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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懼「圈套」:黃燕夫婦事件

*黃燕:警方說26日下午三點來處理問題,兩點半先見七、八個便衣在門外*
    
     8月24日報導了因幫助過維權律師高智晟一家而被警方監控的黃燕女士的先生當天被警方帶走,遭到暴打,眼睛被化學藥品燒傷,後來獲釋。
    
     26日,我接到黃燕電話,說警方問她在哪裡,要和他們夫婦面談,他們很恐懼,怕是「圈套」。我通過越洋電話,採訪了黃燕夫婦。
    
     黃燕說:「警方原說下午三點過來處理事情,兩點半我出門一看,外邊七、八個便衣,像以前的打手一樣。我一出來,他們趕緊站起來,交頭接耳。我們相隔二十多米遠,我就趕緊裝作上廁所,廁所門對著路的方向,他們可能以為我沒看出他們是便衣,馬上會回來,我馬上跑了。我給幾位律師發了簡訊。我認為警方並不是讓我們等到三點來處理問題、調解事情,而是讓我們等到那個時候,讓這些人把我們抓走。」
    
    *黃燕:警方說三點鐘來道歉,請吃晚飯,三點鐘沒來,恐是誘惑我們出面抓我*
    
     大概跑了一小時後,說『處理問題』的警察打電話,問我在哪裡。我說『在哪裡?我要今天聽你的話,早就被你抓走了。』他又說『晚上請你們吃飯,找個地方坐一下,聊一下,然後向你們道歉。』他本來是說解決問題,讓我們的在家裡,他們三點鐘過來。兩點鐘,那些便衣就過來,守在這邊。三點鐘那些人沒有過來,說明根本不是誠心解決問題,而是誘惑我們出面,把我們抓了,主要是抓我。」
    
    *黃燕:認識高智晟律師始末*
    
     原在北京開美容美髮店的基督徒黃燕,當年因為認識傳道人蔡卓華的母親,旁聽了蔡卓華案開庭。黃燕說:「我是2005年因為旁聽蔡卓華的案子認識高智晟律師的,後來高律師經常到蔡卓華母親那邊聽道,我認識了高律師的太太耿和。2006年2月13日,高律師把侄子高龍送到我那邊作學徒,國保的車跟在他後邊,我當時不知道,第二天就被國保抓走。那時我根本不知道高律師是敏感的人,只知道他給蔡卓華辯護得非常好、非常精彩。從那時一直到今天,國保這樣那樣讓我不得安寧。」
    
     黃燕從2005年到今年初,六次開店被強行禁止或中止,一直無法正常工作,她和先生二十多天前剛剛領了結婚證,他先生近日從南方來北京,幫她搬家。國保到黃燕在北京大興的住處時,他先生正在收拾東西,黃燕在不遠處公路另一邊。
    
    *黃燕丈夫吳先生:被毆打虐待經過*
    
     黃燕的丈夫吳先生第一次接受我的採訪,他說普通話講得不好。
    
     主持人:「24日您被抓走是幾點鐘?什麼時間被放?」
    
     吳先生:「九點鐘收拾行李,剛剛收拾不到十分鐘,他們就進來了。我(從警務區)出來是暈暈倒倒,我不敢肯定,可能是四、五點。」
    
     主持人:「請您講講那天的詳細情況。」
    
     吳先生:「那天他們抓我到北京大興區清源派出所下屬的清源警務區,裡面大概十五人,不講道理,像吵架,不像處理問題,一進去,一大幫圍住我,像流氓黑社會一樣。其中一半穿警服,一半穿便衣。很野蠻,撞、打、踢,說『關門打狗』,又打又噴。。。對我像對殺人犯,幾小時我難受的不得了。我說『我是個很老實的人,你幹嘛這樣對待我?』我進去之前,他們已經把我的眼睛一噴,噴那種水,真的沒法受。拉到派出所,又第二次把我的頭拉起來,對準眼睛噴,帶頭的可能是隊長,說『嗨,舒服,來不來?再來!』又第三次。他們還在笑,根本沒有外人看見。打啊,踢啊,然後又問『舒服嗎?老實嗎?你願意接受我們處理嗎?』我也不敢出聲。他叫我跪,跪了很久,實在受不了,兩腿發麻,我問警員『大哥,我站一下行嗎?』『不行!老實點,跪下!』我不知道噴的什麼水,一噴過來,就好像刀片把你的眼睛。。。一刀一刀的感覺,沒法受,只能抱著頭,低下頭,話都不能說。
    
