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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亡國之際 李師師的真實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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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代男性以簪花為時尚 二、扈三娘的「一丈青」究竟何意 三、李師師的真實命運

遼代佚名《散樂圖》,宣化遼墓壁畫中的伎樂男子也都簪花

一、宋代男性以簪花為時尚

《水滸》裡有個大名府的小押獄,「生來愛帶一枝花,河北人順口,都叫他做一枝花蔡慶」。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後,他分得的任務是專管行刑的劊子手。日本宋史學者佐竹靖彥注意到蔡慶簪花的現象,但他認為,在宋代,「死刑犯即將被處死時,劊子手在其鬢髮上插上一朵花以為其送行,蔡慶的習慣便是由此而來的」,故而「一枝花」的綽號比他哥哥蔡福的「鐵臂膊」更可怕。

但從前引小說里交代蔡慶綽號來歷時,只說他「生來愛帶一枝花」,則佐竹的論點雖可以聊備一說,但似乎過於穿鑿。至於為死囚犯在處決前簪戴紙花,焉知不是尊重罪犯生前髮飾習俗的人性化舉動,就像給死刑犯送上斷頭飯、永別酒那樣,是讓他享有做人最後的權利,未必就是宋代死囚犯行刑前的特殊規則。

之所以如此解釋,關鍵還是因為,在唐宋兩代,簪花並不只是女性的特權,男子也是可以有權染指的。

明代陳洪綬《水滸葉子》中簪一枝花的柴進

宋代每逢重大節慶,例如郊祀迴鑾、皇帝生日、宮廷會宴和新進士聞喜宴等,君臣都有戴花的習慣。宋徽宗是一位雅好聲色的風流君主,《東京夢華錄》說他每次出遊回宮,都是「御裹小帽,簪花乘馬」,從駕的臣僚、儀衛,也都賜花簪戴。

宋代凡參加皇帝舉辦的宮廷宴會,大臣都能領賜到宮中名花。有一次,寇準以參知政事入宮侍宴,真宗特賜異花,說:「寇準年少,正是戴花吃酒的年歲。」這種賜花,一般官員都自己佩戴,親王和宰執則由內侍代他們將花插到襆頭上,有時皇帝也讓內侍為寵愛的翰林學士簪花。

皇帝所賜之花,也有種種區別。其中自以真花最為珍貴。每年三月,君臣共赴金明池游賞,與游群臣才得遍賜「生花」(即鮮花)。真宗時,有一次曲宴宜春殿,賜花,「出牡丹百餘盤,千葉者才十餘朵,所賜止親王、宰臣」。其他則是人造花,分為三品:絹花成本較低,有遼朝使者參加的皇帝生日宴,為向遼使表示節儉,就用這種絹花;羅帛花色澤艷麗,一般用於春秋兩次宴會;大禮後恭謝、上元遊春等,從臣都隨駕出巡,到時有小宴招待,這種場合則賜「滴粉縷金花」,這種人造花以珍巧著稱。一般官員雅集,也有簪花的風習。

宋代官場慶典中簪花的慣例一傳到民間,則不論性別年齡,不論貴賤貧富,甚至不論平日節慶,都簪花成習了。據歐陽修所見,洛陽「春時,城中無貴賤皆插花,雖負擔者亦然」;另據王觀說,揚州也不論貴賤「皆喜戴花」。比較起來,人們更喜歡簪戴與觀賞鮮花,於是,就引發了誘人的商機。

花圃原來是作為達官貴人莊園的附庸,到了宋代,種花業也逐漸成為獨立的商業性的新興農業,甚至出現了一種叫作「花戶」或「園戶」的種花專業戶。

馬塍在南宋已經成為臨安城花卉種植基地,「都城之花皆取焉」。由於馬塍一帶「種花土腴無水旱」,即便「園稅十倍田租平」,花戶仍能獲得較好的收益。據葉適說,這些馬塍花戶深知「高花何啻千金直,著價不到宜深藏」,沒有好價錢是絕不出貨的。而且,有的花戶已經有了自己固定的客戶,不愁賣不出去。

