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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被警圍反遭控違反「限聚令」 遭法官斥范荒謬 網台主持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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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曾建峯(左下角小圖)當天隻身質疑警方在商場內執法,被警方包圍。(資料圖片)©(網上圖片)

警方檢控涉及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運動被捕者的理由令人大開眼界,一名網台主持早前因隻身進入商場質疑警方的執法行動,被警方票控違反防疫的不得超過4人聚集的「限聚令」,案件昨在法庭開審時,遭法官質疑錯控,更反問警方:「獨自一個人,又何來可以聚集呢?」,批評警方單憑意圖卻在沒有行為的情況下提控,說法荒謬荒誕,最終裁定被告無罪釋放。

被判無罪的曾建峯,去年5月1日在沙田共兩次被控違反限聚令,另一案下月開審,他未知控方到時會否因應法官的批評而修改控罪。

根據案情,去年勞動節假日,有網民號召當天到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Sing」,鎮暴警察高調進入商場戒備及執法,時任網台主持曾建峯隻身到場質詢,被一批警員圍著,另拉起警方膠帶,隔開人群,而膠帶外則多是身穿反光衣和寫上「記者」二字的新聞工作者。另據網上片段,記者在被隔開前,聽到曾建峯質問警方有否作出宣布,而警方則問他是否願意離開;其後,曾被警方以膠帶隔開後,再聽不清他說什麼,但商場內傳來不少市民高叫詛咒「黑警」的口號。警方其後票控他違反限聚令。

裁判官彭亮廷昨(24日)作出裁決時指出,兩名警員稱在商場3樓中庭的被告曾高舉拳頭,向身處4樓的人群叫口號,但現場嘈吵,兩人未能聽清被告的口號內容;被告則聲稱沒有帶領群眾叫喊及示威,只是質詢警方做法。彭官認為,控方已確認被告當時身旁無人,亦沒有手持擴音器和展示橫額,現場警員不能確定被告叫喊口號的內容,警方以略帶不肯定的證供來指控被告帶領4樓約40人高叫口號,屬妄下判斷。

彭官又質疑控方指被告雖獨自一人,但在場大叫,並指指點點,引致他人聚集及附和,在場人士有示威的共同目的,已構成罪行的說法,彭官直指控方錯誤理解法律條文,援引錯誤控罪,因為根據辭典,「聚集」的先決條件是兩人必須走在一起,而被告獨自一人,「又何來可以聚集呢?」彭官續稱,限聚令屬於規管性罪行,法庭不用考慮被告意圖,只需考慮其行為。一般而言,控罪元素包含行為及意圖兩方面,控方卻忽略行為元素,著重被告的動機或意圖,是法律上犯錯,因控罪從來沒有隻涉意圖而不提及行為,「否則思想都會犯罪」,彭官質疑,若控方說法成立,那到商場購物的消費者,即使身處不同樓層的五人亦可能違反四人限聚令?彭官直指控方說法荒謬和荒誕,以違反限聚令作出檢控是十分牽強,裁定被告無罪。

彭官補充,被告承認指罵警員,警方及律政司可考慮以較適合的控罪提控,例如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或阻差辦公罪。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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