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真萍被秘密審判 律師要求會見被拒絕 | 節目反饋 推薦給朋友 |
| 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節目長度:3分42秒 下載mp3 鄭州市金水區法院8月份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審判法輪功學員陳真萍。家屬聘請的北京律師李蘇濱11月28號到法院要求會見當事人和獲取起訴書被拒。
陳真萍 陳真萍7月被抓,在家屬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於8月19號被秘密審判,並且迄今不讓家屬會見。陳真萍的女兒金昭宇得知消息後於11月底聘請北京律師李蘇濱為母親辯護。李蘇濱11月28號到法院辦理辯護人手續,要求會見當事人並複印起訴書被拒絕。陳真萍尚未宣判,但是法官稱已經把案卷遞交給二審法院。
【錄音】 主審法官任遠對於律師介入法輪功案件,似乎覺得很離奇。金昭宇在此前曾經在鄭州市當地尋找律師做辯護人,但是多位律師表示上面有規定不能代理法輪功案件。 任遠法官對李蘇濱說,既然一審已經開過庭,律師就不能再介入一審。李蘇濱拿出刑事訴訟法與之爭辨。任法官稱其不能作為依據。 【錄音】 李蘇濱指出,陳真萍案件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程序。與其說陳真萍破壞法律實施,不如說法官破壞法律實施。第一,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不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話,要一律公開審理和宣判。第二,拒給起訴書和拒絕律師會見,剝奪了當事人及家屬聘請辯護人的權利。 法官沒有透露陳真萍案件何時宣判。李蘇濱說,即使公開宣判,仍然不能使之前的秘密審判合法化。法院必須徹底糾正這個錯誤。他表示一旦案件進入二審,他會請求中級法院發回重審。但是不知道法院是否會像對待楊佳案件那樣,一意孤行違法到底。 陳真萍在奧運前遭到鄭州花園路動物園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和綁架,現被關押在鄭州第一看守所。法官曾經聲稱要給陳真萍判7到15年。 以上新聞由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秦越,俞珊採訪報導。 | |
最牛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沒依據
——陳真萍被秘密審判 律師要求會見被拒絕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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