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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最大的國家絕密

——程翔:捲入中共最高權爭陷獄 江澤民要向中國人民交代的一件事

背景介紹: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首席記者、香港公民程翔被捕案眾所周知,至於為什麼抓捕他,那也不是什麼秘密,就是他在《海峽時報》披露江賣國後,又在江剛剛卸下軍委主席時,再次在香港《明報》披露江賣國。

十六大四中全會於2004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在北京舉行,一番通宵的交戰後,江被迫下台。時隔不到2周,9月 30日程翔以筆名「鍾國仁」在香港《明報》上發表文章,指出江澤民出賣了相當於40個台灣的國土給俄羅斯,被海外媒體廣泛轉載。江澤民看到此文後震怒,下令給曾慶紅讓國安找機會抓捕程翔。

由於驚恐,江抓捕程翔


香港公民程翔揭江賣國遭判刑。
程翔都寫了什麼內容呢?寫的是江澤民在其任內,做了一個十分罪惡的決定,這決定是他從來沒有敢向全體中國人民解釋交代的,這就是簽署了中俄邊界條約,承認了由不平等條約強加給中國的邊界,從而導致被沙俄掠奪的國土永遠丟失。文章說,「這個條約的要害是,它使中國永遠喪失了約1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不算外蒙古),相當於40個台灣」。

程翔不是公布這些內容的第一人,從2000年就開始有人披露出來,那麼為什麼要抓程翔呢?因為江徹底下台了,沒有了軍權,要是由著記者們的性子這樣寫下去,那江的前景是不言而喻的。所以為了震攝住其他記者,江讓曾慶紅把程翔高調逮捕了。

不過,人做事不能只考慮對自己有利的一面,還要考慮到另一面。只要程翔一天還在獄中、還失去自由,國際上就一天不會停止援救他的呼聲。援救程翔的香港人就會把他被捕的原因,也就是江賣國的事實一遍又一遍的重複,直至他被釋放。

本來很多人沒有看到程翔的文章,也不知道江賣國的事情,經江澤民主動這麼一炒作,現在基本家喻戶曉了,江澤民的大麻煩都是他自己製造的。

俄國披露江簽秘密賣國條約

既然江自己都往外宣傳,那咱也就別客氣了,也把他賣國的事再絮叨絮叨。
  
在江澤民當政以前,中國歷屆政府包括中共非法政權,從蔣介石毛澤東鄧小平,從未承認鴉片戰爭以來中俄兩國間的不平等條約,前蘇聯領導人列寧曾三次(1919、1920、 1923年)發表政府聲明,要把沙俄侵占的大片國土歸還給中國。但被蘇聯收編的克格勃江澤民對自己執政從來沒有安全感,所以和俄國做了一筆交易,他危機時俄國要幫助,代價是無償出賣國土,一次將40餘個台灣面積的領土送給了俄國。

1999年12月9日,江澤民和當時的俄羅斯總統葉爾欽簽訂了《關於中俄國界線東西兩段的敘述議定書》。這個條約構成了今後中俄邊界的法律文件。而這樁關係到國家領土的大事一直被江澤民隱瞞,直到幾年後,這個條約經俄方公布,中國人才得知江悄悄出賣了大片國土。

2002年普京訪問中國大陸回國後,授意俄通訊社以「軍事評論員」的名義,公布了1999年江澤民與葉爾欽簽署的秘密協議《兩國政府間在彼此削減邊界地區武裝力量和加強軍事領域信任問題上的相互諒解備忘錄》。俄媒指,中國單方面承擔義務,在邊界上主動後撤五百公里,並且毫不設防。

江當政定下98%的中俄邊界

2004 年10月12日,中共外交部宣布,全長約4300公里的中俄邊界,98%的邊界線走向已確定,有關地段的勘界工作也已完成。同年11月14日,中俄外長在北京簽署《中俄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對餘下2%的邊界即黑瞎子島部分達成協定。至此,新華社稱,中俄邊界線走向全部確定。

90年代,中國與蘇聯及後來的俄國曾先後簽署了《中蘇國界東段協定》和《中俄國界西段協定》,在默認俄國侵占中國領土的情況下,確認了中俄之間98%的邊界線走向。2001年7月16日,江澤民訪俄期間簽署的《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第六條再次肯定了98%的邊界劃分。


