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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強嫖幼女脫罪惹公憤 今二審

雲南省富源縣一名法官因涉嫌嫖宿幼女、強姦等罪名被當地檢方起訴,但因受害女童年齡有爭議,涉案法官一審獲判無罪,僅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受害人及親屬再提起上訴,此案二審將於今日進行。

涉奸14歲女童 僅罰2萬元

中通社報導,現年45歲的被告楊德會,原任富源縣行政庭法官。去年2月,他經無業女子楊麗萍牽線,強行與現就讀該縣某中學初一的小雯發生性關係,小雯亦供述當時在楊麗萍「脅迫、禁錮」下被迫就範。

其後經鑑定顯示,事發時受害女童小雯未滿14周歲,去年3月,楊德會因涉嫌嫖宿幼女、強姦等罪名被刑事拘留,並被開除公職。

今年3月,該案經馬龍縣法院閉庭審理作出一審判決稱,雖有證據證實楊德會曾對被害人用過暴力、威脅等手段;但由於被害人、楊麗萍等人陳述不一致,不能確定楊德會行為完全符合強姦犯罪特徵,故不構成強姦罪。雖然戶籍證明小雯出生日期為1995年9月28日,但骨齡鑑定顯示,小雯年齡在14與16周歲之間,因而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楊德會無罪。此判決一出,輿論譁然。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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