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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2歲女童稱被三老師強姦被否認 竟以生下孩子當證據

2013年6月8日,12歲女孩思思(化名)和她剛滿月的女兒。本版攝影:南都記者占才強

5月7日9時15分,12歲女孩思思(化名)在祁東縣婦幼保健院產下一6斤重的女嬰。

當地公安組織的D N A鑑定,三涉嫌老師的血樣均不在其中。74歲的唐冬雲被鑑定「鎖定」。

留在手背的疤痕,女孩說是被老師強姦後用刀威脅所傷。

南都記者占才強實習生王偉凱發自湖南永州

12歲的小學六年級女生思思(化名),兩個月前生下一名女嬰。

產後留下的縫合線,像一條大蜈蚣趴在小女孩的腹部,這註定是一道難以縫合的傷口。

幾個月來,圍繞小學女生漸漸隆起的肚子,當地各方就一直為此焦灼不安:孩子的父親是誰?

這至今仍是個有爭議的謎。

思思指稱,從去年6月起,三名小學老師曾先後多次對她實施強姦,但這被涉事人和學校矢口否認。

警方介入後,經DNA鑑定認為,一名74歲的老人才是事件的元兇,他與受害人鄰村,如今已被判罪並處以12年徒刑。

但懸疑並未就此解開。女生家長堅持認為,「這並不是真相。」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三名涉嫌老師均未參與DNA鑑定,而被判刑老人與女孩有親戚關係等都讓他們懷疑鑑定結果的可靠。

他們最終選擇讓女兒把孩子生下,並寄希望於重新鑑定,能將這一「定案」翻盤———「孩子就是證據。」

計生站報警

王小英發覺女兒的肚子越來越大,開始還以為是長瘤子。

直到今年1月,她和丈夫李春生決定帶女兒去做檢查,「那時,整個小肚子都鼓起來了,女兒自己也以為是長了瘤子,或得了什麼怪病。」

12歲的思思,是湖南祁陽縣這家農戶的獨生女,在梅溪鎮中心小學讀六年級。對突然膨脹的身體,她事後回憶,當時除了害怕,並不知道這種變化意味著什麼。

1月16日,他們來到祁陽縣中醫院。

醫生經初步檢查,排除了是腫瘤的可能,這讓孩子父母鬆了一口氣。但接下來的B超檢查結果,卻讓二人和所有在場的醫生都大吃一驚。

B超顯示,思思懷孕了,肚子裡的胎兒已經5個多月。

「我們像被雷打了一樣,根本就不相信。」王小英說,第二天她和丈夫又把女兒帶到祁陽縣人民醫院。在那裡,再次檢查的結果和之前一樣:女兒懷孕了。

43歲的父親開始憤怒,他動手打了女兒。這個激動後口齒磕巴的老實農民,感覺受到了莫大污辱,他沖女兒吼,逼問是怎麼回事。

「女兒什麼都沒說。」半年後,王小英這樣回憶那兩天的「冷戰」,「不管他爸怎麼打怎麼問,就是一句話不說。」

1月18日,兩人帶著女兒出現在祁陽縣計生服務站。「我們考慮再三,準備趁別人還不知道,把孩子偷偷打掉。畢竟女兒還在上學,以後還要嫁人。」王小英說。

這成為後來李家被懷疑有所隱瞞的一個疑點:在發現女兒懷孕後,兩天時間裡,為何女兒仍能對其中的隱情守口如瓶?而原因未明,為何帶女兒把孩子偷偷打掉?這些都似乎不太符合常情。

在後來的多次採訪中,李春生告訴南都記者,當時他和王小英對女兒懷孕的「真情」確實不知,「如果女兒跟我們說了,我們肯定早就去找(嫌疑人)了,也不會首先想到把孩子做掉。」

就此南都記者也曾向思思本人核實,她的說法是,「當時因為很怕我爸打我,就不敢跟他們講。」

祁陽縣計生服務站副站長譚東方,無意中成為整起事件的轉折點。正是她的報案,讓「幼女孕婦」背後的隱情沒有隨著孩子一起流掉。

然而對報案中的一些細節,事後各方卻呈現出不同說法。

祁陽縣警局向南都記者提供的案情通報中這樣表述:1月18日10時許,受害人在其父母陪同下到祁陽縣計生服務站,經查繫懷孕。值班醫生譚某,當即詳細詢問了受害人情況,得知其只有11歲,自稱被村里一個老頭強姦,譚某立即向我局110報警。

