍殺人的一面,而沒有充分考慮到她為什麼要少人的一面。石河子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無期徒刑,定性不妥,也是對蔣愛珍受害一面估計不足。應該指出,誣陷好人,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同樣是觸犯刑事的罪行,應該以法追究的。這一點在目前我們進行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中,更應該加以強調,因為誣陷、迫害人、造謠、誹謗、侮辱他人名譽的罪行,在"文化大革命"中不僅司空見慣,而且被認為是什麼"革命行動"。現在應該把這一顛倒了的是非再顛倒過來,徹底肅清文革的遺毒。農八師一四四團場原團長馮俊發,副團參謀長楊銘三和團場醫院藥劑師謝世平誣陷、迫害蔣愛珍,隨便用"男女關係"作為籍口整人的惡劣行為,再也不容許發生了。

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人人學法,懂法,守法,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而鬥爭,這就是蔣愛珍殺人案給我們的教訓。

1985年1月31日載於雜文集《鳴春集》



附人民日報:《蔣愛珍為什麼殺人?》

《人民公安》轉載的時候,加了編者按:隨著國內階級狀況的根本變化和黨的工作重點的轉移,今後在工作中碰到的問題大量的是人民內部矛盾。因此,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就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大問題。我們的許多同志至今並沒有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蔣愛珍同一位男同志的正常往來,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說成亂搞男女關係,平白製造了一個尖銳矛盾,而後,像楊銘三這樣的工作組的頭頭,主觀武斷,認假為真,不講政策,胡作非為,採取種種橫暴手段,把矛盾不斷推向激化,直至釀成三條人命的慘案,這是一次多麼慘痛的教訓!



人民日報:蔣愛珍為什麼殺人?

     1979.10.20

    編者按:新疆石河子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心如同志來信,說明關於蔣愛珍殺人案件的情況和他的意見。我們派記者做了調查。蔣愛珍採取殺人手段,應受法律制裁。但僅制裁蔣愛珍夠嗎?對釀成這一慘案的有關人員不應該追究責任嗎?我們應從這件事汲取什麼教訓?這是有待進一步研究的。

    在石河子地區警局看守所里,關著一個重犯,她打死了三個人。可是奇怪,群眾卻大多同情她。不少人說她沒有民憤。有的說:"這個娃娃可惜了!"連看守所的人也反映:這個犯人很老實,不象一貫作惡的。

    審判員提審了這個犯人,我們在場。這是一個二十四歲的女青年。看上去莊重、矜持。問她為什麼要殺人,她情緒激動,說話哽咽,不時掉淚。審問進行了一半,她再也說不下去了,呼嗤呼嗤地喘著粗氣。審判員看她憋得難受,就讓她出去休息一下。過一會兒,我們去找她,只聽她一個人在廁所里嚎啕大哭。

    她為什麼這樣痛苦呢?她為什麼要殺人呢?

    緣起

    她名叫蔣愛珍,是浙江紹興人,一九七二年初中畢業後,隨哥哥到新疆石河子生產建設兵團。先在農場勞動,後被推薦到一四四團醫院當護士。她一貫工作積極,思想進步。一九七三年加入共青團,一九七六年入黨。同年被選為黨支部委員,兼團支部書記。

    蔣愛珍的哥哥同一四四團醫院黨支部副書記張國政,過去是一個部隊的老戰友。蔣到醫院後,她哥哥囑託張國政,要象親兄妹一樣關心蔣愛珍。張國政熱心幫助蔣愛珍進步。加上工作上的原因,兩人關係因此比較密切。

