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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就雷洋案舉行研討會 案情驚動聯合國?

5月11日下午,法學院新一期「法治視野下的社會熱點」工作坊舉行,聚焦最近廣受關注的雷洋在公安機關執法過程中非正常死亡一案。來自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專業的部分教師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人警察察法》、《人警察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公安機關人警察察著裝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公安機關已發布的信息,主要圍繞本案中公安執法適用法律的根據、昌平警方信息發布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雷洋死因調查的法律程序等方面進行了研討。

與會教師研討的主要問題有:(1)警察未著制服執法是否符合法律程序;(2)警方在什麼情形下可以對雷洋進行盤問,本案中警察盤問雷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3)警方在何種情形下可以帶離雷洋;(4)警方強行帶離雷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5)警方使用約束性器械是否符合程序;(6)對雷洋的死因調查應遵循的程序;(7)收集本案證據應遵循的法律程序。研討過程中,與會教師特別就《人警察察法》第8條、第9條中所規定的「盤問」、「帶離」、「強制帶離」,《公安機關人警察察著裝管理規定》第4條對著裝的相關規定,《人警察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8條有關使用警械規定的解釋和適用問題進行了討論和分析,指出警方執法中可能違法的環節以及法律責任。

在對上述問題進行討論的基礎上,與會教師提出三點建議:第一,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情況以及調查機關應具有的法律職能,建議由上級人民檢察院組成專門調查組,依法查處本案中可能存在的違法犯罪行為。第二,對雷洋死亡原因,建議由專業第三方組織鑑定。第三,考慮到信息發布的客觀性和權威性,建議由調查機關統一發布信息。

研討會形成的具體法律建議已提交給有關部門。

「雷洋嫖娼」案驚動了聯合國?

大陸碩士雷洋離奇死亡,警方的處理手法惹多方質疑。聯合國微信公眾號12日發布題為《執法,請尊重人權》的貼文,引用其人權高專辦出版的一本名為《人權與執法》的警察人權培訓手冊,討論尊重人權與有效執法之間的平衡。

該手冊指出,在現代民主社會中,警察的任務就是要通過合法、人道和紀律嚴明的政策和實踐,保護人權、扞衛基本自由、維護民主社會的公共秩序和大眾的福利。手冊又提到,警察侵犯人權只會使本已棘手的執法任務更加困難。另外,如執法者成為違法者,結果將不僅是侵害人的尊嚴乃至法律本身,而且會妨礙有效執法。

聯合國在中國開微信公眾號(圖源:新華社

另外,手冊又指出,警察要注意保護基本權利與維持治安的的關鍵交叉點。為了保護人權,警察首先要知道什麽是人權,如「執法機關尊重人權,只會加強自身的效能」,從這個意義上看,「警察尊重人權不僅是法律和道義上的必需,而且是對執法工作的實際要求。

多維查證發現,其實聯合國微信公眾號早在2013年6月就啟動了。成立之初,聯合國秘書長還特意發表聲明說:「我希望聯合國微信號能讓很多中國人了解到聯合國的新聞和最新動態,理解聯合國為什麼至關重要。」

而且聯合國微信公號上線後,更新頻率很高,基本上每天都發,且一次發布多條內容。公號里有一個固定的欄目《聯合國周刊》,每周盤點一下當周聯合國發生的重大事件。

陳有西等五律師代理雷洋案雷洋屍檢正式啟動

北京「人大碩士」雷洋涉嫖娼命案連日來備受關注。5月13日,杭州京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有西等五人組成的辯護小組,決定受理雷洋案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代理,並將免費為雷洋家人提供法律服務。雷洋遺體的屍檢13日下午正式開始。

