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求愛遭拒姦殺女大學生 藏屍教學樓數日
「交友」被拒遂殺人
這一惡性案件發生在2008年8月17日。當天,廣東商學院的主教學樓九樓驚現一具女屍,經過調查後發現,死者為該校05級金融專業班的學生。公安機關很快抓獲了兇手——該校的保全鄭成略。
22歲的鄭成略是廣東省徐聞縣人,法院審理查明:鄭成略案發前是廣東商學院的保全。2008年8月14日上午10時許,鄭成略在廣東商學院教學樓一樓值班期間,在走廊內看見被害人阿華(化名),即向阿華提出交朋友的要求,遭到阿華拒絕。此後,阿華想要離開,鄭成略惱羞成怒,打昏了阿華。
隨後,鄭成略將阿華拖入一樓男廁所內強姦了阿華。怕事情敗露,他又持界紙刀割阿華頸部多次,致阿華傷重死亡。之後,他把教學樓的大門反鎖住。由於當時有清潔工在樓上打掃衛生,他不能馬上將屍體搬走。
欲蓋彌彰冒充死者發簡訊
等到當日中午1時左右,他再次進入大樓,將屍體藏在九樓走廊花基邊的水槽內,並清洗現場血跡。
其後,鄭成略拿走阿華的手機,並用其手機給阿華的母親和朋友發簡訊,說「手機沒電了」,「正在朋友家」等,偽造阿華還活著的假象。不久,阿華的家人發現阿華失蹤了。直到2008年8月17日凌晨,阿華的屍體被廣東商學院的其他保全發現。
供述:騷擾過死者多次
據被告人鄭成略的供述,他早就留意到了死者是一個漂亮的女孩,對她動了心,也因此多次和她搭訕想和她交朋友,但是卻屢屢被拒。這使鄭成略產生了要報復對方的念頭,甚至想出了要用刀逼著對方和自己交友的想法,於是發生了強姦殺人的一幕。
法院判決保全死刑
廣州中院審理此案後認為,被告人鄭成略與被害人素不相識,提出和被害人交朋友的要求,遭到被害人的拒絕後,強姦被害人並殺人滅口,動機卑劣,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社會影響嚴重,應依法嚴懲。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是初犯、認罪態度好」等辯護意見,不足以作為從輕判處被告人的理由,法院不予採納。鄭成略構成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最終,法院判決鄭成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須賠償死者家屬各項費用共計37萬元。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沈波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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