江賊沒蓋棺已定論!
綜合各方面的資料,江澤民不僅承認歷史上一切不平等條約,放棄了約150萬平方公里土地;而且還正式簽約放棄近現代史中未經任何條約而被沙俄和蘇聯強占至今的領土,包括江東六十四屯(位於黑龍江北岸海蘭泡周圍)、唐努烏梁海(即俄羅斯圖瓦州,位於新疆之北,外蒙古之西北,哈薩克斯坦之東北)、帕米爾高原(位於新疆之西)、半個黑瞎子島等,共約20多萬平方公里。

這些年,中共不只是出賣國土地給俄羅斯,在中印邊界問題上,中共與印度簽訂了《關於解決中印邊界問題政治指導原則的協定》,承認1914年統治印度的英國當局同西藏地方政府劃定的「麥克馬洪線」,等於在法律上正式把喜馬拉雅山南麓9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拱手送給印度。而中越邊界的情況更令中國人心寒。 1999年12月30日,江澤民批准的《中越陸地邊界條約》中,將雲南老山和廣西法卡山劃給了越南。

可以預見的是,江澤民此賣國之舉將貽害中華子孫,將來後代還要為國土的回歸而征戰,還要有數不清的軍人要付出流血的代價,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江賣國的罪行所造成的。

綜上所述,江抓捕程翔還是別的什麼人,對於江個人來講都是最下下策,每當江竭力想掩蓋什麼,其努力的結果卻是最大限度的給自己曝光。


江澤民要向中國人民交代的一件事

(明報 2004-09-30)

明智地交出權力,使自己可以「戰戰兢兢而來,高高興興地走」,在其人生事業上畫上一個比較完美的句號。他一生的是非功過,姑留待後人去評論。可是從一個中國人,特別是一個新聞工作者的角度看,筆者必須指出,江澤民在其任內,作了一個十分重要的決定,而他以及他所領導的中共從來沒有向全體中國人民解釋交代的,這就是簽署了中俄邊界條約,承認了由不平等條約強加給中國的邊界,從而導致被沙俄掠奪的國土永遠丟失。這個歷史事實如果不趁他下台而重新提出,則將來很可能隨吁時間的推移而湮沒。

 

1999年12月9 日,江澤民和葉爾欽簽訂了《關於中俄國界線東西兩段的敘述議定書》,這個條約,構成了今後中俄邊界的法律文件。該次簽約只在《人民日報》作出了簡短報導,稱兩國圓滿地解決了邊界問題,但沒有提及條約內容。當時筆者就馬上指出,條約是中國單方面放棄對被蘇聯侵占的領土提出要求,是以新的「平等條約」來合法化舊的「不平等條約」。

 

涉及國土 160 萬平方公里

 

這個條約的要害是,它使中國永遠喪失了約 1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不算外蒙古),相當於40個台灣。而這些土地,是蘇聯領導人列寧曾經三次(1919、1920、1923年)發表政府聲明要歸還給中國的。所以從中國人的角度,看不出「圓滿」在什麼地方。筆者欣然見到,這個觀點已經受到愈來愈多的大陸同胞的認同,而江澤民主政下簽署了一項讓中國永遠喪失國土的條約這一事實,亦被愈來愈多的國人所了解。筆者試圖從現實可能性的角度來理解江澤民和中共這樣做的「苦衷」,這方面的道理可以替他設想一大堆,例如俄羅斯已經對屬於中國的領土進行了「有效管轄」超過150年;又例如索還土地的高昂的成本代價(曠日持久的談判以及一旦談判失敗後要面對的戰爭風險)等等。即使設身處地從他的位置上考慮,還是難以接受這個事實。當我們無奈地面對這個事實時,必須指出:

 

第一,中共在這個問題上連被它譏笑為賣國而趕下台的國民黨政權還不如。國民黨政府在領土問題上對蘇聯的鬥爭,一直持續到 50年代初期它退守台灣後仍然在1953年在聯合國提出「控告蘇聯」的提案。而中共雖然在建國之初就宣布不承認列強強加給中國的「不平等條約」,然而對被蘇聯占領的土地卻從來不吭一聲。最為諷刺的是,中共從沒有認真對待如何落實其祖師爺列寧提出的歸還國土的主張,據理力爭地向蘇聯索還領土。第二,江澤民在這個問題上比共產黨其他領導人都不如。毛澤東主政期間,他和他的同事曾經多次公開提出蘇聯侵占中國的領土這一事實。鄧小平主政期間,在中蘇恢復領土問題的談判上,雖然願意以邊界現狀為出發點(實際上也是默認現有邊界),但前提是蘇聯必須先公開承認它的部分領土是沙俄時代從中國掠奪的,然後雙方再重申在這個基礎上向前看。到了江澤民時代,看不出他有堅持鄧小平這個前提,至少一個新聞工作者看不到這種堅持。

