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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洪學敏欠500萬元 穿貂皮在法院哭窮

核心提示:51歲的洪學敏上世紀八十年代因飾演電影《喜盈門》中的小姑子走紅,後下海經商,現已入香港籍。今年5月,被人訴至法院,欠他人500萬元,之後法院強制執行。昨天中午,法院將其帶回法院協助執行。洪從銀行卡中透支取款後,當著法官的面給付了4.5萬元。

  


  
圖為身穿貂皮大衣的洪學敏在法院哭窮


  


  
年輕時代的洪學敏(資料圖)


  12月26日報導 因欠款500萬元拒不履行判決,昨天中午,北京市朝陽法院將演員洪學敏帶回法院協助執行。洪學敏從銀行卡中透支取款後,當著法官的面給付了4.5萬元。

  昨天11點40分,王先生的妻子和執行法官來到位於蘋果社區洪學敏所在的公司。此時,洪學敏正在辦公室喝著茶。看見王先生的妻子,洪學敏露出吃驚的表情,起身準備奪門而逃,但被對方攔住。

  在核實了洪學敏的身份後,法官告知她履行還款義務。「我沒錢。」洪學敏態度強硬地說。看見有人在拍照,她連忙用手擋住臉。隨後,她穿上貂皮外衣,拎著價值超萬元的名牌包,上了警車。

  到了法院後,對於法官的問話,洪學敏起初一言不發。沉默一段時間後,她開始向法官哭窮。「我現在沒錢,給我時間慢慢掙錢。我會想辦法還的。」洪學敏說,她在北京居無定所,公司也不是她本人的,她只是給人打工。對於法官提出的各種還款辦法,洪學敏均搖頭。隨後,洪學敏稱錢包里只有200元現金。看到錢包里有銀行卡,法官帶著洪學敏到附近的取款機,將裡面的5000元現金全部取出。由於王先生的妻子不滿意洪學敏只拿出這麼少,經法官做工作,洪學敏又透支取出了4 萬元現金。

  對於洪學敏的「哭窮」,王先生告訴記者,洪學敏在通州有兩套房子,但價值只有100多萬元,而且房產處理起來也比較麻煩。「洪學敏現在還經常出入五星級飯店,身上佩戴價值不菲的翡翠首飾和名貴的手錶,她怎麼可能沒錢呢?」

  返回法院後,法官向洪學敏發送了執行通知和財產報告令,責令她在明年1月5日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昨晚5時,洪學敏在談話筆錄上簽字後離開了法院。

  據了解,法院已將洪學敏名下的兩套住房及1部現代牌小轎車進行了查封,還對洪學敏實行了邊控,限制她離境。

  朝陽法院/供圖

  案件回放:

  51 歲的洪學敏上世紀八十年代因飾演電影《喜盈門》中的小姑子走紅,後下海經商,現已入香港籍。今年5月,王先生將洪學敏訴至法院,稱她曾借款500萬元並承諾於2008年12月31日前歸還,但一直以種種理由推託,至今尚未歸還。法院在進行調解和開庭時,洪學敏均無故拒絕出庭,後判令洪學敏於判決生效後的 10日內償還王先生500萬元及相關利息。今年9月17日,王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按判決書載明的地址依法向洪學敏寄送了執行通知,但被退回。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趙亮軒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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