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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為人知 周恩來發動「一打三反」 手段兇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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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一打三反」運動到底是按誰的指示發動起來的?縱觀文革最初發端到終結,一系列重大舉措和轉折,如「大串連」「批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奪權」清 查「五·一六」「上山下鄉」「批陳整風」到「批林整風」再到「批林批孔」「批《水滸》」,一直到「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等等,上述種種均可以從毛澤 東本人指示或講話中找到依據,唯獨「一打三反」運動難尋影蹤。再者,即便毛澤東曾經有過類似指示,但在實際執行上,一系列強硬操作指揮實踐者,鎮壓毫不手 軟,實際主持黨政軍工作的周恩來難脫干係

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2月5日發出《關於反對鋪張浪費的通知》和《關於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指示》。三份文件合而為一,便成了「一打三反」運動。由中共黨的各級組織正式領導,以政治運動的方式,對相當多的人判處死刑、有期徒刑和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在該運動中以現行反革命分子罪名被判處死刑的,包括北京遇羅克、王佩英等人。

這場「一打三反」運動到底是按誰的指示發動起來的?縱觀文革最初發端到終結,一系列重大舉措和轉折,如「大串連」「批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奪權」清查「五·一六」「上山下鄉」「批陳整風」到「批林整風」再到「批林批孔」「批《水滸》」,一直到「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等等,上述種種均可以從毛澤東本人指示或講話中找到依據,唯獨「一打三反」運動難尋影蹤。再者,即便毛澤東曾經有過類似指示,但在實際執行上,一系列強硬操作指揮實踐者,鎮壓毫不手軟,實際主持黨政軍工作的周恩來難脫干係。文革研究者王銳撰文《周恩來與「一打三反」運動》為讀者剖析兩者之間的緊密聯繫。全文摘錄如下。

一打三反」運動中的女民兵。(網絡圖片)

筆者在拙作《誰簽署了遇羅克的處決令》中有一個小節《「一打三反」運動與周恩來》,其中提及,就這場「一打三反」運動而言(遇羅克等就殉難於「一打三反」),筆者在毛澤東文革講話及文稿中尋不到半點依據,就此推斷「一打三反」運動,是當時實際主持中央工作的周恩來發動並主導的。

《遇》文主要是談遇羅克遇難經過及相關情形,未能對「一打三反」運動,尤其是與周恩來的關係作更多研討。之後,筆者經友人建議,就此問題進一步探討,其結果顯示,這場對國人為害甚烈,而影響甚至到文革結束後的1980年代初,長達10餘年的「一打三反」運動,確實是周恩來要負主要責任的。

周恩來為「戰備」發動「一打三反」運動

「一打三反」運動發起於1970年1月,其依據是當年1月31日中共中央發出的《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以及2月5日發出的《關於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指示》和《關於反對鋪張浪費的通知》。其後,相關文件材料及報刊簡稱為「一打三反」運動。

其實,這個所謂「一打三反」,真正的主旨,不在「三反」,而在於「一打」。因為「三反」,「反貪污盜竊」、「反投機倒把」,屬經濟範圍,最多是刑事犯罪,「反鋪張浪費」,更是工作作風問題,連犯罪也談不上。而「一打」才是政治問題,是怕危及政權的核心要害。從日後各地貫徹執行看,此運動也主要是「一打」。如安徽省革委會政工組1970年3月24日編發的《政工簡報》第11期在「合肥市『一打三反』運動一個月來情況綜述」中就說:「這次運動只要我們切實把握『一打三反』的精神,突出一個『打』字,其他問題也就迎刃而解。」「簡報」中另一篇安徽絲綢廠的經驗文章標題更為直接:《突出一個「打」字,狠抓一個「准」字》(摘抄自該《政工簡報》原件)。

因之,弄清這份《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是如何出台的,就成了問題的關鍵。各方資料顯示,這份中共中央的《指示》出台是周恩來的意思並親自主導,而非出於毛澤東的相關指示。

首先,這可在官方出版的《周恩來年譜》找到依據。該《年譜》1970年1月30日記載如下。

1月30日將中共中央《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的討論修改稿報送毛澤東、林彪,並提出:「我們幾經討論,認為現在需要發這樣一個指示,給在備戰動員中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以打擊。」毛澤東批:照辦。三十一日,《指示》發出。(《周恩來年譜》下卷第346頁,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5月)

這個記載顯示,這份中共中央的《指示》,是周恩來主持相關會議(極可能是政治局會議)「幾經討論」後,送交毛澤東批示的。特別是「我們……認為現在需要」這種句式和語氣,明確表明是周主動搞這樣一個文件,而不是受毛澤東指令被動地這麼做。

同時,筆者查證,在另一個更顯權威性的官方文獻《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的記載表述中,這種主動與被動的關係更為清楚明確。《文稿》在《對中共中央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指示稿的批語》篇目中,這份「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的毛澤東批語僅有兩個字:「照辦」。而在其「注釋」中,則對這份文件的出台因由經過和具體內容有以下詳細記載和說明:

