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據香港的南華早報報導,對前中共政治局委員薄熙來的500萬元人民幣侵占公款的指控與為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修建的一棟別墅有關,這筆錢本來是為了支付在大連為江澤民修建這所別墅的費用。
薄熙來被控的罪名之一是,他2002年擔任遼寧省長時侵占公款。而法庭的審判記錄說,這筆來自更高當局的款項是大連一項機密公共項目的費用。薄熙來上個月受審時,這筆500萬元的款項是他被控唯一侵占的公款。
南華早報引用了兩個不同的消息來源。第一個消息來源說,中共中央辦公廳在江澤民的度假別墅興建完成之後,把款項撥給大連。當時,江澤民即將退休。法院文件顯示,這筆錢後來經由律師行轉到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的手上,而且獲得薄熙來的批准。
第二個消息來源說,這筆款項是由中共中央辦公廳警衛局由喜貴同意撥給大連市的。
谷開來受審時作證說,薄熙來告訴她,要她會見大連市城鄉計劃局長王正綱,後者將交一大筆錢給她。王正綱表示,他2002年在大連一個咖啡館把這筆款項交給為谷開來處理財務的律師趙東平。
第二個消息來源說,很可能大連市政府要求得到這筆錢作為公共項目的開支,在收到來自中央政府的款項後認為這筆錢不需要入當地政府的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