     把我好像當成個怪物,過幾分鐘就出來問『叫什麼名字?』『沒有暫住證?』。。。,又笑。態度就像你根本不是人。我從廣州來是幫黃燕搬家,像是旅遊,不需要辦暫住證。我是廣州的身份證,一般在北京沒什麼事。我說『過幾天就回廣州』,他們就罵,又說『老子今天怎樣怎樣。。。』他的意思,我不管住一天住兩天,都要辦『暫住證』。我解釋說『你都看見我已經搬走了,我怎麼辦?』因為在北京到別的區住,又要另外辦。我就說『大哥,我搬到別的地方再補辦。』『不行!』。」
    
    *吳先生:讓我看辦案室電腦——黃燕是「高危人物」*
    
     主持人:「他們什麼時候提起黃燕?」
    
     吳先生:「一進派出所,問『你叫什麼名?你媳婦黃燕怎樣怎樣。。。』,到後來帶我到辦案室,說『你看,黃燕就是一個高危人物』(也可能說是『高危人員』),我說『我也不知道這麼多,反正我就知道她人好,我跟她合得來』。他讓我看那個電腦,我當時頭暈眼花,怎麼看?』
    
     主持人:「在裡面他們施加暴力有多長時間?」
    
     吳先生:「在裡面都是那麼回事,我不能坐,不能站,不能上廁所,也不能抬頭。那個『隊長』和兩個可能是『保全』,專門看著我,我只能跪下來。在牆角,很髒的。
    
     主持人:「您出來以後,情況怎樣?」
    
    *吳先生:一聽「清源派出所」就害怕*
    
     吳先生:「他們今天(26日)打了幾個電話給我,說當時派出所的『頭兒』,可能是所長、政委,要求我過去談判,說『什麼事都好說,是我們派出所錯了,對不起了』,說賠一點錢,請我吃頓飯,把這事完了。我說『我不行,你這樣打完我就完事了,我心裡很不服氣。』他昨天今天也約我,去他總部派出所,把這事算了,解決了。我說『沒可能。我現在眼睛每分鐘都在流水,怎麼保證以後不會壞掉?被『噴』了那感覺沒辦法接受,打完人,賠一點少錢就完了?他們問我為什麼不去,我說『一聽到清源派出所,我就很害怕,怕進去又打又罵,當你不是人一樣』。
    
     現在我住的地方離清源警務區一百多米,這個分點躲在『窩』里沒人知道,門口只有個小牌『清源警務區』,停著幾輛警車。
    
     主持人:「有了這樣一次經歷,您還有什麼要說的話嗎?」
    
     吳先生:「我很害怕。一聽清源派出所打來電話,不敢接。」
    
    *黃燕:你看看這和黑社會有什麼區別*
    
     黃燕對我說:「那天我跟你講我先生被打的細節,不太詳細,這兩天他給我仔細講被打的事,他普通話講得不太好」。黃燕補充說:「把他噴了、打了,拽上車了,到裡邊,噴眼的時候,揪著他頭髮讓他臉朝上,可以看見他的瞳仁,邊噴邊說『這滋味好受嗎?要不要待會兒再來一次?』你看看這和黑社會有什麼區別?
    
