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律師推動立法 阻止血債纍纍的薄熙來入台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看到報紙,緊急聯繫拜會外貿協會董事長王志剛,遞交迫害記錄。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薄熙來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兇手之一,在大陸犯有嚴重的酷刑罪,我們認為他不應該來台。按照台灣的入出境管理辦法,不應該允許他入境。」
接待的貿協副秘書長葉明水等人表示,迫害記錄已經送給王志剛過目,對於將起訴薄熙來,也表示理解。貿協已邀請重慶經貿團訪台,但是薄熙來是否隨行,目前無法確定。
根據記錄,薄熙來已在12個國家,包括美國、日本、英國、韓國等地被控告,涉嫌觸犯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國際重大刑事犯罪。其中澳洲高等法院已在2007年一審判決,薄熙來酷刑罪成立。
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我們嚴正告訴外貿協會,如果邀請這個人權劊子手的話,我們一定會控告他,法輪功人權律師知道他可能入境,已經啟動準備機制。」
2005年,胡錦濤率團訪加拿大,當時商務部長薄熙來名列加拿大皇家騎警監控名單,最後沒有入境。2005年原本要隨同胡錦濤出訪西班牙,卻因為可能遭到當地法院逮捕而取消出訪計劃;2009年訪問韓國,也在法輪功學員全球追訴的壓力下悄悄取消行程。
朱婉琪強調,法輪功人權律師團將結合台灣人權團體,推動「薄熙來條款」,以2004年〈美國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國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為架構,請求台灣政府及立法院,以行政命令或制定法律,禁止在海外被起訴的酷刑犯入境台灣。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張法生 台北採訪報導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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