周恩來於一九七〇年一月三十日送審的這個中共中央指示稿指出,為落實戰備,鞏固國防,對反革命分子的各種破壞活動,必須堅決地予以打擊。……周恩來在送審報告中寫道:「我們幾經討論,認為現在需要發這樣一個指示,給在備戰動員中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以打擊。」毛澤東閱後,寫了這個批語。一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這個指示。(《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3冊第77頁,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1月)

可見,這份至關重要的、令數百萬人蒙冤、數十萬人被捕入獄,數萬人被處決的中共中央《指示》,從起草,到主持政治局「幾經討論」,再到報送毛澤東批示,都是周恩來一手操辦。而且迄今為止,沒有任何文獻資料(包括回憶文字)顯示,是毛澤東讓周恩來如此搞的。而大規模開展「打擊反革命」的原始動機,如周恩來在「送審報告」中所述,是為「戰備」考慮,「給在備戰動員中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以打擊」。

(本文寫成後,筆者在宋永毅主編、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出版的《中國文化大革命文庫》光碟中,看到一個間接的材料——吳法憲傳達1970年5月毛澤東關於當前形勢的指示:國內方面,毛主席對三件事情很讚賞,一是全國計劃工作會議,二是中央發的三個文件,三是戰備。其中「三個文件」就是指「一打三反」的三個文件。關於「一打三反」,毛的原話是:「一打三反搞的好!要注意政策,防止擴大化,投機倒把、貪污盜竊,要注意政策,小的只要交了就行了,能退賠的就賠,退賠實在困難的可以減免。」令人疑惑的是,恰恰對「一打三反」最核心最關鍵的「打擊反革命」,毛沒有提及。其詳待考。)

周恩來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指示》解讀

筆者手中沒有這份文件的原始文本,不過,若干官方出版物,包括上文提到的《毛建國文稿》中那段「注釋」,都有該文件的內容簡述。除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出版的《中國文化大革命文庫》光碟收錄了原文件全文外,筆者查到大陸公開出版物中記敘最詳的,是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的4卷本《共和國史記》第三卷中的記載,所引文字都打了引號,應是編者直接從這份中共中央文件中摘錄下來的。

關於出台這個文件的由來和動機。《指示》說:「蘇修正在加緊勾結美帝,陰謀對我發動侵略戰爭;國內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機蠢動,遙相呼應,這是當前階級鬥爭中值得注意的新動向。這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妄圖仰賴帝、修、反的武力,復辟他們失去的天堂,加緊進行破壞活動。有的散布戰爭恐怖,造謠惑眾;有的盜竊國家機密,為敵效勞;有的趁機翻案,不服管制;有的秘密串聯,陰謀暴亂;有的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破壞社會主義經濟;有的破壞插隊、下放,這些人雖然是一小撮,但無惡不做,危害很大。」(引號內的文字完全錄自該書,下同)

關於具體內容。《指示》要求:「一、要放手發動群眾。用戰備的觀點,觀察一切,檢查一切,落實一切。使群眾認清,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是一場激烈的階級鬥爭,是打擊帝、修、反『別動隊』的鬥爭,是打擊蘇修侵略陰謀的鬥爭,實際上也是一項重要的戰備工作。」「二、要突出重點。打擊的重點是現行的反革命分子。」「三、要嚴格區分各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分清敵我,區別輕重。」「對於那些氣焰囂張、罪惡累累、民憤極大、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反革命分子,要堅決殺掉。對於那些罪惡雖屬嚴重,但民憤不大者,可分別判以死緩或無期徒刑;罪行較重,必須判刑者,可判以有期徒刑。對於那些罪行較輕者,可交群眾嚴加管制。」「四、要大張旗鼓地、廣泛深入地做好宣傳、動員。殺、判之前要交給群眾討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殺、判時要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宣判,立即執行。這樣才會人心大快,敵人震懾。但是,殺人不可過多,殺的應是極少數,關的亦不應多,管的是大多數。」「五、要統一掌握批准權限。按照中央規定殺人由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批准,報中央備案。」「六、要加強領導。必須首長負責,自己動手,具體指導,深入實施。」(以上見《共和國史記》第三卷527頁至528頁,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9月)

筆者以為,以上6款內容,最重要的是2、3、4、5等4款,第2款規定了「打擊的重點是現行反革命分子」。第3款是規定打擊手段是關、管、殺,尤其強調「對於那些……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反革命分子,要堅決殺掉」,為日後的大規模處決行動,開了綠燈。這也是導致遇羅克,及以後的張志新等一大批「文革思想者」被處決的依據。第4款是規定「殺判時要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宣判,立即執行」。這是文革中以及其後數十年間普遍實行的對罪犯搞「公判大會」、「遊街示眾」的由來和政策依據。第5款是將殺人權限重新交與地方,中央僅是「備案」。這是1960年代中央收回「死刑」判決權以來最重大的變動。

