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愛兒童的林書記
林書記,世之損傑也。於深圳新梅園酒店對一11歲陳姓女孩動手,
實乃人神共憤之畜生舉動!在下亦家有幼女,實憤無可忍,於歌詞
中將實名嵌入,以警後人。擇曲填詞,望眾所轉。一切免責,有罪
某自承當。寧輸官司,不輸氣節。惡吏不除,誓不罷休。乃為記!
改版聯唱,原曲為《外婆澎湖灣》與《鄉間小路》,新詞如下:
晚風輕拂新梅園
大家吃海鮮
一位伯伯四處張望
想要去方便
跟著帶路的小女孩
一遍遍壞想
掐住脖子硬拉孩子
他想怎麼樣
擺脫色狼的小綿羊啊
趕緊報爹娘
爹娘氣憤出門找人
撞上了林假祥
一句話語一聲驚雷
書記愛誰誰呀
是我乾的想要多少
老子我來賠呀
林書記林書記 請不要發脾氣
大家都有姐妹兄弟
你大,你牛,你放狗屁
不怕報應被雷劈
走在方便的小路上
忽然把孩子看成姑娘
吃喝嫖賭他在行
酒店洗手間想逞凶狂
他扛豬頭在肩上
女童的哭聲在蕩漾
喔~他們講
還有一紙牛皮也在吹響
牛皮掛在臉上
貼一個人模狗樣
別說你級別跟市長一樣
對付畜生流氓
就得拳頭棍棒
讓他們丟人丟官丟口糧
他扛豬頭在肩上
女童的哭聲真淒涼
喔——我們唱
別讓這張牛皮能再吹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