不僅杭州,蘇州東城與西城「所植彌望」,揚州種花的專業戶也是「園舍相望」,就連陳州(今河南淮陽)的園戶也是「植花如種黍粟,動以頃計」。

與此同時,都市賣花業也紅火了起來。除兩宋都城外,洛陽、成都、蘇州、揚州等大城市,都有定期的花市,其喧鬧程度以至於「車如流水馬如龍,花市相逢咽不通」。揚州開明橋「春月有花市」,市上芍藥的身價有時比洛陽牡丹還昂貴。成都則二月舉辦花市,以海棠花為勝。洛陽的花市似乎每年在牡丹盛開時開張。在宋代都市,賣花人也成為一道流動的風景線,賣花聲成為一首悠遠的協奏曲。

簪戴鮮花固然時髦,但一來有時令限制,二來花銷不菲,因而仿製生花就開始走俏,制花業也應運而生。宋太祖時,洛陽有姓李的染匠,擅長打造裝花襭,人稱李裝花。仿生花多以絹、羅製成,也用通草或琉璃作為材料。據《夢粱錄》記載,宋代杭州城裡,一種羅帛脫臘像生四時小枝花朵,「沿街吟叫撲賣」。諸行市中則有花團、花市和花朵市,主要坐落在官巷裡,其間花作行銷的首飾花朵「極其工巧,前所罕有者悉皆有之」,又以齊家、歸家花朵鋪最負盛名。

南宋李嵩的《夏花籃圖》

南宋李嵩的《冬花籃圖》

二、扈三娘的「一丈青」究竟何意

梁山好漢中,刺青的頗多,魯智深之所以稱「花和尚」,乃是身上有花繡刺青之故。至於燕青的文身更是美不勝收,「一身雪練也似白肉」,「遍體花繡卻似玉亭柱上鋪著軟翠,若賽錦體,由你是誰,都輸於他」。

不僅《水滸傳》,作為其雛形的《宣和遺事》,對綠林好漢們身上的刺青也是不吝筆墨的。日本研究《水滸傳》的學者佐竹靖彥,乾脆把智取生辰綱的晁蓋集團叫作「刺青團伙」

刺青,即文身。宋代又有花繡、文繡、刺繡、錦體等別稱,有時也叫雕題、雕青。雕青包含的範圍較廣,而雕題則專指面部的刺青。

這一習俗可以追溯到殷周之際的泰伯、虞仲,據《史記·周本紀》載,他倆為讓位給弟弟季歷,流亡荊蠻,「文身斷髮」。文身原是南方的風習,據學者應劭解釋,因南方人常與水打交道,故而斷其發而文其身,「以像龍子」,意在模擬同類之形,以「避蛟龍之害」。

唐代以前,史書所載的文身習俗,基本上分布在南方沿海多水的區域,也就是柳宗元詩所說的「共來百越文身地」。唐代以後,內陸人文身就時見於文獻。據《酉陽雜俎》,荊州有個名叫葛清的,通體遍刺白居易的詩句二十餘處,而且來個以畫配詩,人們乾脆稱他為「白舍人行詩圖」。

宋代,男子文身並不罕見,女子刺青基本上僅見於南方少數民族。這是因為南方少數民族大多為越族之後,還保持著「人皆文身」的舊習,以至於「文身老及幼,川浴女同男」,互相欣賞文身之美。據《太平寰宇記》說,宋代海南黎人崇尚文身,並根據身上花紋多少「以別貴賤」,豪富者多,貧賤者少。《嶺外代答》指出,海南黎族女子在成年禮上,就置酒會親友,由女伴為她在臉上親施針筆,刺出細巧的花卉飛蛾,在其間空白處襯上淡栗色的底紋,美艷動人,而身份低卑的婢女卻沒有這樣繡面的資格。

大約晚唐五代以來,中原地區職業兵的文身現像已經相當普遍。他們都是出身低賤,才迫不得已去吃軍糧的,因而刺青的兵士即便熬成將帥,也難免有一種自卑感。

到宋代,軍隊裡文身更是司空見慣。宋初,有個姓張的軍士,「其項多雕篆」,人們都叫他「張花項」。入元不久,蒙古軍看到漢地百姓「手上有雕青者」,認定文身者即原來吃軍餉計程車兵,就「刷充為軍」。這一誤解,也說明了刺青與宋代士兵之間有著剪不斷的聯繫。

