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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裸身蝸居溫州地標甌江明珠塔 引網友熱議

  

網友拍攝到該男子正裸著身子蹲著。

  房價飛漲,蝸居現象在許多城市相繼出現。近日,網友爆料稱龍灣地標甌江明珠塔也成了流浪漢「蝸居」,損害城市形象,網友質疑,有關部門為什麼不管理?

  網友羅山老翁發在溫網論壇的帖子《龍灣甌江明珠塔上住著裸體男》,附有大量照片,照片顯示有一男子全身裸露,在甌江明珠塔塔基平台上吃喝拉撒,城市的標誌建築儼然成為了這位流浪男子的「蝸居」。


  為了一探究竟,記者來到位於龍灣區永強大道甌江明珠塔。甌江明珠塔高約20多米,塔底露台離地高約2.2米,沒有直接上去的台階,需要攀爬才能上去。記者從遠處看,並未發現這個甌江明珠塔有什麼特別,可是當我們爬上露台之後,便是別有洞天。露台上積滿了雨水,長滿青苔,垃圾遍布。走進這個「蝸居」一看,更是令人稱奇,雖然只有區區的兩三平方,但是各種 「家具」一應俱全,有床鋪、被子、草蓆、枕頭,還有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但是照片中的男子並沒有出現。

  城市管理者:閒散人員管理難度大

  甌江明珠塔正對著龍灣區永中街道辦事處,作為龍灣區的城市標誌性建築,有關部門為什麼允許流浪人員長期在此「安家」呢?

  龍灣區永中街道辦事處黨政綜合辦婁主任說,大約去年年底就已發現塔上有人居住,「當時覺得只是流浪漢,沒有想到過要去制止。」

  但是該辦事處社會事務管理辦主任王奔告訴記者,此前並不知道城市標誌性建築成了流浪者的蝸居。「如果知道,我們肯定會和民政局聯繫,查明居住者身份,會做出相應的決策。」記者追問具體有什麼管理決策,王主任有些無奈,他說,「社會閒散人員管理難度大,發現之後,也只能向相關部門反映,我們辦事處並沒有處理這一類人員的權力。」


  市行政執法局龍灣分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盧勝鋒分析說,按照目前的管理制度,社會閒散人員占用公共地方簡單居住而無危害他人行為,部門沒有執法權力。但是,如果這些人員居住的公共產所比較危險的話,執法人員也是可以驅趕的。

  盧勝鋒說:「我們發現這位流浪漢有一段時間了,他只是在那睡,沒有危害他人也沒有損壞公共設施,相當於長期逛公園,我們也不能暴力執法。」

  網友熱議「裸體男」:不應無為而治

  對於流浪人員在甌江明珠塔裸體蝸居一事,相對於職能部門的「寬容」,網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網友熱心人說:「流浪者長期霸占城市地標,影響市容。」希望有關部門能勸流浪漢離開,不要再強占公共場所了。

  網友殘劍說,誠然, 流浪者有露宿街頭的權利,只要他們不觸犯法律,誰也不能干涉他們的自由。但是明珠塔畢竟是城市標誌性建築,屬於公共場所,放任公共場所讓個別人長期侵占,是城市管理者對管理責任的逃避。


  網友咖啡故事也認為,流浪漢把公共場所當自己臥室,的確影響市容市貌,影響一個城市外在形象,需要管理和治理這毫無疑問,問題的關鍵是如何治理,城市管理者在對待他們的態度,不應無為而治,應該積極尋求辦法進行合理的管理和安置。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沈波

來源:溫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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