周恩來對「一打三反」運動的多次督促和指示

周恩來主持開展了全國範圍大規模的「一打三反」運動,在「打擊反革命」運動全面鋪開後,他還對各地、各部門單位的運動進展情況有過多次檢查、督促,並作過一系列明確指示。僅以《周恩來年譜》的記載,就可以知曉他對此運動的重視和關注之切。

3月5日對國防科委九院某廠追查反革命組織問題指示:一要抓緊,二要注意政策;要「穩、准、狠」,特別是「准」字,強調:防止「逼、供、信」,肅反發展到追查反革命組織時要慎重,要防止擴大化。(《周恩來年譜》下卷第352頁)

3月31日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二十九日關於新疆地區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情況的匯報批示陳伯達、康生:「我意打擊罪大惡極、證據確鑿的頭頭要狠,批判反革命叛國集團要嚴,處理受蒙蔽被脅從的分子、坦白交待分子要寬,否則就有擴大化的危險,應提起他們注意。」(同上第359頁)

4月針對「一打三反」運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一打三反」已開展,運動未起來時往往右傾,起來後則易「左」傾,「逼、供、信」,亂提口號。(同上第364頁)

6月18日將一份反映北方七省煤炭產量下降情況的簡報批給李先念、余秋里,指出:要抓這七個省的鬆勁現象,要「敲警鐘」。「因為這七個省都在北方,除了河北、黑龍江、北京外,均減產。這不是個別問題,而是在『一打三反』加『增產節約』運動後一種反常現象,應引起各地嚴重注意。防保守,排極左,仍然是當前主要任務。」(同上第374頁)

12月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業務組會議,聽取公安部負責人關於召開全國第十五次公安會議的匯報。會上,批評公安部四年沒開會,專案組亦有神秘化傾向,提出:專政機關不專政比什麼都嚴重,但殺人也不可過多,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而是靠政策、靠教育。(同上第413頁)

從這一系列指示中不難看出,周恩來儘管主持中央黨政軍工作相當繁忙,日理萬機,可是在其心目中及具體行動上,在相當一段時期內,仍是將「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作為頭等大事在抓,在過問,細緻到一個地區,一個部門單位的運動都有具體指示。甚至在研究解決北方7省煤炭產量下降這種純生產性問題時,也硬要將之與「一打三反」聯繫起來,要求相關領導在運動中要「防保守,排極左」。

北京市為各省市「打擊反革命」作樣板示範

中共搞政治運動以至經濟活動,向來喜歡搞「樣板」、作示範,比如「工業學大慶」、「農業學大寨」,以至文藝上的「樣板戲」等。周恩來搞這場「打擊反革命」運動,也不例外,運動發動之初,就為各省、市、自治區樹立起一個「樣板」,這就是北京市。

中共中央《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是1970年1月30日發出的,但中央內部及相關部門的醞釀準備要早一些,內定為全國「樣板」的北京市,早在中央文件發出之前就已經動手執行。

在該文件發出三天前的1970年1月27日,北京市公法軍管會已在北京工人體育場召開了一個號稱10萬人參加的「公判大會」,處決了包括「文革思想者」馬正秀、王佩英在內的19人(北京市公法軍管會[70]刑字第19號判決書。筆者在寫《遇》文時,曾疑其時間,以為這批人是在3月5日與遇羅克一批被處決,其實真正是這個日期,與遇羅克不是同一批)。而此前的1月9日,北京市公法軍管會就以《通知》名義向各單位下發了包括遇羅克在內的20人「處決名單」。也就是說,早在1970年1月初,在中共中央《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正式出台前大約一個月(擬定名單到印發《通知》起碼得有幾天時間),北京市公法軍管會已經在著手「打擊反革命」,並擬定了第一批處決名單。

筆者在研究這段史料時,發現其間有個很值得史家重視的「時間差」。也就是在毛澤東批示「照辦」的中共中央《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正式下發前,北京市有關機構實際上已經在開始行動。換句話說,毛澤東本人尚未審閱並作批示,周恩來主導或授意下已經在具體實施(這麼大的決策不可能是謝富治或是比他級別更低的北京市公法軍管會副主任劉傳新能夠作主的)。這明顯就有點「先斬後奏」的味道。這也是10年文革中筆者僅見的,中共重大政治運動出現了毛澤東本人尚未批示,周恩來主持下的中央就已經實際上在著手實施的情況。

北京第一次「公判大會」處決後,不到半個月的2月11日,北京市公法軍管會發出當年第二份類似《通知》,公布了包括「北大才子」顧文選、沈元,以及張郎郎、聞佳等在內的55人「罪行」名單。之後的3月5日,這份名單中的顧文選等18人,加上遇羅克共19人,同樣在北京工人體育場10萬人「公判大會」後被處決(北京市公法軍管會[70]刑字第30號判決書)。同一天,聞佳被北京市西城區公法軍管會判處有期徒刑20年(北京西城區公法軍管會[70]刑字第10號判決書。其他區縣情況不詳)。遇羅克被處決的3月5日這天,北京市區(縣)在同時行動開「公判大會」(起碼西城區如此),是在落實周恩來主持制定的《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中關於「殺、判時要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宣判」,以達到「人心大快,敵人震懾」的效果。

