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35大道交林登坊一戶華裔民宅,因非法將三家庭的住宅改建成12間獨立的房間,被開罰逾48萬元。
賴偉因非法將兩家庭的住宅改建成六個單獨的房間,被開出21萬6250元罰單
皇后區法拉盛華人屋主柯耿申(Gengshen Ke,姓名皆音譯)與鄭怡(Yi Zheng),非法將三家庭公寓樓改建成12個家庭住宅,且沒有開工申請、違規占用車庫及無視清空令等,被市樓宇局開罰逾48萬元。
市樓宇局3日公布去年11月執法報告,報告中顯示DOB嚴打非法改建和租賃,以及違反建築工地安全現象,全月共有83個違規案件,罰金共計97萬4000元;其中法拉盛35大道交林登坊(Linden Pl.)的華人屋主柯耿申與鄭怡,因非法改建與沒有開工申請等問題,被開出全月最高罰單48萬8550元。
根據樓宇局資料,這棟三層的公寓樓迄今收到11起投訴及31項違規,去年最早一次投訴在1月22日,因屋主涉嫌將地下室提供給七人居住被投訴;2月8日又因非法將房屋短租再次被投訴;2月21日與4月16日因涉嫌無視地下室的清空令,再次被投訴。
樓宇局於去年4月5日介入調查,並發現屋主非法將三家庭的公寓樓連同地下室,改建成12間獨立的房間,且未獲開工許可就進行施工、非法占用地下室、未設置足夠出口、超過房屋使用許可證允許的入住人數,以及無視清空令等,被開出多張傳票,已於10月29日上庭,被判違規。
另一位被罰的華人屋主是位於149 Place交羅斯福大道的賴偉(Larry Wei Lai),因非法將兩家庭的住宅改建成六個單獨房間,被開出21萬6250元、全月第三高的罰單;該樓迄今收到八起投訴及18項違規,最早於去年3月5日因非法改建被鄰居投訴,市樓宇局於4月1日介入調查,屋主10月22日上庭,被判違規。
11月樓宇局也進行一系列執法,以建築行業的安全法規和執行守則為標準,阻止和遏制建築行業中的不良行為;樓宇局表示,共有18件違規涉及四種不同情況的非法改建,罰金共計31萬6000元。
另有28件違規涉及六個不同地點的違規短期居住,罰款共計24萬3000元;其中位於曼哈頓46街410號的Highpoint Associates責任有限公司,因非法將房間以每晚500元租給遊客,被罰10萬1250元。
根據樓宇局公布的消息,還有37件違反建築工地安全的處分案,罰金共計41萬5000元;另有15人因未能履行建築監督職責,被罰16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