     他穿了個休閒褲,兩個口袋大大的,平時裡邊放些衛生紙什麼的,警方問『你荷包鼓鼓的,有沒有錢?』他說『沒有』。警方說『你要拿一千塊錢,馬上就可以走了』。他很害怕,『大哥』前『大哥』後地喊警察,『大哥,我沒有一千。』『拿五百也行』『五百也沒有。』『那你有沒有兩百?』『我只有十幾塊錢,我是來搬家的,如果你要,我就去找朋友借。』那個一米八高穿件紅色T恤衫的就叫了兩個『保全』過來,說『揍死他』。兩個『保全』就過來打。
    
     他在裡面可能至少七個小時。一出來就說『我才來幾天就被整成這個樣子,要像這樣跟著你,會被人整死的。』
    
     他很受委屈,到今天,眼睛淚水流,眼眶脫皮,像腐爛,腫得很高,很痛很痛。
    
    *黃燕:其實就是用了個圈套,想藉機把我抓走*
    
     昨天(25日)叫他晚上七點去處理問題,他說快到派出所門口,害怕,走了。另外一個清源派出所總部姓唐的政委打電話,我先生說『現在見到清源這幾個字我就害怕』,跑回來了。今天又給他打電話,說請他吃飯,他說『我給黃燕找住房,然後我就走』警方說『不用找,住房我們來安排』說向他賠禮道歉,他說『不接受』。
    
     警方說三點鐘過來找他調解這件事,兩點半我一看外邊都是便衣,趕快跑了,在小市上穿來穿去。一個小時沒找到我,那個政委又聯繫,問我們在哪裡,本來他們說開警車接我們去調解。四點鐘又打電話問我們究竟在哪裡,要我們自己去。」
    
     黃燕認為:「其實就是用了個圈套,想借這個機會把我抓走。」
    
     主持人:「那你打算怎麼辦?」
    
     黃燕:「我不想再連累其他人了,不想為認識高律師就被搞成這個樣子。」
    
    *江天勇律師:在中國大陸,警察打人是再常見不過了*
    
     不久前被當局有關方面註銷律師執業證的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接到了黃燕的簡訊。他說:「聽說她被追,她的家人前天被打傷,她跑出來了。」
    
     主持人:「就您所知,穿著警服打人,是極個別現象,還是經常有?」
    
     江天勇:「在中國大陸,很長時間以來,這種情況不是很罕見,也會經常有,尤其是對一些特殊人群,像黃燕。。。現在可能警察或有些人出於什麼目的,要抓她,她的家人遇到了可能會受到傷害,這種情況在中國經常發生,警察打人是再常見不過了。別說現實生活中,即便從大陸的報紙上就可以看到,經常有警察打人。」
    
    *江天勇律師:犯罪分子侵犯我們的權利,要報警;警察侵犯我們的權利,去找誰?太可怕了!*
    
     主持人:「作為法律人,對於這種現象的存在和它產生的影響,您怎麼看?」
    
     江天勇:「在中國,公安警察的權力太大,另方面,對他們權力的約束僅僅來自於他們內部,很難從根本上防止濫權的發生。不像西方國家有媒體是自由的,能夠報導,能有反對黨等等政治架構上的制約。在中國,這些都沒有。媒體偶爾報導出這些事情,也是費了很大勁,會遇到很大阻力。媒體的朋友多少有些了解,對於曝光警方的濫權,他們非常慎重,甚至很多不能報導,尤其是媒體所在地的,往往是不能碰的。所以使得警察濫權,甚至公安打人的現象經常出現,客觀上影響了人們對法律的信心。因為警察本身在人們心目中都理解成是執法的,可是這些執法的人公然在踐踏法律。這種踐踏法律的違法,比普通違法給人們心理上帶來的影響要大得多,而且會動搖人們對司法的信心。因為當我們遇見犯罪分子或者小偷、搶劫犯,這樣的人侵犯我們權利的時候,我們知道要報警,當我們遇到警察侵犯我們的權利,我們去找誰呢?這太可怕了!」
    
    *江天勇律師:7月30日以來,我的樓下有人「站崗」*
    
     主持人:「順便問一下,您自己現在處境怎樣?」
    
     江天勇:「離『十一』還這麼遠,但是從7月30日起一直到現在,都有人在樓下『站崗』,我不明白到底是什麼原因。始終就有『六四』期間看我的那些人,一個人二十四小時在樓下,但是對我的人身自由,沒有限制。」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心靈之旅」節目主持人張敏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採訪報導。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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