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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子地鐵口被扎34刀 兇手稱沒錢吃飯搶劫

公訴人:被告人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建議嚴懲

自稱沒錢吃飯,20歲的男子張鑫在地鐵站蹲守一夜後,早5點持刀將準備進站的吳女士劫持到地鐵出口附近。大聲呼救的吳女士被扎34刀身亡。昨天上午,張鑫被控搶劫罪在市二中院受審。死者家屬要求張鑫償命,公訴人也建議對其嚴懲。

自稱沒錢吃飯搶劫

張鑫初中畢業,事發一個月前剛從河北老家來京打工,在一家食品廠上班,與老鄉住在一起,其父母也在京打工。據檢方指控,今年3月28日5時許,張鑫在地鐵9號線科怡路C口附近,持刀將吳女士挾持至C口東南側配電室附近,搶得1000餘元、聯想牌手機1部。搶劫中,因吳女士呼救,張鑫遂持刀猛刺吳的頸部軀幹等處致其死亡。張鑫作案當天被抓獲歸案。

張鑫說,他在食品廠做豆腐,幹了一個月,拿了3000元工資後辭職打算去外地找工作,之後又決定返京,可路上弄丟了錢,身上只剩19元。回京後,他和朋友到劇組做過群眾演員,收入只夠吃飯。事發前幾天,他連吃飯的錢也沒有了,就想到搶劫。事發前,張鑫曾幾次持刀準備搶劫,但都因害怕放棄。法官問其既然沒錢吃飯,為何不向老鄉或父母借錢,張鑫低頭想了想說,「沒想到」。

被害人大聲呼救被殺

事發前晚6點多,張鑫就來到地鐵口蹲守,直到次日凌晨5點,看到吳女士才決定動手。當天下著小雨,吳女士手持一把紅傘,背著一個紅色包,在商場上班的她因為早7點就要趕到單位,因此每天很早出門。

「她當時正要進站,我就拿著刀上去說,只要錢不殺人,讓她跟我走。她一邊從包里拿錢,一邊說,你還太小,不應該幹這樣的事。」張鑫說,他拿完錢後轉身剛要走時,吳女士突然大聲呼叫,他便趕緊轉身用刀扎向對方,直到她不動了。「我扎了不到17刀。因為害怕,我一直在扎。」驗屍結果顯示,吳女士身中34刀。

作案後,張鑫打了輛車回到暫住地,將染上血的外衣和刀扔掉,還用搶來的手機給女友打了電話,後將手機也扔掉。當天下午,他用搶來的錢買了一套新衣服並吃了飯。當晚9點多,張鑫在網咖被抓獲歸案。

公訴人建議嚴懲兇手

昨天,吳女士的父母和年幼的兒子共同向張鑫索賠132萬餘元並要求從重處罰。張鑫對此表示願意賠償,但稱沒有錢。

公訴人認為,張鑫作案時年僅19歲,年富力強,本應通過勞動養活自己,卻選擇搶劫,且其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未賠償被害人家屬並獲得諒解,因此建議嚴懲。

對此,張鑫的辯護人說,張鑫的內心未達到成年人的心理,一時煳塗才導致此事。他能如實供述且深有悔意。「張鑫是家裡唯一的孩子,今天父母和叔叔、姑姑等來了很多人,就想跟被害人家屬協商賠償問題,甚至可以通過貸款的方式進行補償。」

「用女兒的鮮血換來的錢可以一分不要,我們也不願意花,只求以命償命!」吳女士的父親大聲說。這時,旁聽席上又傳來哭聲。

公訴人表示,張鑫不屬於激情犯罪且沒有任何法定從輕情節,金錢不能彌補一切。庭審最後,張鑫說,他深知被害人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如果他還能回歸社會,願意一輩子扶養被害人父母。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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