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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推新問責制根除貪污腐敗 國企面臨大地震

大陸國有企業的腐敗行為根深蒂固,中央決定製訂新的問責制度,明確羅列需要追責的範圍,冀望可以徹底剷除歪風。新政策可望由明年底開始分階段實施,違規經營的國企將會終身被追責。有分析指,新制度有助改善國企的弊端,估計國企管理層會面臨大地震。(高鋒報導)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新制度,國有企業若果違規經營會終身追責。

香港瑞穗證券公司首席經濟專家沈建光表示,目前很多中國國企都受到利益輸送和內線交易困擾。新制有助國企釐清責任。

沈建光:很多這個投資決策如果失敗,它是客觀原因,它有主觀原因。難點就是怎麼區分,這個投資決策是人為有意故意,還是有些失誤造成。好的機制設立,就是如何讓管理者,他的這個利益和國企的利益可以放在一起。

香港中信銀行國際首席經濟師廖群認為,追責制度能否達到預期目的,關鍵是要做到賞罰分明。

廖群:做得好的話要獎勵,工資應該朝市場化方向邁進,就是工資薪酬水平應該要比現在明顯提高。這樣對官員也是公平的。

不過他預料,部分國企官員未必可以經受新制度衝擊。

廖群:目前的這個國有企業管理層應該會有一個比較大的調整,肯定有一個比較大的調整,肯定有一些年紀比較大的,不是很全面,不是很現代化的,可能就要下崗了。

國企追責制度周二(23日)由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爭取在2017年年底基本形成責任追究制度,在2020年底前全面實施。

按照計劃,國企經營管理人員違反國家法規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對國有資產構成重大損失,會被追究責任。範圍包括集團管控、購銷管理、固定資產投資等九大範疇,又明確實行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意味相關責任人無論是否離開了企業,都要承擔應有責任,可能被減薪,紀律處分,以至移送司法機關。

中國問題研究專家馬鐵穎接受NOW新聞訪問時表示,中國國務院明確將領導責任納入問責範圍,是為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明年的十九大人事換屆作好準備,以穩定習近平的權力。

馬鐵穎又指,過去有國企被查出投資虧損過百億,但中央卻無任何嚴厲懲處,認為中央這次的問責制度,對各個國企的領導人將起到警惕作用。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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