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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王立軍》29 強盜與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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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與少女

在光天化日之下,強盜旁若無人地闖進了住在鬧市區一位少女的閨房。強盜甚至沒有把門帶上,也沒有害怕臥室正在午休的少女就開始行竊,不,就像在自己家中一樣,開始隨便拿東西。
"誰呀,是媽咪回來了嗎?"由於強盜動作太大,驚醒了
午睡的少女。
"什麼媽咪,是你大爺!"強盜一邊往兜里揣錢,一邊沒
好氣地回應道。
少女聽聲音不對勁,慌忙合衣而出。她見一位渾身是毛的彪虎大漢正在從容地拿自家的東西時,明白家裡進入了盜賊,頓時使她三魂嚇飛了兩魂半,老半天才回過神來:"那,那是我家的東西,你不能隨,隨便拿喲。"
"你家的?你家的也是我家的,誰的都可以成為我的。"
"你怎麼不講道理?"
"道理,什麼道理?我就是道理。你怎麼不去責備老虎為什麼要追殺小羊,為什麼不去干涉美國人充當世界警察呢?實力就是硬道理,我看你是辨解之力強於工作能力。"
的確,在一個弱肉強食的時代,少女除了拌幾句嘴,連束雞之力也沒有啊。看著強盜肆意作惡,她只有忍氣吞聲地又躺回了床鋪。心想:蝕財免災。他不害人就萬幸了,留得青山在,還怕沒柴燒?
然而,強盜怎麼會讓她安安靜靜地休息呢?少女剛一倒下就被他喝斥了起來。
"你偷了我的錢財也就行了嘛,還要剝奪我的休息時間,國家法律可有規定,公民有休息的權力。"
"別說得那麼難聽吧小姐,我可沒偷,而是拿。另外,什麼是法律,我就是法律。還有你那權力是誰給的?是我給的,我既然可以給你,也可以剝奪它。"
"你……"
"你怎麼啦,你最好給我閉嘴,你一個小女子,一介弱民,沒有發言權,即使想說什麼,必須照我說的說;想做什麼,必須照我做的做;想吃什麼,必須是我嚼過的,懂不懂?你所乾的一切都必須看我的眼色,聽我的指揮。" 
少女一臉茫然 ,欲言又止。正當她無所適從之時,強盜見她還有幾分姿色,就滿臉淫笑地朝床邊靠攏。 
"你你,你想幹什麼?"少女嚇得渾身哆嗦,語無倫次。
"別怕,先把衣服褲子給我全脫了!"強盜柔中帶剛地低聲吼道。
"不不不,你別過來。你還要什麼,我這裡還有存摺,你全拿去好了。"
"有存摺當然好,有你不更好嗎?但是,光我要了也太自私了一點,你難道不要,不要點愛嗎?"
"不不,愛是自私的,你還是回去愛你老婆吧。"
"這你就太狹隘了。孫中山先生說要有博愛精神,古人說要大愛無疆。知道是什麼意思嗎?就是天下的女人我都要愛。"
"你這是強盜邏輯。"
"不對。是我的權力、職責和本性。你一個弱女子,只有服從的份。服從是弱者唯一的生路。"少女無語,只有飽含淚水,任憑強盜蹂躪。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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