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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帥大學校長」 被曝有6名情人 庭上自爆被查系蘇榮報復

周文斌曾被稱「中國最帥最年輕」的大學校長,主政南昌大學12年,終因受賄、挪用公款落馬。庭審中,檢方出示證詞指控其與多名女性存在"特殊「關係,周文斌稱涉及個人隱私。

12月16日上午10點,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進入庭審第五天。檢方出示了證人沈某某的證詞,交代了周文斌贈予其投資房地產的850萬元。而在庭審第一天時,周文斌就當庭表示與沈某某關係為情人,並稱只知道對方在搞建設,堅稱自己不知道對方為開發商。

當日的庭審過程中,檢方出示了證人沈某某的證詞,交代了周文斌贈予其投資投資房地產的850萬元。而在前一天的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稱周文斌受賄的2000多萬贓款去向分三部分,占大頭的為給女子沈某某投資房地產的850萬元,和給男子秦某某用於投資科技公司、小型飛機的650萬元。第二部分為給親戚、供兒子留學等家庭開支;第三部分為給其他女性朋友的費用。

15日,在公訴方就周文斌的有罪供述舉證質證過程中,檢方出示證詞指控,周文斌與陳(音)某、李(音)某、習(音)某某、徐(音)某、高(音)某共5人,存在「特殊」關係。提及此事,周文斌不停搓手,情緒激動,並稱涉及個人隱私。

周文斌系「中國最帥最年輕」的大學校長

另據中國江蘇網報導,周文斌曾被稱「中國最帥最年輕」的大學校長,主政南昌大學12年,終因受賄、挪用公款落馬。

昨日,原南昌大學校長周文斌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進入庭審第五天。公訴人繼續分組向法庭出示證據,說明周文斌部分贓款去向。根據周文斌情人沈某某的證言,她分9次收到周文斌共計850萬元用於投資,有600萬元血本無歸。與前幾日相比,周文斌的家屬顯得情緒非常激動,數度言辭激烈。今日上午10時,法院將繼續開庭審理該案。

庭審間隙

家屬情緒激動

昨日上午10時,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內座無虛席,雖然庭審已進入第五天,但前來旁聽的市民人數卻依舊不減。為了保證媒體能在庭審現場充分採訪,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記者配發了「記者旁聽證」。

審判長宣布庭審開始後,周文斌在法警的押送下走進法庭,左手還提著一袋案卷材料。旁聽席上,周文斌的家屬不時對他說些寬慰的話,周文斌沒有回話,只是微笑點頭。坐進被告席後,周文斌將袋中部分材料放至面前,剩下的則連同塑膠袋放至腳邊,表情較為平靜。記者注意到,在公訴人身旁,堆放著厚厚的兩推車案卷。

在昨日庭審間隙,周文斌的家屬表現得相當激動。每當審判長宣布休庭時,周文斌的家屬便會在審判庭內大聲喧譁,特別是在中午休庭期間,其家屬在法庭內遲遲不願離去,言辭激烈。

給情人850萬元投資

600萬元血本無歸

昨日庭審現場,公訴人首先向法庭出示了與周文斌有情人關係的沈某某的證言,證實從2008年5月至2013年1月的4年多時間裡,沈某某先後9次收到了周文斌在其家中和江蘇商會等地給她用於投資的共850萬元人民幣。

根據沈某某的證言,直到2010年4月,周文斌第5次交給她累計共500萬元的投資款時,沈某某才找到合適的投資對象,即江西三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木塑項目(音)。因為整個項目需要600萬元的投資款,沈某某就自己先墊付了100萬元。之後,周文斌又給予沈某某100萬元。「當時是我和江某(原三和公司股東)各占50%的股份,實際上600萬元的投資款全是周文斌的。2011年5月,因三和公司管理不善,投進去的600萬元全部沒有了。」2011年9月到2012年6月,沈某又從周文斌處收到200萬元用於投資小型飛機項目,並在期間註冊了江西凱貝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音)。2013年1月,沈某收到周文斌給的最後一筆50萬元的投資款。

