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來律師會首次由會員聯署要求開會針對會長網絡圖片
香港司法制度下,有大律師Barrister以及律師Solicitor之分,前者或稱為出庭律師,可以上庭盤問證人,作出總結陳詞;後者又稱事務律師,一般都是負責處理非訴訟類型的法律工作,以及在民事及刑事訴訟案中,負責出庭前的法律文書準備工作。
在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之後,香港的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批評白皮書將法官和司法人員列為「治港者」,是嚴重危害司法獨立。
但身為律師會會長的林新強公開表示支持,認為法官愛國沒問題,不影響司法獨立,又說白皮書很正面。他之後再公開聲稱:「我覺得共產黨好偉大,因為它將我們的國家帶領到一個新紀元,我好欣賞他們。」
發起罷免行動人之一的任建峰說,法律界對林新強的言論感到「完全的羞恥」。任建峰表示,林新強以「自己代表律師會」發表「偉論」,令不少法律界人士不滿,站出來是要希望公眾消除誤解。他說:「這次林會長完全讓我們整個業界蒙羞,我們不可以再讓公眾誤會,我們事務律師就只顧賺錢,不理法治、不理人權、不理司法獨立。這是不可以再發生的事,所以我們有一班律師需要站起來。」
律師會在20日下午召開特別會議,這是20年來律師會由會員聯署要求開會針對會長的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