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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不買首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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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讀書的時候都膜拜過白居易的文章,也曾被「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精神感動和激勵。但是在現代岳母的眼裡,比之現代青年,白居易顯然是不合格的女婿。因為頂著「居天下有甚難」光環的白居易,在住房問題上走了很多彎路。

從收入上來講,白居易是能在岳母面前揚眉吐氣的。這麼說,雖然有點三觀不正,但在岳母動輒逼迫買房的時代,高收入也算是做女婿的一個積極回應。其實白居易買過房子,還不止一處。

33歲時,在陝西渭南農村買了一座宅子,「家去省兮百里,每三旬而兩入」,距離長安約百里,需要在家和單位間奔波。53歲時,在洛陽買了一套房,因為手頭不寬裕,除了支付現金,還搭進去兩匹馬充當購房款。兩次置業。都沒有選擇首都長安。

雖說長安居大不易,但著名人士顧況看了老白的詩文之後不是說「得道個語,居亦易矣」麼。何況,白居易的收入稱得上豐厚。

公元803年,32歲的白居易剛剛參加工作不久,任校書郎,「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餘」,37歲升任左拾遺之後「歲愧俸錢三十萬」,64歲進入中央機關擔任太子少傅時,「月俸百千官二品」。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無論哪一階段買房子都不是問題。何況,以上收入說的都是基本工資,未說祿的部分。

唐代官員的合法收入,主要包括俸、祿、職田和賞賜。唐朝初年,祿沿襲了隋朝末年的制度,對於京官按照品級發放,京外官員沒有。唐代宗在位時,京外官員方獲得同等待遇。

在京兆府任戶曹時,白居易提到「俸錢四五萬,廩祿二百石」。祿是實物工資,多以大米、小米形式發放。不論形式如何,大米也好,現金也罷,即便是公積金,終歸屬於收入的一部分。除了祿,還有職田。據《唐會要》記載,武德元年二月,京內外官員「各給職分田」,京官一品十二頃,二品十頃,依次遞減,到了九品只有二頃。京外官二品十二頃,六品五頃,遞減到九品二頃五十畝。這些地大多出租給佃戶承種,一般每畝租價六斗。如果是京外五品官員,年入糧食四百二十石,差不多有五萬斤,按現在的物價算起來,怎麼著也值十萬二十萬,是很大一筆進項。

俸錢這份基本工資,除了職務提升會漲,隨著物價上揚,也不斷增加,和現在社會普漲工資差不多。當然,白居易從月入一萬六到兩萬五再到十萬,靠的倒不是物價,而是職務晉升。

把上面提到的收入攏一攏,現金、小米、大米、白面……老白一個月裝進兜里的可是不少。其他收入方面,白居易曾為元稹撰寫墓誌,元家饋贈潤筆六七十萬錢。不過老白堅辭不受,實在拒絕不過,拿到手後隨即捐了出去,用於修繕香山寺。年逾七旬時又施捨家財開山挖河,疏通水道,方便往來船隻通行。

本該從來不缺買房錢的白居易,總在長安工作,卻始終不在那裡買房。32歲月入一萬六的時候,「得長樂里故相國私第之東亭而處之」,租住某宰相宅院內的一間屋子。33歲買了渭南農村的房子。工資兩萬五的時候,換租在地段不錯的昭國里。後又遷居新昌里,從長樂里到新昌里,雖然同樣是租房,但地段有改善。

一般來說,談到白居易的房子,都會提到他的《卜居》詩,「遊宦京都二十春,貧中無處可安貧。長羨蝸牛猶有舍,不如碩鼠解藏身。卻求容立錐頭地,免似漂流木偶人。但道吾廬心便足,敢辭湫隘與囂塵。」從詩句來看,白居易似乎對漂泊的生活存有悔意,對名下有京城房產的人艷羨不已。可若是從他的經濟實力和實際行動來看,其實根本不太關心買不買房,買在哪。對於一個拒收數十萬錢潤筆的人,一個捐出家財疏通河道的人,房產顯然不會成為人生的寄託和羈絆。

這個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沒有選擇去過現代岳母眼中那種現實主義的生活。也許,這正是其偉大之處。

2014-01-19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東方白

來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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