3名情人證實

曾獲周文斌所贈財物

此外,周文斌的情人陳某向紀檢部門退繳了周文斌所送的人民幣15.8萬元、2000美元和1600歐元,還有手機和iPad mini。在公訴人出示的證言中,周文斌的另2名情人李某某和徐某也分別證實,她們與周文斌交往過程中,收受了周文斌給的現金,其中李某某分3次收到了16萬元,徐某收到了5萬3千元。

隨後,公訴人還出示了秦某某的證言,從2004年3月到2005年3月期間,秦某某先後收到周文斌分4次給的共650萬元,用於投資東華錦城(東華苑)項目。

周妻將部分財物

交他人轉移

2013年9月,周文斌的妻子吳某在得知周文斌被紀委調查後,為了不被辦案人員發現家中所收財物,便將5萬元左右的現金和一些零散的外幣,以及8萬元左右的購物卡、紀念金條等,用一個雙肩包和一個拉鏈箱裝好,轉交給了許某(南昌大學前湖大廈經理)處理。之後,吳某再次將家中存放的7萬元現金、幾塊瑞士手錶和一些零散外幣交給了許某。吳某從許某處得知,從她兒子出國後到周文斌出事前,周文斌陸續給了許某180萬元人民幣和1萬元美金,讓許某轉交給兒子。此後,吳某代周文斌共退繳了192萬多元。

公訴人中

有兩位曾是昌大學生

昨日,在庭審現場,記者了解到,四位公訴人中,除16日本報報導過的一位畢業於南昌大學外,還有一位也曾是南昌大學學生,而且還有公訴人並非南昌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因此辯護人要求相關公訴人進行迴避。辯護人稱:「第一公訴人系南昌大學學生,與被告人曾經是師生關係。且第一公訴人曾在南昌大學科技學院當過老師,與周文斌屬於上下級或同事關係。她的情緒和心態已經充分表明,對該案的公平公正會有相關影響。此外,申請第三公訴人迴避的理由則是,第三公訴人屬於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不是南昌市檢察院的檢察員,我們認為第三公訴人也應當迴避。」

隨後,第一公訴人解釋道:「根據有關法律,該情況不屬於法律所規定的應當迴避人員。另外,第二公訴人也是南昌大學畢業的學生,那麼辯護人是沒有了解到這一情況,還是選擇性地要求公訴人迴避?如果公訴人作為生活中的個人,我的心情確實複雜。複雜的心情是為什麼呢?周文斌在2002年底上任,我2003年大學本科畢業。新進校園的學生都記得這句話,『今日我以昌大為榮,明日昌大以我為榮』。而時至今日,所有昌大學子做何感想?被告人做何感想?7年的法律教育告訴我,在履行公務的時候不應當摻雜個人感情,我也可以做到在執法過程中不摻雜個人感情。」而對於第三公訴人應當迴避的問題,第一公訴人稱其符合法定的任職條件,可以出庭公訴。

庭審中

為何無證人出庭作證?

在整個庭審過程當中,周文斌對公訴人所出示的證人證言提出種種質疑,要求審判長提取關鍵證人出庭作證。周文斌的辯護人也認為偵查員在取證期間存在問題,要求請出相關證人出庭作證。

對證人暫未出庭作證,審判長解釋:「申請證人到庭作證是控辯雙方的權利,最高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02條規定,在控訴一方舉證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可以提請審判長通知證人到庭作證,或者出示證據,但該條並沒有規定當控方宣讀了證人的證言後,被告人立即可以申請該證人出庭。法庭會保證被告人申請證人到庭作證的權利,但享受權利要合時宜,要等待審判長宣布可以提供證據的時候再提出申請。」

12月11日,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開庭審理。

在12月10日的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周文斌自爆驚人內幕,稱自己被調查,系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在江西省委書記任上時的報復。

