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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官自殺有「怪現象」 爆官員尋死的N個理由

日前陸媒報導,2016年伊始,大陸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劉安軍自殺未遂,隨即盤點了官員尋死的原因。隨著習近平當局反腐的不斷深入,中共貪官被查期間「自尋短見」事件時有發生。有分析認為,官員自殺無非是為了切斷證據鏈,保全背後的「大人物」,不過往往事與願違。據陸媒報導,2015年「非正常死亡」中共官員中,廳局級和處級占比最高。

官員自殺無非是為了切斷證據鏈,保全背後的「大人物」,不過往往事與願違。(網絡圖片)

1月2日《北京青年報》微信公眾號「政知局」發表題為「出了大事、紀委要來了,這些重要官員尋死的N個理由」的文章稱,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劉安軍從區政府辦公樓四樓墜樓摔傷,事後警方證實其「患有抑鬱症,辦公室留有遺書」,顯示是其自殺未遂。

文章就此引出最近同天自殺的兩名官員。

自殺或成逃避責任的方式

2015年12月27日,深圳市前光明新區城管局局長徐遠安跳樓自殺。同一天,山東平邑石膏礦坍塌事故中的礦企董事長馬叢波,在參與救援時投入礦井自殺。兩個人都是身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關鍵人,卻在事發後如此了結自己。

文章稱,徐遠安在「泥土坍塌的紅坳渣土收納場營運項目」中,負責辦理招標以及營運方證照年審計續期等事務。大陸去年年底發生的深圳渣土收納場泥土坍塌事故中有近80人死亡,並被官方稱是百分之百的重大人禍。

另一名在事故中自殺的馬叢波,「罪責難逃」,發生事故的礦井就是他自己安排偷挖的。該事故造成19人「失聯」,12月25日以後,媒體對該救援工作沒有更多報導。

在事故發生後被「約談」自殺的官員

文章梳理了近年在事故中或事故發生後自殺的官員,發現中共「十八」大後,患抑鬱者的官員似乎多了,因抑鬱者自殺的也多了。發生事故的主要責任人選擇自殺後似乎徹底了斷了與事故的關係。

2015年8月26日上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行政審批處處長董永存從其單位的八樓跳樓自殺。次日,包括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等11位官員被刑拘。而董永存似乎以自殺方式「躲過」了追責。

2014年4月4日,浙江省寧波奉化市大成路居敬小區一幢5層居民房發生倒塌事故致數人死傷。不久,事故樓房所在錦屏街道辦的建設管理辦主任何高波在一棵桂花樹上自縊身亡。陸媒報導稱,高波在死前曾被紀檢叫去問話問了一天一夜。

2014年3月1日山西晉城段岩後隧道「3•1」特大交通事故,致31人死亡、9人失蹤。現場第一目擊者、高速公路執勤交警侯昱在「被檢察院約談後」第二天就從橋上跳下墜亡。文章稱,這一個攸關31名死者的關鍵證人消失了(失蹤9人未在列)。

官員為逃脫懲罰自殺?

2015年4月26日,山東省德州市副市長黃金忠在市政府辦公樓內跳樓自殺,從10樓跳下後落入9樓摔傷,財經網當時報導稱其,「畏罪跳樓」,知道自己已經涉及濟南原市委書記王敏的窩案。

2014年7月9日,湖北孝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海華從辦公室跳樓自殺身亡,當天準備將其帶走調查的紀委人員再無結果。文章說,該官員在遺書中懇請「組織善待其家屬」。

分析:自我犧牲保全「大人物」

隨著習近平當局反腐的不斷深入,中共貪官被查期間「自尋短見」事件時有發生。近日,港媒披露,僅2015年十月就有多達87名中共官員自殺身亡。

據最新一期香港《動向》2015年11月號披露,今年十月,中共黨政國家機關部門幹部涉嫌貪腐,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自殺案三百七十多宗,其中87名縣處級或以上中共官員自殺身亡,自殺以吞槍、開燃氣、上吊、服劇毒為主。

中共最高檢就官員自殺現象,甚至訂立了《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項禁令》,明令被查貪官自殺偵查工作承辦人一律先停職。

自中共「十八大」後反腐形勢嚴峻,反腐力度加大,一群老虎蒼蠅紛紛被抓,而且很多都是窩案,涉及多個貪官,多個部門,多個層級。也就是說只要其中有一人遭遇調查,其餘涉案人員必然是惶惶不可終日。在這種情況下,與腐敗案件涉案人員有交集的官員遭遇「非正常死亡」顯現層次不窮。

陸媒《新京報》微信公號「長安街知事」曾盤點一眾官員非正常死亡案例,並分析背後因素。分析認為,官員畏罪自殺無非是為了切斷證據鏈,犧牲自我保全背後的「大人物」。不過事實說明,「畏罪自殺」不僅不能保住同夥,反而成為了坐實案件的重要突破口。

2015年「非正常死亡」中共官員的特點

近幾年來中共官員「非正常死亡」可謂是頻頻發生,一個個看似位高權重的中共官員相繼死在了故土。無論跳樓,自縊或是割腕,其選擇的都是短時間「快速」結束生命的方式。在這些官員中,不論是已被認定自殺身亡,還是至今未公布死因,死後大多引起了各種猜測和爭議。

1月3日,大陸多家媒體報導說,「非正常死亡」的中共官員年年有,剛剛過去的2015年有點不一樣,2015年「非正常死亡」中共官員中,廳局級和處級占比最高。

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非正常死亡」(含失蹤)中共官員至少有28人,其中墜亡人數最高,達到15人,排在第二、三位的分別是自縊身亡和溺水身亡(失蹤),分別5人和4人。另有一人死因尚不明確。

在2015年28名非正常死亡(失蹤)的中共官員中,廳局級和處級中共幹部占比最高,共計23人。按照職務級別,部級(含副部級)中共官員有一人,即落水失蹤的中共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時希平;廳局級占據多數,達到13人;處級幹部也有10人之多;科級幹部相對較少,只有4人。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白梅

來源:阿波羅網白梅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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