    一四四團派性嚴重,李佩華、謝世平(都是黨員)和醫院個別領導人,同張國政早有矛盾,想抓把柄把他整下去。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八日,蔣愛珍被批准回浙江探親。十七日晚,張國政和另一個人曾一道到蔣愛珍臥室(外科值班室),囑咐她路上應注意的事情,然後即告別回家。李佩華,謝世平妄斷這天夜裡張國政要和蔣愛珍發生關係,就在副院長粟某的支持下,行動起來。半夜兩點多鐘,謝世平叫了鍾秋等六七個人,把外科值班室的門窗、周圍過道以及張國政家(緊挨醫院)的大門,處處把住。然後哄使一個護士,詭稱要紗布搶救病人,叫開了蔣愛珍的門。謝世平闖進蔣的臥室,四處搜查,不見張國政。蔣愛珍陪護士在另一處取了紗布,回來時發現謝世平。打過招呼後,三人一同走出值班室。在門外,蔣愛珍發現在黑暗處李佩華躲藏不迭,立即引起懷疑。因臥室里放著九百元錢,她害怕這些人偷錢,決定向支部反映。支部書記家離醫院遠,她就去找張國政。張從家裡來到值班室,正查問情況,李、謝突然闖入。張國政問:"你們幹什麼?"李佩華回答:"我們來抓鬼?"張國政明白了這是怎麼回事,就差人去把支部書記和支委都叫來,說明剛才發生的情況。支部問了有關人員,又查看了蔣愛珍的臥室,未發現異常痕跡。問李佩華、謝世平時,他們支支吾吾,只說"我們失敗了!"

    十八日清晨,謝世平去團黨委,捏造事實,誣說張國政昨晚在蔣愛珍房裡幹了不可告人的事。早晨一上班,鍾秋就到各房間游串,散布昨夜張國政在蔣愛珍房裡鬼混。與此同時,醫院外面的商店、學校等處紛紛傳出:昨夜抓住了,……。兩三天後,李佩華、謝世平等幾個人又傳出:十七日夜半有人看見張國政從蔣愛珍的臥室出來;有人看見他閃進自家的門,等等。謊話陸續補充,越來越圓全,以後成為領導上逼蔣愛珍承認"三.一七"事件的主要"證據"。

    會計傅冬勤對李、謝等的做法不理解,找李佩華談。李直言不諱地說:"現在只好硬著頭皮幹下去,干成啥樣就啥樣。弄不倒也要弄個臭!

    發展

    三月十八日,蔣愛珍沒有起床,氣得直哭,也不回家探親了,還要求組織上給她澄清事實。絕食三天,最後她哥哥來勸了才復食。她從床上起來以後,勉強工作,跟誰也不說話。

    一天下午,謝世平、鍾秋兩人在走廊里大罵張國政,誣衊他亂搞男女關係。蔣愛珍穿著白袍,站在值班室門口呆呆地望著,一語不發。

    晚上,蔣愛珍獨自在值班室里。突然,哇的一聲,跑出去了。大家又哄又拉,總算把她弄回醫院。兩三個人按著她。她哭喊:"冤枉啊!冤枉啊!——為什麼不讓我去接媽啊!——冤枉啊!"說完,又哈哈大笑起來。在場的人很多都淌下眼淚。經過醫生診斷,確定是精神分裂症,收入病房。

    一天夜裡,病房裡突然不見她了。

    初春的戈壁灘上,寒風凜冽,蔣愛珍穿著一身單衣單褲,在曠野里轉遊了一夜。第二天朦朦亮,她哥哥和醫院的幾個人開著一輛卡車尋到一個高坡邊,發現蔣愛珍直直地站在那裡,兩眼直瞪瞪,頭髮上幾片枯草葉,臉上幾道劃破的血痕。哥哥喊她,沒有反應,過了一會兒,她才微微地吐出一句:"媽媽……"。

    這麼一段經歷,後來被李佩華等誣衊為"裝瘋賣傻",一次一次地要她在會上"說清楚"。

    "調查"

    三月三十日,一四四團黨委派工作組到醫院,專門調查"三.一七"事件。組長楊銘三是一四四團的副參謀長,主管醫療衛生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張國政曾幾次同他大吵大鬧過。這次他帶領工作組到醫院,一開始就陷入派性,偏袒李佩華、謝世平一方。因此,三月十七日的事情越查越複雜。