但李春生、王小英及思思本人均否認當時對譚說過「被村里一個老頭強姦」,對這句話寫進警方通報,他們認為是「構陷」。

在祁陽縣計生站,南都記者聯繫上譚東方。她這樣回憶當時過程:「那天小女孩爸媽帶她過來引產,我們科室一個醫生接診的,然後叫我去看。我們也沒見過這么小的孩子懷孕,當時他爸媽也不懂這方面的法律,我就幫他們報了警。」

「當時,你有沒有問過小女孩是怎麼懷孕的?」南都記者問。

「我沒有問過。」

「小女孩或她爸媽,有沒有告訴你是被村里一個老人強姦的?」

「她沒說,她爸媽也沒有。」

「報警時怎麼說的?」

「僅僅是說,現在有一個那么小的女孩懷孕了。」

「被老師強姦」

需要在下面的講述開始之前交待一下,事件主角思思,是一個感覺上多少有些智力障礙的女孩。包括她的家人、警方和小學老師也都這麼認為。她的記憶模糊、多變、有時前後矛盾,但基本的思維和表述邏輯還是清晰的。

這也是後來警方到學校調查,發現許多信息混亂、矛盾的原因之一。

這個講述版本,時間是6月8日,思思生下女兒滿月後第二天,她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的錄音整理。李春生說,除對一些人名重新核過,情節與對警方口述大體一致。

思思說,第一次被強姦發生在去年6月。

是一天上午,當時讀五年級的思思去學校上學,「我去得比較晚,學校門口沒什麼人,湯某(該校老師)在門口,他攔到我,拉我到他的辦公室。」

思思描述,老師有40多歲,個子很高。當天臉紅紅的,可能喝了酒。「是76班的語文老師,沒有教過我。」

「辦公室是單獨的一個房間,裡面有床,還有課桌,上面有書和粉筆。」在辦公室里,她說湯某給了她一杯水,「就像淘米水一樣,免洗杯裝的」,喝完之後,她就慢慢失去知覺,直到快中午才醒來。

回想這一段,思思說她雖然昏迷,但下意識「有感覺」,「他一脫掉我的衣服,我就有反應了。我能感覺到他對我做的事情。(有強姦嗎?)有,他強姦我。」

醒來之後,思思說湯某拿一把水果刀威脅她,還刮破她的手。「他叫我別說出去,如果告訴了家人,就把我殺掉。」

思思向南都記者展示她手背上的一道疤,位於左手大拇指和食指間,清晰可見,她稱就是當時湯某所劃。

而這一天只是開始。

思思說,第二天湯某又把她叫到辦公室,「再一次強姦了我。」

從6月到7月的一個多月,思思說湯某曾和她「有過十多次」。除了在他辦公室,有時她一個人在教室掃地,「他進來後把門關上,做那個事。」

除湯某外,思思說,還有另外兩個老師也強姦過她,「一個是74班的數學老師唐某,一個是72班隔壁班的語文老師,很胖,肚子很大,只知道姓王。」這兩個老師的侵犯發生在9月,她剛上六年級。

思思回憶,9月開學後不久的一天,「那個胖子老師叫我去他那裡看電腦,在他的辦公室里,他把我的衣服脫掉……」另外兩次,「一次是在教室裡面,人都走了,他把所有門都關了,在裡面做那個事。還有一次是在早上,我上樓的時候,他把我拉到辦公室,也做了那個事。」

「他抽菸,電腦是個桌機,辦公室也有桌子和床。」這是她對這個「胖子老師」的印象,但叫不出名字。

另一個老師唐某,思思說,這個50多歲的老師愛跟蹤她,「我走到哪裡,他就走到哪裡。」去年9月20日左右,「唐老師班上一個學生,叫我把他們班的作業本送到唐那裡去。到了辦公室他就把門關上,我出不去,就在那裡喊,但是沒有人答應我。」