畢業於人民大學的29歲男子雷洋5月6日晚在被北京昌平區警方押回審查途中突然死亡。北京市昌平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說,驗屍工作正按程序並考慮雷洋家屬的意願委託鑑定單位進行,已提取的視頻材料正由市檢察院技術部門檢驗鑑定。檢察機關本著客觀公正原則,依法調查核實處理。涉事的昌平區公安分局稱,5月6日晚,雷洋離開足浴店時,涉嫌嫖娼被警察截查,但雷洋反抗並咬傷警察,其後被帶上車,他在車上再次激烈反抗,被戴上手銬,警察後來發現他「情況異常」,送院搶救後不治。警方的陳述引發雷洋家屬和網民強烈質疑,認為警方將視線轉移到「嫖娼」,沒有正面回答外界的質疑。

5月13日,雷洋的家屬正式委託律師代理此案。據財新網報導,5月13日凌晨3時,雷洋家屬與京衡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有西及該所律師趙勤犇、鄧學平、張建飛和律師助理周曉鳳簽署授權委託協議。上述五人自即日起將作為雷洋被害(非正常死亡)案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代理人。報導稱,兩份授權委託書由雷洋家人簽署,律師代理權限是調查、取證、申請立案、申請鑑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鄧學平告訴財新記者,京衡律師此次免費為雷家提供法律援助,不收取律師費,「應雷洋親屬誠意要求,京衡律師事務所決定受理雷洋案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代理,組成了五人律師小組,幫助雷洋家屬處理系列法律事務。」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13日致電京衡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對記者證實,該律師事務所五人代理雷洋案:

記者:是幾位律師代理雷洋的案子?

回答:五個律師。

記者:他們現在在北京嗎?

回答:具體我不清楚,我沒有參與。

據報,陳有西律師將申請北京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此案,希望最高檢督辦;並代表家屬作出三點澄清:雷洋未參與常州外語學校土地污染案調查;雷妻此前說不在意丈夫是否嫖娼,並非認為丈夫真有嫖娼事實,而是指明此案關注重點不容掩蓋,著重追究雷洋死因;網上流傳的所謂電擊雷洋的視頻已經雷洋家屬審看,被擊人不是雷洋。

有網民根據警方提供了雷洋離家後的行蹤監控數據,四個攝影頭提供的時間,計算出各點之間的時間長度。雷洋從家(1號點)至第2號點,平均時速為每小時6.6公里。從2號點至3號點,平均時速為每小時7.7公里。從3號點至4號點,大約需要2分鐘。如果警方說雷洋21點14離店的時間準確的話,那麼雷進店的全部時間就只剩下8分鐘。

居住在事發地附近的一位居民彭女士13日接受記者查詢時稱,幾天來,她一直都在關注此事,但目前無法得知事件的真實情況,只能等待政府公布:「可能是執法過度。他(公安)越這麼遮掩,人們疑心越重,反正要給一個說法。肯定是有點問題。要是雷洋路過這兒(足浴店)被卷進去的,那就更慘了,太慘了。反正這個孩子趕上這個事了,倒霉」。

另外,雷洋屍體在5月13日下午正式開始屍檢,中共警察大學教授張惠琴接受雷洋家屬委託,經檢察院審批,擔任專家證人。張說,她將全程見證雷洋屍體檢驗的全過程。

雷洋涉嫖死亡事件發生至今,圍繞警察執法過程的相關問題仍然備受關注,也引發網友諸多質疑。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稱,在雷洋案中有兩大疑問值得重視,一個是作為一個治安案件,警方進行便衣執法是否於法有據?第二,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就對雷洋加以控制,警方是否有足夠有效的執法依據?洪道德說,目前檢察院介入應該是作為刑事案件來處理,因為造成雷洋死亡的相關人員可能涉嫌犯罪。

昌平區一派出所公安13日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涉事公安未被停職,公安是否需要負上刑事責任,最終要看檢察院的結論:「看檢察院介入之後到底會有什麼說法,偵查結果是什麼。重點就是屍檢了,看看屍檢結果吧,這個有決定性作用,證明他是猝死還是被打死等,這才是關鍵」。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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