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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向成都公安交涉 要出被扣押的劉艷萍

大陸環保作家譚作人案本周三在成都法院開庭,不過,多位證人遭公安毆打及軟禁,藝術家艾未未星期五到成都市警局交涉。對於公安以「藏毒」罪名,搜查香港記者的房間,當地公安對本台表示,可以找港澳辦了解。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導

 

圖片:北京藝術家艾未未(法新社

因調查四川地震災區豆腐渣校舍而被捕的譚作人,被當局控以「顛覆罪」,原計劃本周三到法庭為譚作人作證的多位證人遭公安阻止,甚至毆打,其中,艾未未星期五在律師劉曉原的陪同下,到成都市警局投訴。劉曉原當天中午告訴本台:「我現在在成都市警局,我們現在在交涉,他們督察也在,我們向成都市警局信訪辦室反映了,督察和成都市警局督察大隊也來了,聽取我們的意見,我們等待他們的處理意見吧,他們說要經過調查,要一段時間」。

本周三凌晨艾未未一行四人在成都安逸酒店,被二、三十名穿制服和便衣的警察包圍,強行砸開房門,艾未未提出交涉,公安出手打了艾未未的下巴,並軟禁他11個小時。艾未未星期五告訴記者:「今天的情況呢,我們到了市局,向督察反映情況,該督察是到目前為止,我們見到的公安中,最通情達理的,他說他只是了解了情況,並沒有告訴我們處理的方式,也沒有給我們透露更多的信息」。

艾未未表示,當時他的下巴腫脹,上、下牙齒難以合上,還有頭暈、頭痛等症狀。他表示:「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會這樣執法,為什麼這樣對待一個公民,但他們(星期五)的記錄和問詢過程、方式和手段都是合情合理的,我們在等待回答,同時我們會通過不同途徑來進行申訴」。

星期四,艾未未一行曾到金牛區警局投訴公安打人,卻遭到無理對待。他說:「不像昨天分局的政委和政法科的科長,他們簡直就像街道上的人,完全沒有水平」。

記者:您最近這段時間都要在成都。
艾未未:我會把事情辦完的,我們已經結下緣了。他們必須給我解釋,我通過合法程序,提出了三點訴求。

劉曉原律師表示,三點訴求,一是要求查明毆打艾未未的警官,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理,同時要他賠禮道歉,二是要求公安機關說明當天凌晨執法的法律依據;三是要求賠償相應損失。

星期三凌晨同時被軟禁的一位遇難學生家長劉艷萍,星期五凌晨獲釋,但被公安罰款500元。劉律師認為:「我們認為他們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把人帶走,沒有任何的傳喚證,並且治安傳喚最長不准超過八個小時,可她今天早晨1點半鐘才獲釋,主要是說她發了一個簡訊,告訴遇難學生的另一位家長譚作人的案件要在什麼時候開庭」。

當晚,艾未未和劉律師啟程返回北京,對於公安打人,艾未未臨行前表示:「我們還有很多法律程序、司法機關,公安部,還有檢察院等,很多地方可以去打交道」。

由於成都公安以「懷疑藏毒」為由搜查香港記者的房間,並軟禁記者,香港媒體星期五繼續提出譴責。當天,本台致電成都市警局督察處查詢,對方要記者找港澳辦了解:「你們可以通過正規渠道對成都警方的工作,進行採訪嘛」。

記者:香港記協已去信港澳辦投訴。
公安:那就通過那邊港澳辦吧。

記者:香港媒體反應強烈,你們有沒有回應呢?
公安:沒有沒有。

香港明報星期五的社評表示,大陸官員一再提醒香港記者到內地採訪,要遵守內地的法律。這些年來,香港記者吸取了大量經驗,到內地採訪,恪守法律規定,逐漸與內地有關部門磨合出一套默契模式。但是,成都公安人員藉故搜查電視台記者的事件,卻從根本上衝擊了這套默契模式。此事表明,無論香港記者如何嚴格守法,也不能保障採訪權利和人身安全,因為只要公安人員假法律之名以行惡,記者的命運就宛如待宰羔羊。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的採訪報導。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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