思思稱,她在唐辦公室的床上被強姦。

74歲的「案犯」

然而思思及其家人的上述指控,祁陽縣警局和梅溪鎮中心小學校方均認為與事實不符、缺乏證據而難以成立。

祁陽縣警局在通報中稱,縣計生服務站向110報案後,警局當天派出兩組警力,一組對思思本人進行詢問,另一組迅速趕往梅溪鎮調查取證。

詢問時,思思開始不願講是誰強姦了她,後經辦案警察做工作,她說是被學校一個湯姓老師強姦。

警方通報稱,趕往梅溪鎮的警察迅速去學校開展調查,但經查詢該校並無此人。

通報說,警察懷疑女孩講假話,於是又做她的思想工作,經耐心開導,她終於又講:她腹中的胎兒是梅溪鎮中荷村一個叫「柏和尚」的單身老人強姦所致。

得知這一線索後,縣警局刑事偵查大隊迅速組織警力將犯罪嫌疑人唐冬雲(外號柏和尚)抓獲歸案。經審訊,唐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份以來先後強姦受害人10餘次、並每次給5-10元錢的犯罪事實。第二天,公安機關將唐冬雲刑事拘留。

通報稱,唐冬雲被抓獲後,思思又於1月25日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刑警大隊反映:其還與梅溪小學三個老師發生過關係:一個是76班的數學老師湯老師,一個是74班的語文老師,一個是72班隔壁班的語文老師曾老師。

警方通報說,警察通過實地調查,認為無證據證實受害人及其家屬反映的情況屬實。

理由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受害人及家屬反映的嫌疑老師均否認強姦。

二是公安機關調查證實的情況與受害人反映不符:76班數學老師不姓湯而是姓唐,所指認作案地點不是筆錄中76班教室,而是71班教室。所指認74班語文老師實施強姦的教室,不是筆錄材料中的74班教室,而是76班教室。另調查得知,這名語文老師曾教過她一年的書,她卻說沒有教過她。所指認72班隔壁班的語文老師曾老師對其實施強姦,經調查,72班隔壁班的語文老師不姓曾,而是一名張姓女老師。

然而,對以上警方通報內容,思思及其父母不完全認可。

李春生表示,由於女兒智力和記憶的原因,剛報警時確實搞不清幾個老師的姓名和班級,「但你不能因為她記錯了,就把她說的事情否定了吧?」

思思說,她向警方提到過外號叫「柏和尚」的唐冬雲。「當時警察問我,還有誰(強姦過),我就說了那個老頭。」74歲的唐冬雲與她家鄰村,也曾對她有過性侵。但面對南都記者採訪時她的說法是:「只有一次,沒有強姦成。」

「那一次,是去年11月份,當時我上廁所,老頭的家就在旁邊,他把我騙到家裡抱我,我後來跑了出去,他沒有做成。」

對警方材料里,唐冬雲交代先後強姦她10餘次、每次給5-10元錢的說法,她否認:「沒有。」

李春生說,女兒報案後曾被警方帶回學校指認強姦地點,「校長讓我女兒作假證,還威脅她,讓她就說是那個老頭。」

思思也稱她回到學校後,在操場一個籃球架下,「校長叫我以後對外不要說是老師做的,說是那個老頭做的,要不然就不用來上學了。」

但南都記者在梅溪鎮中心小學見到校長付奇峰,他對此予以否認。

「指認」失敗

「沒有這回事。」付奇峰告訴南都記者。

他說,案發後思思回學校有兩次:1月18日她被警方帶回,那時還沒查出來唐冬雲;1月22日4個家屬帶她來,他們一直跟在思思身邊。此外再沒見過她。

他認為思思的很多話都不足信,「她(指認的老師)前後說了三四次,每次說的老師都不一樣。」

梅溪鎮中心小學在校男老師有十幾人,由於女兒叫不出名字,家長曾要求學校把男老師全部叫過來讓女兒指認,但這被校方拒絕。

「我沒有這個權力。我把老師都叫過來,你認,萬一把老師冤枉了,這個事情不好說。要是你把人打了,人家面子不好過。是真的倒沒關係,是假的,人家以後怎麼過。」付奇峰這樣解釋原因。

