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姓陶,今年35歲,雲和縣人,高中學歷。
他是個電腦奇才,無師自通,看幾本書就能上機操作編程。
可惜,他的天才,似乎總用在錯誤的地方。
三年前,因為用木馬非法獲取他人計算機數據進行倒賣,他成了浙江省第一個因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而獲刑的黑客。
緩刑期間,他又「出事」了,用木馬「偷」了1500萬元。
昨天,因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陶某被雲和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他曾用木馬偷了33萬元的遊戲幣
獲刑一年半
「用木馬,一開始只是為了玩遊戲。」
2009年初,陶某迷上了網路遊戲。為了提高「技術」,他整天泡在網上搜索學習。很快,他發現了「最好」的網路遊戲工具——「遊戲木馬」。
這種木馬能通過一些遊戲網站,侵入遊戲玩家的帳戶。如果裡面有遊戲幣,陶某就拿去賣掉,小賺一筆。
2009年6月20日的下午,陶某侵入了一個新的帳戶。
這個帳戶里,有價值33萬元的遊戲幣。
陶某一個沒留,全賣了,賺了將近19萬元。幾天後,他被捕了。
他成了浙江第一個因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獲刑的黑客,刑期1年6個月,緩刑兩年。
他本應該洗心革面。可嘗過一朝暴富的滋味,他發現自己「回不去」了。
網路遊戲不再是他的愛好,而是他發財致富的「商機」。
他找到了另一個黑客——31歲的青田人杜某,當自己的合伙人。
他們的目光,投向了溫州。
他專住豪華酒店
其實是想在酒店區域網放木馬
「每次我都在豪華酒店的區域網里放木馬。住得起這些酒店的客人肯定有錢,遊戲幣不會少的。」
2011年4月,仍在緩刑期間的陶某跟杜某一起來到了溫州。
選擇溫州,是因為覺得這裡有錢人多,「中獎」機率大。
兩人到達後的第一件事,是開始不停地在各個豪華酒店裡開房,多貴的房費都不手軟。
「入住這些豪華賓館的客人,都是有錢的主。他們如果玩遊戲,遊戲幣肯定少不了。」在陶某看來,這叫「投資」。
他們住進客房的唯一目的,就是聯網把木馬放進賓館的區域網,然後把網路遊戲「456棋牌遊戲」更新的網址變成自己的伺服器網址。
賓館的客人只要玩這個遊戲,就會中木馬。
中了木馬的玩家,在陶某跟杜某跟前,基本就成了透明——他們在不在線,在哪個遊戲房間哪張桌子上玩遊戲,帳戶里遊戲幣還有多少,一目了然。
這還不是最厲害的地方。陶某跟杜某能用木馬看到玩家的底牌,還能把自己的牌變掉。
簡單地說,跟這些中木馬的玩家玩遊戲時他們可以「出老千」,百戰百勝。
於是,在酒店房間裡足不出戶的兩個人,抱著電腦,先用木馬找到遊戲幣特別多的玩家,一路跟蹤到遊戲房間裡,然後找他玩牌,把他帳戶里的遊戲幣全「贏」過來。
他靠木馬「偷」了1500萬,還拉發小一起發財
結果全栽了
「15個月的時間,我們靠放木馬,賺了1500萬元。」
之所以是「贏」遊戲幣而不是直接偷遊戲幣,是陶某從自己獲刑的經歷得到的經驗。拿到遊戲幣後,他們就聯繫網路遊戲銀商(用人民幣買賣遊戲中的遊戲幣,來賺取中間差價的商人),雙方再打一局遊戲。
這次,輸牌的就是陶某和杜某了。遊戲幣給了銀商,銀商再把人民幣轉到兩人的銀行帳戶中。
短短6個月,兩人賺了532萬餘元,而且神不知鬼不覺。
陶某覺得自己找到了「金山」,杜某卻膽怯了。之前,他覺得靠木馬弄點小錢花花,不算犯罪。現在到手的錢上了7位數,他慌了。
他提出收手,可陶某哪裡肯。兩人一拍兩散。
想發財的人有的是,陶某很快找到了好幾個幫手——同樣是電腦高手的朱某、從小一起長大的小俊跟小偉……
說起小俊跟小偉,這兩人對電腦並不精通,能入伙全是陶某的面子——他覺得自己發財了,得拉兩個發小一把,就把他們從外地叫到雲和,專門幫忙打牌,賺省力錢。
打了4個月牌,兩人一人拿了15多萬元。
陶某拿的更多,短短一年多點時間,他們賺了1500餘萬元。很有經濟頭腦的陶某還用贏來的錢辦公司,買股票、黃金進行投資。
他們「好」日子,結束在去年的8月初。因為被人舉報,陶某再次被捕。他的幾個黃金搭檔也相繼落網。
昨天,在雲和縣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幾個黑客一一獲刑。他們「偷」來的錢,也全被依法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