一個多月後的4月18日,這份名單上的「北大才子」沈元等一批人被處決。(余杰《死於文革的青年史學家沈元》)

不到三個月時間,北京市公法軍管會就如此高密度,強態勢地開展宣判處決行動,顯然是周恩來主持的中央要以北京市作為全國「打擊反革命運動」的「樣板」,給各省、市、自治區當局開展「一打三反」運動做出示範,以促進全國此項政治運動的開展。

有中央如此嚴厲而具體的指示,有周恩來如此的關注過問,有首都北京如此的「樣板」示範和帶動,聲勢浩大,規模和範圍空前的「一打三反」運動,很快在全國開展起來,各地出現了一波又一波的捕人和處決浪潮。

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動得比較早也跟得很堅決的是許世友坐鎮的江蘇省及南京市。1970年2月12日,南京召開數萬人參加的「公判大會」,處決了查金華等人。查是著名「文革思想者」之一。楊健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學》一書中說:

查金華是南京市「一打三反」運動中頭一個被槍斃的人,僅僅因為他自己組織了一個馬列主義小組,用馬列的觀點對現行政策提出了一點懷疑,於是這個認真的年輕人就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楊健《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學》第126頁,朝華出版社,1993年1月)。

為強化運動聲勢,江蘇省革委會機關報《新華日報》,破例於當天出了「下午版」,在報導公判大會實況同時,發表「大號黑體字」排印的極帶殺氣的社論《堅決鎮壓反革命》。沒料,此舉引來「反彈」,引出著名的南京「2·12反革命案件」,讓更多的「文革思想者」被處決。

查金華被處決及預示大恐怖開始的《新華日報》「2·12」社論,引起一些民眾尤其與查金華一樣具有點獨立意識的年輕人的不滿乃至憤怒,並以行動表達自己的憤怒和反抗。南京市8中已下鄉蘇北的高中生陳卓然及安姓同學,當天用剪刀剪下社論上的一些字,用這些字再組成表達不滿抗議的類似「我們要真正的馬列主義」、「查金華烈士永垂不朽!」等60多條「標語」貼於紙上,於夜間張貼於南京主要街道。

標語出現,轟動南京,省市公安機關忙成一團,作要案偵查。「排查幾乎落到每一個人頭上,尤其是回城知識青年。」兩個月後,因某位知情者告密而案破。時年僅20歲的南京8中學生陳卓然於1970年4月28日在五台山體育場萬人公判大會後被處決,同時被處決另有10餘人。同案的安姓同學判刑15年。(以上見《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學》)

1970年3月19日,「文革思想者」張坤豪等在河北省保定市「三皇廟」體育場公判大會後被處決(張2月25日被捕,從逮捕到處決僅22天)。

1970年4月14日,同是「文革思想者」的毛應星等,在甘肅被處決。49歲的女教師毛應星,其兄毛應鬥曾就職於著名的西南聯大圖書館,與時在聯大附中任教的諾獎獲得者楊振寧是摯友,二人同住一屋。其間,曾參加西南聯大組織的假期旅行活動,與揚振寧等一起受到過地方軍政首腦接待併合影。毛又喜歡集郵、收藏有一些國家領導人肖像郵票。毛應鬥後來與楊振寧、李政道一同赴美留學。赴美前,曾將自己部分私人物品(包括照片和郵票)交妹妹毛應星保管。沒想到這些照片和郵票竟成了文革中將妹妹送上斷頭台的「罪證」之一。

毛應星1969年7月1日被判刑5年,關押於甘肅省第四監獄,其在獄中對文革現實及中國革命等問題作了深入思考,寫下30多萬字筆記。「一打三反」運動開展後,對其「罪行」的認定升級,甘肅省革委會4月3日討論該案時,省革委會主要負責人表態說:「殺!很壞,家庭是反動家庭。」(指其兄毛應鬥在海外,其丈夫李如璋文革中亦判刑12年)。6天後的4月9日,當局派人於獄中向毛應星宣布死刑判決。4月14日押赴刑場處決前,上午9時,有關人員與之在監室中有這樣一段頗意味深長的對話:「今天將要執行,你有什麼話要說?」毛答:「我沒有說的話,我認為我的問題只有到中央才能解決。這個執行如果是中央指示,我沒有意見。」可悲可嘆的是,毛應星至死恐怕都不曾想到,致她於死命的這個運動恰恰是來自中央!這正是文革中許多人難以逃脫的「誤區」之一,認為所有的「壞事」都是在中央不知情、被蒙蔽的情況下,地方上搞出來的。而不管毛澤東代表的中央,還是周恩來實際主持的中央,始終是「英明、偉大、正確」的。