後來雙方各讓一步,讓思思通過照片對老師進行辨認。付奇峰把學校男老師的照片都找來,但要求家長迴避,只許思思一人在場。

「她指不出來。她指了什麼呢?她指了一個去年上學期休假,根本就不在學校的老師。我說,這個你不對,他不在學校裡面,怎麼強姦你啊?」付奇峰談那次過程。

李春生說,女兒指認完後,校長確實曾經告訴過他,女兒所指認的那個老師是不可能強姦她的。

但思思本人的說法卻不是這樣。

「當時我指的是湯老師和唐老師,但是那個胖子老師的照片不在裡面。」她說。

「校長問(其中一個老師)他有沒有做過,我說,做過。然後校長問我有沒有證據,我說我當時記得一點。」

這場指認最後以失敗告終。

在梅溪鎮中心小學,南都記者向付奇峰提出,希望能面見思思所指稱的三個老師湯某、唐某和王某,但這一要求被付奇峰拒絕。

校長認為,此事公安機關已有定論,讓女孩懷孕的嫌疑人也已歸案,因此不方便再去打擾那幾個老師。

被校方拒絕後,南都記者撥打過老師湯某的手機。

但一聽說是記者,手機那端就掛斷了。

記者再次撥打,這回接電話的人自稱是湯某的妻子。

她說,自己的老公根本就不認識思思這個女孩,也從來就沒有強姦過她。並說這件事對她老公精神和聲譽打擊都非常大。

她表示,湯某和被指稱的另一老師唐某,已就此向法院起訴,認為對方侵犯了他們的名譽權。

她希望媒體以後不要再打擾她的家人。

「鑑定」疑雲

確定74歲唐冬雲是事件元兇的,是今年2月的一份DN A鑑定。

警方通報顯示,2月8日,思思在警察及其父母陪同下,在祁陽縣人民醫院產科抽羊水樣本一份,連同犯罪嫌疑人唐冬雲及所懷疑三名嫌疑老師的血樣,一起送永州市警局D N A鑑定中心做檢驗。鑑定意見為:受害人的羊水與犯罪嫌疑人唐冬雲的血樣在共有的ST R基因座的分型符合孟德爾定律。三名嫌疑老師的D N A與羊水的DN A進行比對後,均不符。

南都記者拿到了這份鑑定書的複印件。值得注意的是,在永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的這份鑑定書中,送檢樣本對象除了思思、唐冬雲和一名陳姓老師外,再無他人。由祁陽縣警局開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所提樣本也只有思思、唐冬雲、陳某三人。這與警方給南都記者的通報存在差別。

對此校長付奇峰在受訪時解釋,當時思思指認的三個老師中沒有湯某。所以沒有抽取他的血樣。

所指認的唐某,因為當時去深圳辦事,也沒能抽到血樣。

所指認的另一個老師,家住農村,當時誰也不知道他住哪裡,電話打不通,也沒能抽取到血樣。

鑑定書中的陳某,是學校總務主任,也是該校老師,當時也在調查之列。但思思家人說,他並非思思所指認的老師。

對這份D N A鑑定結果,李春生表示無法接受。「這麼大的事,為什麼幾個老師都逃避檢查?」在他看來,這次鑑定意圖明顯,「就是拿一個老頭當替罪羊。」

他還懷疑當初羊水檢驗的準確性,據其稱,唐冬雲跟他家是親戚,「他把我母親喊姑姑,如果DN A沒錯,是不是有這方面的原因?」

不信任還來於思思的一次偶然「目擊」。她說,1月18日她被警察帶回學校這天,當晚刑警大隊在鎮上的啞子酒店吃飯,「後來我看到湯老師和幾個老師來了,找李隊長,拿出四沓錢給了李隊長,放在信封里的,李隊長當時把錢拿出來看了下。」思思說當時眾人在一個房間吃飯,她在房外,門沒關嚴所以能看到。

經南都記者向祁陽縣警局核實,當天辦案的確為刑警大隊李姓副隊長。但縣警局黨委委員、政工科長謝海青認為此說法不實:「如果有這種情況存在,怎麼可能讓一個小女孩看到?再說這是公共場合,也不可能這樣行賄的,我們有調查,結論是這件事不存在。」

謝提供的通報這樣回應:經調查,在整個偵查期間,我局辦案警察都是在梅溪派出所的食堂就餐,只有1月18號那天晚餐,刑事偵查大隊警察跟派出所的警察在當地啞子酒店吃飯,但並沒有跟任一嫌疑人單獨吃飯、見面。外界所傳辦案警察在啞子酒店收了嫌疑人4萬元紅包一事不屬實。

生子留證

4月18日,祁陽縣人民法院判處唐冬雲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據介紹,對一審判決,唐冬雲沒有提出上訴。

