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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親自約談三人 北京官場地震內幕

——政事兒:王岐山約談過的那些人

6月12日的新聞聯播中,王岐山出現在紀念陳雲同志誕辰110周年座談會上,這距他上次公開露面32天。5月8日至10日,王岐山到浙江調研。這之後,中國反腐發生了一系列大事,5月22日南寧市委書記余遠輝被調查;6月11日,周永康一審被判無期。這期間,老王一直沒有公開現身。

不公開露面的時候,王岐山在幹什麼?這已經不是秘密,媒體早就梳理出規律,王岐山公開露面次數偏少的月份,落馬的高級官員數量較多。2014年6月至8月這三個月,中紀委官網通報了165名官員被查的消息,含17名省部級高官,期間老王僅公開露面6次。

不過,不公開露面的時候,除了抓「老虎」,王岐山還會做一件事情--約談。

老王「帶隊」的三次大規模約談

2013年4月中旬到5月中旬,王岐山也一連一個月沒有公開露面。2013年5月16日出版的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暴露」了他的「行蹤」--約談,王岐山帶著中紀委領導班子,在4月22日至26日的5天時間裡,分別約談了53位派駐到中央和國家機關的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

這是擔任中紀委書記後,王岐山第一次「帶隊」的大規模約談。這之後,由王岐山親自坐鎮的大規模約談,至少還有兩次。

第二次是2014年5月6日到12日。國務院國資委專家組成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教授張春曉今年2月13日做客中國網時透露,在這7天內,王岐山四次約談央企負責人。

這次集中約談央企負責人前後,王岐山也是近一個月沒有公開露面。

第三次是在去年上半年。

中紀委副書記楊曉渡去年5月26日做客中紀委官網時說,去年中紀委的一個工作重點是落實主體責任,特別是中央國家機關、省區市如何落實主體責任,「在做這個工作時,王岐山同志和趙洪祝同志都親自約談省、區、市領導同志,中央國家機關部門的領導」。這意味著,去年上半年,王岐山曾經親自約談過一些省份的省委書記,還有一些國家部委的部長。

大規模約談中誰被王岐山親自接見?

王岐山親自「帶隊」的三次大規模約談中,誰被他親自接見?

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了兩個人的名字。在第一次大規模約談中,也就是2013年4月22日至26日,約談中央和國家機關的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時,王岐山本人約談了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劉建華、時任國資委紀委書記的強衛東。

至於第二次和第三次大規模約談,具體有哪些央企負責人、哪些省委書記、哪些部長?中紀委從未披露過具體信息,媒體也沒有發現任何痕跡。

不過,今年北京兩會期間,北京市紀委書記葉青純透露,去年,王岐山約談過他兩回。

可見,王岐山至少親自約談了三個人,分別來自掌握國家經濟命脈的財政「大管家」財政部、負責管理國有資產的國資委以及首都北京。

一般性約談?警示性約談?誡勉性約談?

約談一般分為一般性約談、警示性約談、誡勉性約談三種。一般性約談多是部署工作、傳達領導指示;警示性約談則帶有警告、敲打意味,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誡勉性約談緊跟著的就是問責、處罰。

王岐山親自主持的約談,屬於哪種呢?

中紀委機關報如此記錄王岐山對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劉建華的約談:

「我今天找你來,就是想了解一下中央八項規定的落實情況。你就說說財政部本身落實八項規定的情況,還存在哪些問題。」王岐山語調隨和,開門見山,讓劉建華繃緊的神經放鬆了許多。她把自己了解到的情況,一一道來。王岐山認真聽著,不時地和她交流。「感覺像拉家常一樣,氣氛越來越輕鬆。」劉建華回憶說,中央紀委安排王岐山書記這次約談她,是抓住「五一」這個時間節點,提醒、警示包括財政部在內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持之以恆抓好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

北京市紀委書記葉青純回憶起約談場景時說,「王岐山對北京(紀檢)工作非常重視。他和我講,八項規定貫徹落實越往後越嚴,對問題嚴重的,還要追究主要領導幹部的領導責任。北京發展快、項目多、資金量大的特點,一旦發生'小官巨腐'的案件,數額就令人吃驚。對於這方面也要求嚴肅查處。」

看來,王岐山對劉建華和葉青純的約談,介於一般性約談與警示性約談之間。

老王約談的震懾效應

被王岐山親自約談,這對於約談對象和所在單位而言,意味著什麼呢?

時任國資委紀委書記的強衛東,被王岐山約談後說,「約談的是紀檢組組長,繃緊的卻是我們全機關的'弦'」;「儘管約談的是我們這些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但觸動的,是我們駐在部門的一把手,提醒、警示的是黨組、黨委」。

北京市去年的反腐動作很大。王岐山指出的八項規定追責問題,去年全市共查出違反八項規定問題468起,323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王岐山要求嚴肅查處的「小官巨腐」案件,全年查處194件,總金額達3.58億元。今年,「小官巨腐」依舊是北京市紀委的查處重點。

另一個被王岐山親自約談的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劉建華,今年2月9日「召集」42名財政部機關各司局及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集體約談,要求各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落實主體責任,現場表態,「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單位負責人,將堅決問責」。

更為關鍵的是,自2013年4月王岐山帶隊的第一次大規模約談開始,約談制度作為一種新的監督方式,被各級紀委廣泛使用。

去年10月,河北就推行了一個反腐新政:省紀委書記可以直接約談市委書記。今年6月前10天,水利部和中國農業銀行的紀檢部門都有大動作:水利部就落實主體責任集體約談了20家社團負責人;中國農業銀行總行紀委書記約談了下級單位紀委書記。福建還推出了個新詞,「掉隊約談」,哪個紀檢幹部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比如轄區內表面上「零線索」、「零查辦」,實際上有官員違紀,那麼就會被上級紀檢部門「掉隊約談」。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白梅

來源:政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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