5月8日,「文革思想者」,24歲的女知青丁祖曉被處決。

5月30日,「文革思想者」忻元華等,在新疆被處決。……

總之,全國各地都緊跟在北京市之後,大張旗鼓,大造聲勢地展開宣判處決「反革命」行動,惟恐落後或開展不力。

北京「西單商場爆炸案」被舊案重提

「一打三反」運動開展後,各地都有一批過去已被定案了結的「舊案」,被重新翻找出來,按中央的新要求、新精神來重新審視,來個「舊案重提」、「舊案新審」(遇羅克案、張志新案,以及其他一大批被處決的「文革思想者」,其實都是「舊案重提」、「舊案新審」)。

曾經轟動海內外的「北京西單商場爆炸案」,在已經定案結案的情況下,被北京市公法軍管會有關人員翻出來,重新審理偵辦,胡整一通。

1968年4月3日,正是文革高潮期,北京市中心著名的西單商場發生爆炸事件。爆炸發生在下午6時45分,爆炸中心位於商場南門左側,被炸面積為西南63米、南17米、北7米,爆炸產生的衝擊波將東面60米內的東西全部震碎。5人當場殞命,100多人受傷。

這是中共執政以來,首都第一次發生如此嚴重而慘烈的爆炸事件。鑑於文革的特殊形勢和國際國內背景,許多人認為此爆炸事件非同尋常。公安機關甚至表示,不排除是國外特務機關派來的特務乾的。京城反響強烈,周恩來親自對該案作了批示,要求加緊偵破此案。

有意思的是,爆炸聲響起時,西城警局的60名幹警正在作檢查批判,原因是在例行的「早請示、晚匯報」中「口齒不清」。案件一出,經周恩來特批,他們立即解脫,投入到了案件的偵破中。

經現場勘察,公安機關發現炸死的5人中有4人身份很快查實,只有一人身份不明。同時偵察員還在該屍體周圍發現棉花和導火線,還有兩張遼寧省糧票,而這些與後來技術人員鑑定的棉花導火線的產地相吻合。同時技術人員根據現場勘查情況推斷,炸藥包是身份不明的死者提在手上懸空爆炸的。

鑑於案情重大,公安部部署全國共有17個省市公安廳、局,緊急協助北京市警局查找這名身份不明的死者。

根據現場遼寧省糧票這一線索,遼寧省成了重點破案地。5月初,案偵取得突破性進展。5月11日,經家屬確認,死者系農民董世侯,家住遼寧,參加過當地的水利建設,用炸藥開採過石頭。深入當地的調查中,有人證實,其偷過製造炸藥的一些物品,在世時也多次表示對現實不滿。經上述調查結果認定,董世侯就是西單商場爆炸案的案犯。並就此結案。

然而,事過近兩年之後,在「一打三反」的嚴峻形勢下,在階級鬥爭理論和「深挖現行反革命」的辦案指導思想下,有人對「西單商場爆炸案」又舊案重提,北京市區兩級公安機關重新立案偵辦。爆炸案件製造者董世侯已死,重新偵辦自然又會牽涉殃及一批無辜。

辦案人員的傳統法寶是刑訊逼供,被冤枉的主要對象被嚴酷逼供,招架不住,又不願意再冤及更多的無辜者,在獄中兩次自殺未果。事情報到周恩來那裡。按理說,周對當年「西單商場爆炸案」偵結情況及結果是知情的。真正的爆炸案製造者董世侯已在爆炸中身亡,現在被偵辦的自然是無辜者。然而,他對此作出的相關批示卻耐人尋味。1970年2月27日,周恩來批示說:「待其甦醒過來,必須向他交代政策,使其安心休養,不忙追供,然後才能弄個水落石出;否則,已自殺兩次,惶惶不安,可能亂說亂供,或者仍會自殺。」(《周恩來年譜》下卷第351頁)

周恩來這裡的批示,關注的不是這個被逼兩次自殺的無辜者是不是冤枉,公安機關偵辦人員是否刑訊逼供,而主要是關心是否「能弄個水落石出」。批示有關部門「使其安心休養」,也不是真正從人道主義出發,主要目的還是立足於日後再追供。

劉伯承原得力助手蔡鐵根被處決於「一打三反」

蔡鐵根是一個有紅軍經歷的高級軍事參謀人員,曾任職中央軍委。劉伯承元帥於1950年代初奉中央之命組建南京軍事學院,劉伯承任院長兼政委,蔡鐵根被劉任命為學院訓練部部長,是劉的重要助手之一。1955年第一次全軍授銜時授大校銜,差一點成為將軍。

1958年「大躍進」背景下,為貫徹中央關於反右傾,反教條主義的指示,彭德懷主持召開的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突然掀起一場「反教條主義」風暴,矛頭對準劉伯承元帥主持的軍事學院和與總參平行的訓練總監部(劉伯承兼任部長,建於1956年)的批判。這個以「反教條主義」為名的建國以來第一場軍內大批判,最初由時任國防部長並實際主持中央軍委工作的彭德懷發起並主持,黃克誠主持的總政治部具體執行。最初火力不太猛,上綱上線亦不太高。到了當年6月,形勢陡變,原因是毛澤東於會議期間的6月23日、29日連續發話。批評「教條主義」,還點名批了劉伯承。