「那個老頭連走路都不方便,怎麼可能強姦我女兒?」李春生聽聞後憤慨。

據唐的堂弟媳婦介紹,唐冬雲是一個深居簡出的駝背老人,沒有結過婚,一輩子單身獨居。他被警察帶走後,沒有親人去看過他。

74歲老人致幼女懷孕在坊間也成為爭議話題。有人對此質疑,也有人從時間上推算,認為三個老師致幼女懷孕的說法亦不靠譜。並由此懷疑可能另有隱情。

梅溪鎮教育管理中心一份聲明,也提到時間問題:在思思被查出懷孕後,經醫生推算,其正常的懷孕日期應在2012年8月10日左右。而此時,思思正處暑期放假。

思思訴稱三個老師強姦她的時間,分別在去年6月、7月和9月。整個8月,思思對南都記者的說法是,「放假在家,沒見過他們(三個老師)」,「也沒和別人有過」。

在採訪時為謹慎起見,南都記者曾讓思思父母迴避,單獨問思思「8月份到底有沒有被人侵犯過?」希望她真實作答,她的回答很肯定:「沒有。」

也有當地人認為,12歲還屬兒童,懷孕本就不正常,也許用一般的常識去分析也不合適。

李春生要求重驗D N A,為此又找學校,要求提取三個老師的血樣,但這引起校方反感:「D N A已經有結果了,你還要抽老師的血,這是無根無據。」

這期間,當地幹部多次找李春生夫婦,勸他們把孩子打掉。並向他們承諾,引產費用由鎮上出,此外還給家裡三個「低保」指標。

「為了保留最後的證據」,李春生帶妻女到隔壁的祁東縣躲了一兩個月。

5月7日上午9點15分,思思在祁東縣婦幼保健院剖腹產下一女,體重6斤,身長50厘米。

在該院開具的出生證明上,母親12歲,父親一欄空白。

女嬰生下後,李春生多次上訪,警方通報中稱,「在沒有其他證據下狀告學校三名老師性侵,並且要求對所生小孩重新做鑑定。」

5月21日,祁陽縣警局為息訪,派警察帶法醫到李家,對思思及女嬰再次採血,但未果。

警方材料稱,「其父母提出,要先把已決被告唐冬雲從監獄提出,並當其面採血後方能對其女及女嬰採血,另外所採血樣要給他保留一份。還要求進行D N A鑑定當天,要同時讓唐冬雲到D N A機構中心當面見證。這些要求與有關規定不符,因此採血無法進行。」

李春生則稱,這樣做是為了保證「不會作假」。「如果這樣抽,孩子還(被鑑定)是那個老頭的,我就把我的腦袋割下來。」

至今,這場缺乏信任的「拉鋸戰」仍在膠著。

再指認無果

6月20日,警察再次來李家,將思思帶到梅溪鎮派出所。辦案人員拿出12張老師的照片複印件,讓思思辨認。

這次思思指出了那三個老師,「湯某、唐某和那個胖子老師」,並在指認的照片上簽字按了手印。

隨後辦案人員又將思思帶到鎮中心小學,讓她指認「哪個是哪個的房子」,李春生說女兒也全部都指認了。在學校門口,一名辦案人員把他拉到一邊,「他勸我不要把事情搞得太大了,我說如果我不搞大,你們也不會調查。」

本指望有所轉機的李春生,卻在7月2日收到警方送來的一張結案證明,「他們說案子已經結了,孩子就是唐冬雲的。」李春生沒有簽字,並憤怒地攔了對方的車。

「我問他們,女兒已經指認了三個老師,為什麼沒有對他們展開調查?警察說,小孩子說的話不能成為依據。」

而一場訴訟正在到來,7月5日,李春生收到祁陽縣法院傳票,他因在網上發帖,被湯某、唐某以涉嫌「名譽侵權」告上法庭,8月5日開庭。

這卻讓李春生充滿期待,「我們一直想見那幾個老師,這次是個機會。我們全家人都會去,到時就能和他們當面對質了。如果冤枉了他們,我願意道歉。」

讓他稍感遺憾的是,另一個「胖子老師」這次並沒有告他。他希望三個老師都能到場,並準備說服他們做DN A檢測。

未了的「真相」爭議和懸疑之外,處於風暴中心的思思和她產下的女嬰,兩個「孩子」的未來卻一直少人關注。

在女嬰出世後,曾有一戶外地人找到李家,想出6萬元把孩子買走。但李家沒有同意。

李春生說,還有人想出10萬把孩子買走,但他都沒同意。女兒現在沒有撫養能力,暫時只能由父母來養。至於將來,現在還管不了那多。

而腹部留下蜈蚣般傷疤的思思,父母已準備讓她遠走他鄉。

「出了這個事,女兒肯定不能再上學了,也不能在家呆了。」父親說,下一步,他準備帶女兒去外地:

「有條件就上學,沒條件就打工。」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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