也許因為雕青率先流行於行伍,而刺青的武人容易給人以一種剽悍難纏的恐怖感,因而在北方,遲至北宋中期,刺青還是被視為不端之行,其人也往往令人側目。不過,大約到北宋後期,刺青既不再是局限南方濱海或落後地帶的區域性習俗,也不再是軍伍士卒低賤身份的象徵性標誌,而逐步成為流行於民間的一種時尚,開始受到追捧。據《東京夢華錄》記載,宋徽宗晚年,也就是梁山好漢起事前後,東京大街上每有節慶遊藝,少年狎客總是輕衫小帽,跨著馬追逐在妓女隊伍後邊,另由「三五文身惡少年」為他們控御著馬匹,由於這些惡少露出大腿上的刺青,世人戲稱這一馬隊為「花腿馬」。這種風尚在南宋依舊長盛不衰。南宋都城社團中有錦體社,成員即由刺青者組成。[page]

《水滸葉子》中的九紋龍史進

最值得注意的是,刺青風尚已經傳染到了宗室階層。儘管朝廷明令皇室趙姓後裔「不許雕青」,但時尚的誘惑難以抵抗,據嘉定七年(1214)公文,天潢子弟仍然是「文刺者往往有之」。

宋代刺青的花紋五花八門,據《事物紀原》說:「今世俗皆文身,作魚龍、飛仙、鬼神等像,或為花卉、文字。」據《萍洲可談》,「在鄉間見群丐中有刺青眉者」,其法就是「刺墨為眉」,也許是把眉毛刺染得濃黑嚇人。南宋時吉州太和居民謝六「舉體雕青」,名聞天下,他自稱「青獅子」,人們則叫他「花六」。而據《夢粱錄》,當時都城臨安金子巷口有一家名吃,叫作陳花腳麵食店,店主顯然是雙腳刺青的,倒也因此產生了廣告作用和品牌效應。

文身是一種複雜的技藝,需要有一定的醫學知識和藝術造詣。於是,就有專門為人文身的工匠。宋時稱這種高手匠人為文筆匠、針筆匠或文墨匠人,他們往往「設肆為業」,開出了文身的專業店。宋元之際,馬可·波羅到泉州,居然發現印度旅客特多,原來他們「特為刺青而來,蓋此處有人精於文身之術」,其手藝居然名揚海外。

撇開文身在人類學上的意義不談,宋代的刺青似乎更多體現出當時人對男性形體美的一種審美觀

《水滸傳》以燕青為典型,第七十四回寫到泰安州燕青智撲擎天柱時,說他「把布衫脫將下來,吐個架子,則見廟裡的看官如攪海翻江相似,迭頭價喝采,眾人都呆了」,反映的是一般市民對這種健美的肯定。

第八十一回有一段李師師觀看燕青文身的描寫,以女性的視角對這種男性健美表示欣賞:

數杯之後,李師師笑道:「聞知哥哥好身紋繡,願求一觀如何?」燕青笑道:「小人賤體,雖有些花繡,怎敢在娘子跟前揎衣裸體?」李師師說道:「錦體社家子弟,那裡去問揎衣裸體!」三回五次,定要討看。燕青只的脫膊下來,李師師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

刺青,雖在底層民眾中漸被接納,卻依然為士大夫與正人君子所不齒。據《慶元條法事類》規定,官員有子孫蔭補,「無雕青剪刺」也是附加條件之一。紹興末,有個韓之純,平日裡自稱「浪子」,喜歡游娼家,好說黃段子,「又刺淫戲於身膚」,身上還刺著房戲圖,酒一喝高就裸裎示眾,「人為之羞,而不自羞」。他儘管做到荊湖北路轉運判官,但《三朝北盟會編》下筆就說其「輕薄不顧士行之人也」。而據《夢粱錄》,士子參加殿試入東華門時,必定要「搜檢身內有無繡體私文」,方能放行。據《宋季三朝政要》,有個名叫李鍅孫的舉子,少年時喜歡在大腿間雕一種摩睺羅的圖案,這是當時一種土木做的嬰孩玩偶,類似後來的福娃。結果「事聞被黜」,快到手的功名泡了湯。

對於儒家文化影響下的漢族女性,女子刺青基本上是絕少可能的。唯在《青樓集》裡有一條記載,說元代有個藝名叫平陽奴的女戲子,「四體文繡,精於綠林雜劇」。四體文繡,即在雙臂與雙腿上雕青,目的也許正是為了更好地塑造那些綠林好漢的彪悍形象,招徠觀眾。從梁山泊的故事裡,確也不難發現刺青與綠林有著這種瓜葛。