由此,軍委擴大會驟然升溫,會上對劉伯承元帥及手下將領展開了越來越出格,上綱越來越高的批判,甚至有人提出是「路線鬥爭」,是「向党進攻」、「反黨反中央」。在此壓力下,本在上海治眼病休養的劉伯承,被迫冒著雙眼失明的危險趕回北京在大會上作檢查。違心地主動承認錯誤,試圖保護手下一批將領。

但會上鬥爭批判的火力和勢頭仍是不減。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身為劉帥得力下屬,訓練部部長的蔡鐵根挺身出面為劉帥及肖克、李達等一批高級將領當眾說了句公道話,並由此惹火燒身。當事人肖克將軍回憶當時場景:「南京軍事學院訓練部長蔡鐵根在會上說共同條令是經彭總修改、軍委例會通過和毛主席批准的,話未說完即被當場摘掉領章帽徽,連轟帶扭,趕出會場,關押起來。」肖克將軍對蔡鐵根當場被關押一事感嘆說:「眼前發生的這一切真是觸目驚心!這是我入黨以來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的事情,而且竟發生在一千幾百位我軍高級將領參加的會議上!我真是痛心極了。」(肖克《建國後的第一次軍內大批判》,載《我親歷過的政治運動》第186頁至189頁,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年9月)

這場「反教條主義」的軍內政治運動落幕之後,劉伯承主持的軍事學院和訓練總監部大批高級將領受到撤職,或是降薪降級處理。最嚴重的是開除軍籍,安置地方。蔡鐵根是少數挨整最重者,被開除軍職,降薪降級,安置到江蘇省常州市商業局某下屬公司。

在常州期間,蔡與一些有獨立見解,對時政有看法的人士多有交往(大多為有軍方背景的幹部),其中有同他一樣被從軍內處理到地方的某部團級幹部吳翼等。由此被有關方面注意,列為「政治案件」。再後來,上升為「反革命集團」,蔡鐵根作為「首犯」被拘留,關押入獄。獄中蔡鐵根曾三次絕食抗議,並曾想逃出監獄赴京告狀,被察覺後甚至上了鐵鐐。

1969年11月中旬,常州市公檢法軍管會將與蔡有牽連的15人,以辦「學習班」名義集中審查,15個對象竟建立起15個專案小組。「學習班」結束,未作定論。「一打三反」運動開始後,整個案件驟然升溫。3月初,常州市公檢法軍管會作出判決,以「蔡鐵根、吳翼為首糾合反革命活動」之名,判蔡鐵根、李業舫(同案者,常州市果品公司科長,40年代從事革命的老地下黨員)死刑立即執行,吳翼死緩。其他人各刑期不等。

3月11日凌晨5時,蔡及同案人被早早叫起吃飯。飯後五花大綁帶至一房間宣布判決。荒唐的是,拘押多年,處決時才宣布「正式逮捕」。先是讀「逮捕證」,之後是死刑等判決。據現場目擊者說,蔡鐵根當場抗議:「你們無權判我,我要上訴!」回答是:「不准上訴!」蔡感嘆:「不可思議!我革命幾十年……」臨刑前,蔡與被判「死緩」的吳翼道別說:「你看過古戲《搜孤救孤》沒有?」吳說:「看過。」蔡說:「活著的,要把這個官司打到底!」當天上午9時40分,蔡鐵根、李業舫等,被槍殺於常州市西門外公墓刑場。老紅軍蔡鐵根被處決時,年56歲。蔡案直到1980年代才得以平反。蔡案既可看出當年黨內軍內鬥爭的荒謬和殘酷,也讓人看到當年所謂「一打三反」運動中,究竟打的是些什麼樣的「反革命」。

毛澤東說「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

周恩來發動並主持的這場「一打三反」運動,正在高潮期或接近高潮期時,卻在當年12月被突然打斷而逐漸退潮。「一打三反」失去動力,筆者認為有兩方面原因。大的背景來說,全國政治形勢有變,這就是當年夏天第二次「廬山會議」上,陳伯達的翻船。毛澤東決心趁此收拾「副統帥」林彪,並於會後先黨內後全國開展聲勢浩大的「批陳整風」運動。毛澤東向來更關心自己身邊的高層權力鬥爭。在此大背景下,「一打三反」運動不得不讓路。

另一個原因更為直接,對發動並一直主持「一打三反」運動周恩來可謂是迎頭一棒,這就是毛澤東突然以嚴厲話語批評「一打三反」運動「殺人過多」。

毛澤東是何時察覺到「一打三反」捕人尤其是殺人太多,又是如何發話予以制止的,相關文獻並無準確記載,不過,已是有所披露。

比如,《周恩來年譜》有如下記載:

