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報導,范冰冰因逃稅,被中共官方重罰40億台幣,經紀人牟恩廣被指控故意銷毀證據,至今仍被扣留。 報導指,范、牟2人今年3月在香港合資成立「明福國際投資」公司,股本100萬港幣(約370萬台幣),再以這家公司和日本一家籌備上市的美容公司簽約,代銷其股權及代言。 但范冰冰遭查稅後,這項合作計劃立即被推翻,代銷部分被取消;不過不影響范擔任該公司的全球代言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