顧大嫂與孫二娘儘管冠以母大蟲與母夜叉的外號,卻絕無有關雕青的描寫。而對扈三娘的最初介紹只說:「莊上別的不打緊,只有一個女將,喚做一丈青扈三娘,使兩口日月刀,好生了得。」敘其出場也僅詩云「天然美貌海棠花,一丈青當先出馬」,對其諢名「一丈青」卻一無交代。但就是這個綽號留下了刺青的蛛絲馬跡。

佐竹靖彥從唐代找到了一條材料,《酉陽雜俎》記崔承寵自少從軍,「遍身刺一蛇」,自右手指尖開始,沿手臂過脖頸,蜿蜒下至腹部,再沿著大腿至小腿而止。據估算,這條刺青蛇的長度大約在一丈左右,佐竹因而推斷「一丈青」應該是指一丈長的青龍或青蛇的文身;而扈三娘身上刺的則應是青龍,與矮腳虎王英恰成青龍白虎之配。

光緒刊本《水滸人物全圖》中扈三娘與王英畫像

三、李師師的真實命運

在《水滸》中,李師師絕對是引人注目的角色。她在宋江受招安中起了穿針引線的關鍵作用,就因為她是「天子心愛的人」。

李師師在歷史上確有其人,與宋徽宗也真有過一段風流情。但《水滸》中的李師師基本上是小說家的虛構。關於李師師,除了宋代筆記野史里的雪泥鴻爪,最集中的材料有兩種。一是南宋平話《宣和遺事》,一是清初著錄的《李師師外傳》,兩者都是與《水滸》相去不遠的小說家言。

相對說來,後者是明季偽作,自不足以徵信;倒還是《宣和遺事》,因說本朝史,總得有基本史實作為敷衍故事的背景與骨幹,去偽存真,還可以沙裡淘金。

孟元老在其《東京夢華錄》裡開列了「崇、觀以來,在京瓦肆伎藝」的群芳譜,其中「小唱:李師師、徐婆惜、封宜奴、孫三四等,誠其角者」,李師師排名第一。崇、觀指崇寧(1102—1106)、大觀(1107—1110),是徽宗第二、第三個年號。徽宗即位時年十九,大觀末年是二十九歲。而這時李師師小荷才露尖尖角,應是「娉娉裊裊十三餘」的年齡。

然而,人們發現在此以前也頗有關於師師的材料。最早可以追溯到詞人張先,他的詞裡有一首《師師令》,從「不須回扇障清歌,唇一點、小於花蕊」,受贈者顯然也是一個歌妓。有人因此認定:《師師令》所贈的就是李師師。張先死在元豐元年(1078),時年八十九歲,就算這首詞是他臨死那年的風流遺作,師師即便還是個豆蔻年華的雛妓,那麼到宣和年間(1119—1125),她至少應該年逾五十,比徽宗將近大二十歲。有研究者就以此為據,試圖否認徽宗與她的羅曼史。但倘若換個思路,倒不難推出另一個結論:當時有相去一輩的兩個師師。

《聽琴圖》中彈琴者,一說即宋徽宗的自畫像

據《李師師外傳》,李師師是汴京染局匠王寅的女兒。在襁褓時,她的母親就死了,父親用豆漿當奶餵養她,才活了下來。當時東京風俗,父母疼孩子,就將其捨身佛寺。王寅也讓女兒捨身寶光寺。到佛寺捨身時,小女孩忽然啼哭起來,僧人撫摩其頭頂,她立即止住了哭。她父親暗忖:「這女孩還真是佛弟子。」俚俗呼佛弟子為師,父親就叫她師師。師師四歲時,王寅犯事,死在牢中。因無所歸依,隸籍娼戶的李姥收養了她,就改姓了李,也入了勾欄娼籍。長大以後,李師師色藝絕倫,名冠諸坊。她的歌喉是眾所公認的,南渡初年朱敦儒有詩云「解唱《陽關》別調聲,前朝惟有李夫人」,說的就是李師師。另據南宋劉學箕說,她似乎還有一個藝名,叫作白牡丹。

據張邦基《墨莊漫錄》說:「政和間,汴都平康之盛,李師師、崔念月二妓名著一時。」可見政和年間(1111—1118),李師師已經走紅。當時,詩人晁沖之正值年少,每有會飲,經常招她侑席。其後十餘年,沖之再來京師,李、崔兩人「聲名溢於中國」,而師師「門第尤峻」,像他這樣的人已無緣叫局而一親芳澤了。

