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禁這個詞是不是只有在古裝劇中才經常出現的事件?其實娛樂圈這樣的事件也不少,現在可能不叫軟禁了,嚴重的可以叫綁架,輕一些的呢就關起來吧。看看有哪些娛樂圈的明星曾有這樣殘酷的經歷。
6月2日將在全國公映的《絕代-末代女土司》,昨日(2011年5月25日)的發布會原定內容是首映典禮和發布預告片,但活動開始後,片方卻向在場記者發放題為「製片人遭女一號『綁架』情況說明書」,正當媒體摸不著頭腦之時,影片製片人鄧凱(又名鄧成勇)開始介紹相關情況。鄧凱表示,他在5月24日21點被女主角宋小寧和8名彪形大漢「綁架」到北京亞運村一幢公寓樓內。截至25日凌晨近兩點,鄧凱形容自己被宋小寧一方限制自由達到5個小時,期間他隨身攜帶的皮包曾被對方拿走,內有手機、電腦和三萬元現金等。
在被綁架這段時間裡,鄧凱形容對方一直對他橫加指責,還輔以武力威脅的手段,強迫他按照他們的口述寫下一份認錯的承諾書和保證在昨日的發布會上對宋小寧公開道歉的保證書,寫下了這兩份材料後才讓鄧凱在凌晨兩點左右離開。在回酒店期間,鄧凱發現包里現金少了4千塊。和工作人員重聚的他最終決定報警,昨日他在現場出示了報警回執。
台灣綜藝節目藝人林韋伶,曾在2010年出書《韓國星夢—逃過自殺宿命的台灣練習生》爆料,自己在韓國時常常被要求陪睡,一天練舞5小時,導致膝蓋磨損,每兩周就得靠打針,才能遏止疼痛,曾3天只吃一條吐司,長達1年半沒吃到米,苦等發片過程中,也想過就「眼一閉牙一咬」陪睡去,但終究無法過自己那一關去出賣肉體。
更糟的是,最後韓方經紀公司以她拍過電影挖洞人露點畫面為由,指控她隱藏A片女星的身分,向法院提告,告她詐欺,導致她被冷凍、軟禁,2009年12月透過朋友買機票,才「逃」回台灣。
前香港無線電視台藝人蔡慧敏,到台灣謀發展時得罪黑幫,竟慘被非禮禁錮!蔡慧敏說,她是在去年初隻身到台灣謀求發展,在應某製作公司老闆邀請,到台北市忠孝東路私人卡拉OK談合作事宜時,言語間得罪房中有背景人士,結果惹得對方勃然大怒,用粗話問候她,還撕扯她的衣服上下其手!
她說,對方有七八個人,不一會兒就把她的衣服撕到只剩下內衣褲,並想要對她施暴。手無縛雞之力的她卻寧死不屈,卻被人用繩子綁住雙手,她在準備撞牆輕生以保清白時,一名坐在後頭的大哥,才喝住眾人。 蔡慧敏透露,她最後逐一向房中的大哥跪地叩頭道歉求饒,眾人離去後,還把她反鎖在房中,3天後才有一女子替她鬆綁讓她離開。
去年,徐懷鈺無故鬧失蹤震驚娛樂圈,對於其中原因有很多種說法。徐懷鈺,家庭並不幸福是眾所周知的,母親離過兩次婚徐懷鈺被迫早早出道養家餬口,非常的不容易。而關於那次失蹤,其經紀人猜測懷疑徐懷鈺遭到了母親的軟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