    四月六日,團長親自到醫院動員,號召開展全面揭批查,集中揭發張國政的問題。調查"三.一七"事件的工作組改為領導運動的工作組。"三.一七"事件放在運動中一起搞。

    運動中,李佩華、謝世平等又提出了許多所謂張國政、蔣愛珍"男女關係"的疑點,揚銘三要蔣愛珍一個一個說清楚。幾個月內,關於"三.一七"事件和所謂張國政、蔣愛珍"男女關係"問題的大字報,從醫院各處到團部招待所等地方到處張貼。許多漫畫污穢不堪。

    對"三.一七"事件,醫院很多人持否定或懷疑態度。工作組一來,這些人都成了保守派。全院因這個問題受到打擊或歧視的共有三、四十人。

    黨支部根據最初掌握的材料,對"三.一七"事件傾向於否定。工作組把支委們看作"保張派"。運動中全體支委都靠邊站。

    文教幹事蘇天艷貼了一張《呼籲醫院廣大群眾為受害知識青年蔣愛珍伸冤》的大標語,運動沒有搞完,就被調離醫院。醫生牛素玲,僅僅聽蔣愛珍訴說了一次冤情,安慰了她幾句,被楊銘三一次一次追逼,不僅要她寫書面檢查,還叫她在全院大會上作檢查。醫院有個青年醫生,同蔣愛珍談過戀愛,一天,楊銘三走到他家,當著他爸爸的面警告說:"我以領導的名義、長輩的身份告訴你:現在蔣愛珍的問題還沒有搞清楚,你不能跟她談了。"

    蔣愛珍的行動受到監視,人們都不敢接近她。後來,她發覺自己的信也被李佩華等人拆看,感到在工作組的壓力下,醫院裡再沒有人敢出來為她說真話了。

    絕望

    工作組初進醫院時,蔣愛珍滿懷希望。她很早就去找楊銘三,想訴說三月十七日的事。不料,楊銘三冷冷地叫她回去,並說:"三月十七日的事,沒有,要給你搞清楚;有的話,就改,改了就好。"

    蔣愛珍雖然對楊銘三的話有氣,但她堅信:只有依靠組織才能解決好問題。於是,她寫了一份詳細材料交給工作組,等著楊銘三來找她談話。一個月、兩個月……四個月過去了。直到八月一日,楊銘三才找蔣愛珍。不過不是談心,而是通知她第二天在群眾代表會上"老實交代"三月十七日的事情。

    八月五日,在全院群眾大會上,工作組宣讀了對張國政的審查材料,其中對三月十七日的事情作了肯定性的介紹。蔣愛珍有氣,找機會頂了楊銘三一句。楊銘三說:"你也要檢查!就是到最後什麼也沒有,光憑你同張國政的接觸,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蔣愛珍對楊銘三和工作組失望了,八月六日晚上,去找團長訴說冤情。團長哼哼哈哈,一個問題也不回答,只是說:"你要相信組織。"蔣愛珍又找了石河子地區派往一四四團的工作團團長。工作團團長也是冷冰冰地把她推了出來。蔣愛珍曾想到烏魯木齊去告狀,但是又想:自治區領導那麼忙,不可能直接下來處理問題,最後還是要落到楊銘三他們的手裡。她對"相信組織"這一條,終於絕望了。

    黨支部整党進行了一個月,在要不要再開蔣愛珍的會的問題上,工作組內產生了分歧。有的同志主張不要開了,楊銘三和另一個工作組成員堅持要開。楊銘三還親自通知本來不參加整黨會的鐘秋等三四個"有關"的人出席會議。九月二十五日下午,支部書記徐進義同志勸告楊銘三:"蔣愛珍的會不要開了,更不能讓鍾秋等人參加。這樣搞下去越搞越亂,工作組會上當的。"楊銘三不聽勸告,照樣布置開會。

