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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原副省長劉新雲被決定逮捕

綜合消息,4月份就接受審查調查的山西省原副省長劉新雲8月27日傳出消息,已經被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作出逮捕決定。

據公開資料顯示,劉新雲現年58歲,山東淄博人,其職業生涯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山東省,曾擔任山東濟南市警局長,黨委書記。2018年1月轉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有消息稱,有接近山西官場的人士認為,劉新雲作風霸道,在山西警界名聲很差。而劉新雲被查是2021年開年以來中國政府省級高官中落馬的第七虎。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楚天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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