12月29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修改公安部黨的核心小組《關於貫徹執行毛主席最近對鎮反問題重要指示的請示報告》。次日,將根據政治局會議意見所擬中央對公安部報告的批覆稿報送毛澤東、林彪。同時,附信說明自「文化大革命」以來,整個公安工作及其幹部隊伍遭受嚴重損失的情況,並介紹於十二月中旬召開的第十五次全國公安工作會議議題,即認真落實毛主席關於鎮反、審乾的政策,逐步恢復在各級黨委領導下的公安部門上下級聯繫和業務關係;而當前則應貫徹毛澤東最近的指示,控制捕人殺人。中央批件及公安部報告經毛澤東批准,以中共中央文件發出。(《周恩來年譜》下卷第424頁)

最近,筆者有幸從故紙堆中查到了一份當年中共中央文件原件,才弄清楚當年毛澤東批評的原話。

這是《周恩來年譜》中提到過的編號為「中發(1971)20號」的一份《中央批轉〈第十五次全國公安會議紀要〉的通知》(1971年2月26日發出),其正文《第十五次公安會議紀要》的第一部份,《一、會議的收穫》有這樣一段話:

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以毛主席為首、林副主席為副的黨中央對公安工作非常關懷,會前,毛主席提出了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的重要指示。會議期間,毛主席對一九七一年中發一號文件親自指示「照辦」,又作了對公安工作要一分為二的重要指示。這對於加強無產階級專政,提高路線鬥爭覺悟,有極其重大的意義。(摘抄自文件原件第3至4頁)。

其中,「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照辦」、「對公安工作要一分為二」三句話用的是黑體字,按當時的慣例,表明此為毛澤東的原話。最關鍵的「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一句,文件說是毛澤東在「會前」(即第十五次全國公安會議之前)說的。第十五次全國公安會議召開於1970年12月11日至1971年2月11日(開了整整兩個月)。毛澤東發出這個指示,應當是在這之前的12月上旬或11月底(不可能再早,再早就有傳達貫徹毛澤東指示不力或不及時之嫌了)。

分析毛澤東這個指示,可以說是表達了毛澤東對當時各地濫捕濫殺的不滿。

「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一句份量很重的話。周恩來遭毛澤東如此當頭棒喝,可以說完全措手不及,一時也亂了方寸。這才有了《周恩來年譜》所記載的那一系列舉措,又是讓公安部黨的核心小組弄出一份《關於貫徹執行毛主席最近對鎮反問題重要指示的請示報告》出來,又親自主持政治局會議,對之討論修改,然後將該報告及政治局意見分別報送毛澤東與林彪,周恩來自己又附一長信,詳談文革以來公安工作情況,第十五次全國公安工作會議議題,以及如何落實毛這個指示,制止濫捕濫殺等等。而這一系列舉措的直接結果,就是「一打三反」運動的降溫。

行文至此,筆者不得不多說幾句。「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這句話竟然出自毛澤東之口,這實在耐人尋味,也值得史家重視。就毛澤東而言,他曾經稱自己(或是以他為代表的中共)是「馬克思秦始皇」。在1950年代初期,大規模「鎮反」時,毛多次親自代中央草擬電令,讓各地加緊「鎮反」,甚至給地方規定處決指標。這些在《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中都有記載。不過,那以後,對捕人殺人(尤其是殺人),卻持謹慎態度。1955年開始的第二次鎮反(肅反),毛重申了延安整風審干時「一個不殺,大部不抓」的原則,否定了黨內有些人要處決胡風潘漢年等人的主張。「二次鎮反」及羅瑞卿等人推行「公安大躍進」搞「第三次鎮反」(捕所謂「反革命」極多),處決的人確實大減。一直到這次周恩來搞「一打三反」,10年來算是重新大開殺戒。從毛澤東對此表示的不滿,以至說出「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這樣的話來,從中大致可以體察出毛對「殺人治國」舉措的心跡變化。反過來對周恩來來說,從其發動並一直主導的「一打三反」以及那份帶來10餘年惡果的「打擊反革命」的中共中央文件來看,不難體察得出其一貫的「治國思路」。他確有「靠殺人來統治」的意圖和傾向,否則不會造成遇羅克等大批「文革思想者」慘遭處決的全國普遍現象。

遺憾的是,迄今為止,一直未有史料或相關文字披露,毛澤東是在什麼時間、地點,什麼人在場的情況下,對誰說這句話的?不過,筆者認為,不管毛澤東在什麼情形下,出於什麼樣的動機說出的這番話,還是算一句接近真理的話。因為世界上不管什麼政權,哪一個政黨執政,確實不能「靠殺人來統治」。當然,還應再補充一句:「也不是靠勞改、勞教來統治」(正是這份中共中央轉發的《第十五次全國公安會議紀要》中要求各地重新恢復和整頓被文革中斷影響了的勞改、勞教制度)。