    二十六日下午開會。蔣愛珍根據楊銘三出的題目,對"三.一七"事件、"裝瘋賣傻"、同張國政等上山打獵等問題說了一遍。李佩華第一個站起來發言,說:"你裝瘋賣傻!你為什麼不去死?為什麼不跳水庫?"最後,拿出一份他和謝世平署名的報告宣讀,要求團黨委對蔣愛珍作婦科檢查(過去已向團黨委交過一份)。讀完,將報告交給了楊銘三。粟副院長在發言中說:"你害怕檢查?真金不怕火燒嘛!"會上,好幾個人對蔣愛珍說了一些下流的、侮辱性的話。鍾秋還指手畫腳地嘲笑、挖苦她。

    在上一次"說清楚"會上,李佩華等也曾這樣侮辱過蔣愛珍。那個下午,蔣愛珍頭也沒有抬,眼淚滴滴往下掉。這一次,她一反常態,一下午直直地坐著記筆記。聽到荒誕、下流之處,還微微地現出蔑視的一笑。好多人為她這種反常的表情吃驚。楊銘三在會上表揚李佩華等發言積極,批評了不發言的人。最後說明三月十七日的事情還沒有完。

    拚命

    二十六日晚上,蔣愛珍在宿舍里寫了一夜申訴信。二十七、二十八日晚上,又給工作組,父母兄嫂和好友寫了好幾封遺書。這三天,她白天上班,晚上一個人在宿舍里,煤油燈通宵不滅。二十八日,民兵排長通知她參加第二天的打靶。晚上,她終於作出決定:"同他們拚了!拚一個算一個,拚兩個賺一個……"她從箱底里翻出過去打獵、打靶留下的八顆子彈,又仔細擬定了要拚殺的對象。二十九日晨,她領到一支步槍,悄悄壓上子彈。走到內科門口,對準李佩華說:"李醫生!你不是要我死嗎?叫你造謠!"一扣扳機,李佩華倒下。欲打另一個醫生時,門被推上,未打成。她直奔外科走廊,見鍾秋正跟人講話,舉槍便說:"叫你造謠!"話落槍響,將鍾秋擊倒。李佩華的愛人戴淑芝聞聲出來問:"咋啦?"蔣愛珍說:"咋拉,叫你造謠!"又把戴淑芝打倒。她走出外科大門,撞見一個參與"抓鬼"的醫生走來,舉槍就打。這個醫生慌忙奔逃,一彈未中。蔣直奔宿舍,欲找別的打擊對象,被群眾包圍在球場上,相持了一個多小時,終於被逮捕了。

    餘事

    蔣愛珍打死人以後,一四四團立即拘留張國政,說他是蔣愛珍殺人的指使者。關押九十二天後,又把他放了。一四四團領導認為,蔣愛珍殺人發生在運動中,應定為"反革命殺人"。對被殺的三個人,團黨委決定追認為"烈士"。一個月以後。團里召開了隆重的追悼會。團領導親自主持,命令各單位都派代表參加,並送花圈。這些做法引起很多群眾不滿。至今,原一四四團團長仍然堅持:"三.一七"事件雖然可以否定,但蔣愛珍是"反革命殺人",被殺者是"烈士"。

    蔣愛珍原被判死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下去複查,提出判蔣愛珍無期徒刑,同時建議黨委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自治區黨委根據高級人民法院的報告,指示石河子地區黨委慎重處理,同時做好下面的工作,統一認識。最近,石河子地區黨委複議了這個案子,建議重定蔣愛珍為"死緩",同意追究工作組長楊銘三的責任。但是,在辦案人員一再提出要求處分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卻把楊銘三調到河南去了。與此同時,謝世平也得到重用。

    新疆高級人民法院和石河子地區警局、中級人民法院經辦此案的領導人和工作人員都認為:

    蔣愛珍殺人是在被誣陷、被迫害的情況下干出來的。對蔣愛珍必須依法制裁,但是,人們普遍認為:僅此不能平民憤,必須對釀成這一慘案的有關人員(特別是楊銘三)和其他嚴重違法亂紀者,追究法律責任。這件事牽涉面廣,應由公檢法和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協同處理,防止片面作決定。這一案件在石河子地區震動很大,議論很多,可以開庭審判,可以讓群眾公議,藉以教育幹部和群眾。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於飛

來源: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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