據史書記載,政和六年(1116),「微行始出」,「妓館、酒肆亦皆游幸」。從此,徽宗經常乘上小轎,帶幾個貼身內侍,微服出行。還專門設立了「行幸局」,來為微行張羅忙碌和撒謊圓場。大約宣和元年(1119),有一個叫曹輔的耿直諫官,已在給徽宗的奏疏中挑明:「易服微行,宿於某娼之家,自陛下始。」這個「某娼」,顯然是指李師師。由此推斷,宋徽宗與李師師的關係開始在政和六七年間,到宣和初年已是路人皆知了。

《宣和遺事》還說,宣和六年(1124),宋徽宗「冊李師師做李明妃,改金錢巷喚做小御街」。前者絕無可能,因為冊妃大事,不能不載諸正史。後者則可能是民間的反應,以小御街來稱呼徽宗微行必經的金錢巷,雖是對事實的描述,也隱含著對天子狎妓的一種嘲諷。《水滸》與《李師師外傳》還都說徽宗由地道私幸師師家,這也不可信。從史料來看,徽宗「微行並不避人」,完全不必再修地道暗度陳倉。

左,明楊定見刊本《忠義水滸傳》版畫《月夜遇道君》,描繪了宋徽宗夜訪李師師遇見燕青的場景,案邊坐著的就是李師師。右,明萬曆容與堂刊本《忠義水滸傳》版畫《燕青月夜遇道君》,表現的是同一內容,但構圖卻讓李師師亭亭玉立在道君皇帝的身邊。

數年之後,金人的鐵蹄騰踏在東京城下。宋徽宗倉皇把皇位傳給了兒子宋欽宗,自個兒當上了太上皇,自顧不暇,也不可能再顧及李師師。師師的命運也因宋金戰爭而急轉直下。

野史筆記里頗有關於李師師在抗金戰爭中的傳說。張邦基的《汴都平康記》勾畫了這位名妓精神世界的另一面,說李師師「慷慨飛揚,有丈夫氣,以俠名傾一時,號飛將軍。每客退,焚香啜茗,蕭然自如,人靡得而窺之也」。

據《李師師外傳》,當時河北告急,她向開封府表示,願將徽宗前後所賜金錢「入官助河北餉」。她還輾轉託人向太上皇請求「棄家為女冠」,徽宗給她安排了開封城北的慈雲觀。但不久金軍就攻破了東京,金軍主帥撻懶聲稱金國皇帝也知其名,「必欲生得之」。大索數日不得,最後還是傀儡張邦昌派人找到了她,獻給了金營。李師師大罵:「吾以賤妓,蒙皇帝眷,寧一死無他志。若輩高爵厚祿,朝廷何負於汝,乃事事為斬滅宗社計,今又北面事醜虜,冀得一當為呈身之地,吾豈作若輩羔雁贄耶?」說著拔下了頭上的金簪,猛刺咽喉,不死;折斷了金簪,最後吞金自殺。這是《李師師外傳》安排的結局。

瓦舍勾欄歌樂圖

但據《三朝北盟會編》,靖康元年(1126)正月,尚書省奉欽宗聖旨,對李師師、趙元奴等曾侍奉皇帝的倡優之家和其他藝人「逐人家財籍沒」。這次籍沒,是為了湊齊金帥所勒索的巨額金銀。徽宗賜給李師師的金銀財貨,主要應在這次根括金銀中被籍沒的。當然,以其任俠的個性,主動拿出一部分用於抗金義舉,也不是沒有可能的。次年二月,東京城內包括嘌唱在內的各色藝人一百五十家,被開封府押往金營,「哭泣之聲,遍於里巷」。《李師師外傳》記她怒罵張邦昌,就在這時。

但有足夠史料說明李師師並沒有自殺,其後還活著。

據《墨莊漫錄》說,靖康中,李師師與趙元奴等「例籍其家」,師師「流落來浙中」,由於她的名氣與色藝,「士大夫猶邀之以聽其歌」,然而,國破家亡的打擊,顛沛流離的磨難,她已「憔悴無復向來之態矣」。劉子翬《汴京紀事詩》有詩史的價值,有一首寫到李師師:

輦轂繁華事可傷,師師垂老過湖湘。

縷衣檀板無顏色,一曲當年動帝王。

李師師在籍沒以後,就飄然出京,南下流離,飄零在吳越湘楚之間,謀生的手段依然是「縷衣檀板」,執扇唱曲,卻已無復當年的神采與風光。

其後,李師師不知所終。災難與動亂將她也湮沒了。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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