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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子胡德華促中央解釋當年「6宗罪」

1987年,胡耀邦辭去總書記職務後,中央曾發布多份文件,批評胡耀邦。根據美國漢學家傅高義所著《鄧小平時代》引述當年的中央3號文件,列舉了胡耀邦的6條罪狀,首條即為:「他抵制黨為反對精神污染和資產階級自由化而作出的努力,縱容全盤西化的要求,導致學潮的發生。」

胡德華對當年的這些指控表示困惑。「說他自由化,什麼叫做自由化,這並沒有說清楚……後來鄧小平說自由化就是反對社會主義,所以胡耀邦是否反對社會主義,這是一個問題。」胡德華表示,目前黨的文件中,都允許了混合所有制,並可以從個體戶開始,開辦私人企業。「什麼叫社會主義?如果今天是社會主義,我不知道他反對了什麼。」胡德華續稱:「一個總書記,什麼證據證明反對黨的領導。我搞不懂……如果他是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這就不是一宗冤假錯案,如果他不是,就是(冤假錯案)了。」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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