 

整個過程 黑箱作業

第三,這個標誌吁中國正式放棄偌大一塊領土的條約,從談判的過程到最後簽署,都沒有公開過。經過雙方正式簽署文件後的邊界走向地圖,更是欠奉。據筆者了解,即使作為全國最高權力機構的人民代表大會,也只是在需要批准條約時才交由人大常委會討論。換言之,即使貴為人大,也無緣與聞其事。雖然根據中國現有法律,交人大常委審議的做法是妥當的,但問題是人大常委的討論是保密的,也就是說,如果中共當局不想公開條約的談判和簽署過程的話,則普通中國人也是無權知道中共是如何代表我們永遠放棄索還土地的權利。所以筆者覺得,江澤民以及中共都欠中國人民一個交代,因為國家領土不是一黨之私產。他和中共既然作出這個決定,就有義務和責任向人民詳細交代其理由。

經典重發


程翔:《江澤民要向中國人民交代的一件事》陷獄


歷劫程翔,依然無悔。《千日無悔》書影。(宣道出版社提供)

曾任《文匯報》前副總編輯的程翔,被指替台灣歐亞基金會撰寫文章而被中國大陸裁定間諜罪成,程翔今天出書首次透露真正的被捕原因,可能在不知不覺間被動地介入了中共最高層的權力鬥爭。他估計,自己因為協助國家主席胡錦濤一方的智囊接觸香港政界而被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拿來開刀,以打擊胡派。

在縷述入獄經過和獄中心路歷程的新書《千日無悔 - 我的心路歷程》中,失去人身自由1020天的程翔引述說,有人在扣押期間對他說﹕「真正被捕的原因,你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而他亦沒有在書中明言,只是說涉及中共最高層的鬥爭,與傳聞因為他拿了前總書記趙紫陽的談話內容無關,亦不是泄露了什麼國家機密,因為在整個審訊過程中,從沒有人向他查問「盜竊」或「泄露」了哪些國家機密。

他向本台承認,事件可能與江澤民和胡錦濤的權鬥有關,並披露在監禁期間,戮力營救他的「程翔關注組」出版其作品集《漫漫愛國路》,在幾經爭取才能獲得的書本目錄複印本中,兩篇2004年批評江澤民的報章標題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審查時塗掉。據了解,該兩篇以筆名撰寫的文章,一篇是題為《江澤民要向中國人民交代的一件事》,另一篇則是《江澤民的明智選擇》。前者是批評江澤民1999年12月9日先斬後奏地、未經人大批准便與俄羅斯簽訂議定書,把東北相當於40個台灣即1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讓予俄國,要求江交代;後者是讚揚江澤民沒有以全退來換取副國家主席曾慶紅進入中央軍事委員會是明智之舉,但當中提及一些事例顯示江澤民戀棧權位「他賴不走,本身就足以把火引到自己身上來。」程翔認為,這是江派不打自招之作。

至於程翔協助在港與不同政界人士接觸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陸建華,亦在2006年程翔罪成時被指「泄漏國家機密」,判監二十年。

程翔在書中談得較多的是當年獄中的心路歷程,包括遭單獨囚禁等違法手段取證,以致他在暗無天日、與外界隔絕的情況下囚禁一個月左右開始失去正常思考能力的情況下,承認「假若歐亞基金會是間諜機構,他為基金會寫文章,可能構成間諜罪」便成為他的認罪書和判決依據。事實上,在「監視居住」的105天中,他曾萌生自殺的念頭。

程翔在348頁的書中更透露,中共警察打從拘捕一刻起,已假定他有罪,辦案人員甚至要求他從《國家安全法》第4條的五項罪名中自選一項認罪,包括顛覆、竊取國家秘密、間諜等。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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