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對20種上訪行為處以刑事處罰,包括拉橫額、喊口號、靜坐等都應入罪,最高可判監15年,此建議一出引發網友眾怒。
《南方都市報》報導,全國人大代表、廣西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劉慶寧稱,有上訪者「到領導辦公室和生活地點鬧訪,不分場所找領導鬧訪的問題十分突出,嚴重影響領導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建議修改《刑法》,增設「擾亂信訪秩序罪」。他指出有20種行為應受刑罰,包括:喊口號、打橫幅、穿「狀衣」(即寫有告狀內容的衣服)、散發單張、靜坐,未經批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及其周邊非法聚集、滯留等。
大多數網友聞言表示憤慨,認為老百姓上訪是因為日子過不下去,卻因為「影響領導生活」而要坐監,無論如何說不過去,有多名網友指出,這一議案已經明顯違憲。
圖片:全國人大代表劉慶寧提交議案增設「擾亂信訪秩序罪」。(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