「一打三反」運動的終結和惡果

這場「一打三反」運動到底捕了多少人殺了多少人?已故的文革學者王年一先生在《大動亂的年代》中提供了相關數據:「據統計,1970年2月到11月共十個月挖出了『叛徒』、『特務』、『反革命分子』184萬多名,捕了28.48萬多名,殺了數以千計的人。」(王年一《大動亂的年代》第333頁,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關於這些數據的出處,海外文革學者王友琴女士在《顧文選的故事》中評述說:「該書沒有提供數字出處。問及該書作者,他說書中這類數字都是中共中央文件上抄下來的。但是普通人看不到這些文件。」不過王友琴女士質疑這些數據,尤其是死刑數。王友琴寫道:「既然是政權機構所做,應該有一個文字記錄。不管定死罪的標準是什麼,殺了多少個人應該至少有記錄在案。王年一書中竟然只能用『數以千計』這樣一個對死刑判決來說是太含糊的數字。另外,『數以千計』在數量級上也離開實際情況很遠。從各地都大批槍斃人的密度來看,全國被槍斃的人的數字不可能只是數千。」王友琴女士質疑這個「死刑」數字的依據之一,是五十年代初「鎮反」運動時,中央(實際是毛澤東講話中)給各地規定的「殺人指標」(殺人按人口比例實施,也算是中共的獨創)。當年的《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中指出:「各地殺反革命的數字,必須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內:在農村中,一般應不超過人口的1‰;在城市中以0.5‰為宜;對黨政軍及文教、工商、宗教及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內部清理出來的應判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一般以處決十分之一二為原則。」(王友琴引自華齡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當代中國重大事件實錄》)

「這段話後來印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40頁,只是少了『在農村中,一般應不超過人口的1‰;在城市中以0.5‰為宜』這一句。」(以上見王友琴《顧文選的故事》)

筆者也對「一打三反」處決數為數千人這一說法存疑。照當時中國人口官方數字以6億人計,農村4億多,城市近2億人計算,按「鎮反」殺人指標,起碼有數十萬之多。當然,由於這個「一打三反」運動的高潮僅有10個月左右就突然中止轉向,不像1950年代初那次「鎮反」搞了近3年。若是一直開足馬力搞下去,搞上幾年,說不定能達到當年「鎮反」的規模。不過,恐怕「一打三反」運動當年實際處決數達數萬人之多是真實的。

關於這場「一打三反」運動開展和持續的時間,就全國範圍來講,在毛澤東作出那個關於「殺人」的指示後,「一打三反」的勢頭就得以遏制,以至逐漸停止下來。王年一先生在《大動亂的年代》中,對「一打三反」運動給出的數據統計,以1970年2月到11月為限。這大概反映出官方學界對這場運動時限的認定。

從實際情況看,這場運動並沒有立即停下來(只不過確實減弱了勢頭),中共中央也沒要求其停止。那份1971年2月26日發出的中共中央文件,其通知正文中雖然沒再提「一打三反」運動,但轉發的《第十五次全國公安會議紀要》中,卻在肯定及例舉這場「一打三反」的業績的同時,在《今後工作意見》部份,還繼續給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發出這樣的指示:

(二)繼續抓緊「一打三反」運動。要加強調查研究,分析敵情,總結經驗,克服麻痹鬆勁情緒,深入發動群眾,打擊反革命的現行破壞活動,深挖暗藏的階級敵人,把運動搞深搞透。結合「一打三反」運動,認真抓好社會上特別是城市街道的清隊工作。要認真學習北京六廠二校的先進經驗,正確區別和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克服「左」和右的錯誤傾向,全面落實「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和「給出路」等無產階級政策。(摘抄自文件原件第13頁)

由於種種原因,這場運動在各地的進展和持續時間不盡相同。有些地方一直持續到1972年。海外著名文革學者麥克法夸爾和沈邁克所著《毛澤東最後的革命》(星克爾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9年4月第一版,309—310頁)一書中,提供了有關於北京和上海以及其他省市「一打三反」運動的不同進度和相關數據,說明這場運動在全國各地的開展和持續時間不大相同。該書中寫道:

在北京城區,「一打三反」運動一直延續到了1970年底……在包括上海在內的大多數地區,運動延續的時間要長得多,一直到1972年、1973年中央當局才收到了運動「勝利結束」的報告。1972年1月,黑龍江革命委員會把「在全省財貿戰線」破獲的3173起「政治案件」和37462起「經濟案件」歸功於「一打三反」運動的成功開展。(中共黑龍江省委黨史研究室編《中共黑龍江黨史大事記(1949.10—1989.12)》,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1,436頁)在同一個月,廣州市當局宣布在運動中破獲了2168起「大案」,發現了147個「反革命集團」。(中共廣州市委黨史研究室《中共廣州黨史大事記》,313頁)在河北省保定市,運動一直延續到了1972年12月,在接連7場公開審判會上緊張達到了高潮,17人被處決,1325人得到了從坐牢到模糊不清的「敵我矛盾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的懲處。(中共保定市委黨史研究室編《中共保定黨史大事記(1949.10—1978.12)》,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9,361頁)在上海,運動在1972年底漸漸平息。在該市郊區的10個縣,有64000人被揪出來進行鬥爭。其中有520人「非正常死亡」。(《上海「文化大革命」史話》中冊,523頁)

從以上材料中可見,「一打三反」運動在全國各省、市的進程和結束時間,有很大不同。這方面的情況,還有待史學界進一步研究。

2010年5月20日初稿8月10日二稿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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