對於檢方指控其受賄二千多萬元和挪用公款近六千萬元,周文斌幾乎全部否認,並自我總結稱,「這是江西省有史以來,最大的一起經濟類的冤假錯案。」

目前,本案仍在審理中,對於周文斌的自爆內容,法庭尚未有定論。

被控兩宗罪

公開資料顯示,周文斌是湖南衡陽人,1960年10月出生,曾任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是江西省歷史上最年輕的大學校長。履歷顯示,這一時期,周文斌負責並領導了該校新校區建設。2013年5月9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隨後,江西省公安廳以涉嫌受賄罪為由,將周文斌刑拘。

2014年9月22日,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為由對周文斌提起公訴。

起訴書稱,周文斌在擔任華東地質學院(後更名為東華理工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期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2261.8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1萬、韓元90萬、購物卡2.4萬元、卡地亞手錶一塊(價值3.86萬元)、IPAD mini平板電腦一部(價值0.2萬元)。

此外,起訴書還稱,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曾主導了南昌大學教職工團購房項目。期間,他兩次個人決定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人民幣5875萬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

自稱江西最大經濟類冤假錯案

2014年12月9日,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受賄、挪用公款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周文斌的代理律師朱明勇告訴記者,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周文斌當場否認了檢察機關的大部分指控。

他指出,學校二級機構送的錢屬於學校相關部門發放的獎金和福利,不構成賄賂。他只承認曾收過10萬港幣和一塊手錶,檢察院指控受賄兩千多萬絕大部分不存在。

此外,他還稱,檢察院所控挪用公款一事,是為了解決大學教職工的住房問題而依合同支付的購房預付款,這一行為讓廣大教職工集體受益,並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在資金到位後,他立即就將所借的錢悉數歸還。

最後,周文斌總結道,「這是江西省有史以來,最大的一起經濟類的冤假錯案。」

庭上自爆被查系蘇榮報復

在12月10日的庭審現場,周文斌稱,他之所以被調查,緣於原江西省委書記蘇榮的報復行為。

他說,在蘇榮主政期間,曾引進了南昌中寰醫院這一港資醫院。然而,醫院建成後卻虧損嚴重。蘇榮曾打電話給周文斌,要求周讓南昌大學收購該醫院。周與南昌大學附屬醫院溝通後,一致認為該醫院難以經營,拒絕了蘇榮的這一要求。

在調離江西的前一天,蘇榮再次提出讓周託管南昌中寰醫院,周再次拒絕。隨後,蘇榮提出,讓周自行辭去南昌大學校長職務,前往江西師範大學或江西財經大學擔任黨委書記。周文斌說可以辭去南昌大學黨委書記一職,但希望留任校長一職。蘇榮對此表示不滿。

周文斌認為,他的這一系列舉措可能得罪了蘇榮。蘇榮在調離江西前,要求江西紀委對周文斌啟動調查。3月19日開始,本案行賄人陸續被抓。次日,蘇榮不再兼任江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蘇榮2013年上調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2014年6月,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稱蘇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有罪供述緣於刑訊逼供?

在庭審現場,周文斌還稱,江西省紀委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他羈押了140天。期間,他遭到了刑訊逼供和威脅恐嚇。

他說,自己曾被罰連續站立10天,不准睡覺,也不准坐下。長時間的站立讓他的腳長滿了水泡,兩腿間出現大面積「滲水」現象。辦案人員曾安排四名醫生治療,目前他的腿上仍留有水泡出水後形成的損傷痕跡。

他還說,紀委工作人員以抓他的家人為由要挾他做有罪供述,並對他不是黨員的妻子實施「雙規」,同時安排他從百葉窗中觀看他的妻子被帶走的場景。

在這樣的情況下,周文斌承認了受賄的事實。他說,由於受賄行為並不存在,他的所有帳號均無法查到贓款,紀委工作人員就讓他供述稱將賄金還給了相關行賄人。

庭審過程中,審判長稱本案不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並數次打斷周的陳述,一度引起辯護人的當庭抗議。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白梅

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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