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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誤發簡訊遭姦殺

  16歲的花季少女何玲玲(化名)沒有想到,自己因為誤發了一條簡訊而招致殺身之禍。8月28日,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強姦何玲玲致其死亡的罪犯曹某執行死刑,這也是巴中今年的首起死刑執行案件。

  現年36歲的曹某,系巴中市巴州區人。2009年9月,曹某收到被害人何玲玲(女,時年16歲)的誤發簡訊而起歹念,多次與何進行電話和簡訊聯繫,後來兩人見面相識。同年10月13日,曹某邀何玲玲在巴中城區見面,當晚8時許,何玲玲搭乘曹某駕駛的摩托車返家,當行至三匯鎮四村時,曹某緊急剎車將何摔倒在地,隨即,曹雙手卡住何玲玲頸部,使何失去反抗後,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何玲玲因頸部受扼壓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曹某行為構成強姦罪,具有致被害人死亡的情節,性質惡劣,情節、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於2010年6月30日以強姦罪判處其死刑。宣判後,曹某不服並上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法院覆核。最高人民核准死刑判決,同時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要求對其立即執行死刑。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於飛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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