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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三中全會:將用何方式出台軍委成員人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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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本專欄的上篇文章中已經分析到了相比於對秦剛和李玉超的黨紀處分決定也(小)有可能會被拖延到未來的四中全會上再宣布,筆者相信李尚福最難逃在三中全會公報中就被點名的命運----雖然他的全國人大代表職務至今還沒有被正式宣布「終止」。理由是中共黨章規定: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中央委員會決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所以中央政治局(此前)作出的對撤銷(免去)李尚福中央軍委委員職務的決定,依「法」應該會在三中全會上進行所謂「追認」的。

如果說中共黨章中的如上規定內容早已經出現在從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上即已經公布的「舊版」之中,只是被在習近平親自主持修訂的最「新版」中得以保留而已,那麼習近平於2020年9月28日主持召開的那場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審議批准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可是特別強調了這一條,由此可見判斷他習近平似不至於荒唐到棄自己親自主持制定的這一條「黨法」如敝屣的地步。

[page]當然,在這一點上的習近平尤如當年的鄧小平,事實上是在緊握「槍桿子」的前提下用「槍」指揮黨。但是,筆者還是傾向於相信習近平的「定於一尊」和「黨內民主」的表面流程應該是同時存在的。

話題還是要從1981年6月下旬召開的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說起,是次會議的內容之一是「同意華國鋒辭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請求,選舉鄧小平為中央軍委主席」。半個月後,中共即對外宣布了「楊尚昆為中共中央軍委常委、秘書長,免去耿飈中央軍委秘書長職務」的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的共同決定。而在此之前的1981年3月,耿飈已經被宣布「兼任國防部長」。而這裡所說的「兼任」,並不是指他以「中央軍委秘書長」身份兼任,而是指以當時他正在擔任的行政職務國務院副總理的身份兼任。這一段內容與本文主題無關,在此提及只是為了揭示當年的「老首長」耿飈軍中失勢才是習近平於1982年執意要脫下軍裝,改換仕途「跑道」的根本原因。不然的話,假如耿飈此前軍委辦公會議主持人的身份能夠持續到「對越自衛反擊戰」開打,習近平大概率會」主動請纓」,然後就大概率會被安葬在「麻栗坡烈士陵園」了。

 

1982年9月中旬召開的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上出台的人事決定內容之一是「決定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人選,分別為主席鄧小平和副主席葉劍英徐向前聶榮臻、楊尚昆(常務副主席)。但卻沒有宣布還有哪些人是(普通)中央軍委委員。

在這裡再插一句與本文主題無關的內容,這個近42年前舉行的十二屆一中全會,被會議公報對外明確宣布是「由胡耀邦趙紫陽同志主持」。不過在是次會議上選舉出的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們的排名次序是: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

十二屆一中全會公報發出的半個月後,中共中央決定任命楊尚昆兼任軍委秘書長,副秘書長為余秋里、楊得志、張愛萍、洪學智。同一決定的內容還有「中共中央軍委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不設常委。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常務會議,負責處理軍委日常工作。」

接下來發生的故事很重要,那就是1982年當年的11月26日至12月10日召開的全國人大五屆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統一領導全國的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實行主席負責制。

自此開始了「黨和國家共同設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歷史。按照中共政權自己的權威解釋:中央軍事委員會既是中共中央的軍事機關,又是國家機構的組成部分。國家軍委與黨的軍委是「一個機構,兩個牌子」,其組成人員完全相同。黨的中央軍委與國家中央軍委並存,同時向中共中央和全國人大負責。這種體制,既貫徹了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又適應解放軍已成為國家主要成分的實際,進一步完善了國家武裝力量領導體制。

繼而就是1983年6月召開的全國人大六屆一次會議上選舉鄧小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軍委)主席,並根據鄧小平的提名,決定葉劍英、徐向前、聶榮臻、楊尚昆為軍委副主席,余秋里、楊得志、張愛萍、洪學智為軍委委員。

也就是在這個全國人大六屆一次會議上,張愛萍還被趙紫陽提名為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此前的國防部長,習近平的「老首長「耿飈則被迫轉任二線職務: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而從1982年9月的十二屆一中全會開始至1983年6月的全國人大六屆一次會議產生出新一屆國務院為止的差不多9個月時間裡,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長耿飈已經既不是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成員,當然更不是當時還沒有掛牌的國家軍委成員。

日後對於中共中央軍委和國家軍委這兩個「牌子」的使用場合問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曾表示,對外時一般採用國家軍委名義,方便對接;對內時採用中共軍委名義,因為「黨指揮槍」。

不過各位看官是否看出了「毛病」?那就是全國人大六屆一次會議上決定出的余秋里、楊得志、張愛萍和洪學智這四個(國家)中央軍委委員,並沒有在此前召開的中央全會公報中被宣布為(黨的)中央軍委委員。所以,從那以後的五年時間裡的國防部長張愛萍所任職務的準確表述應該是:中共中央軍委副秘書長、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委委員、國務院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

接下來,1987年11月2日召開的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發布的公報中,軍委成員也只包含(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第一副主席、常務副主席的名單,即主席鄧小平、第一副主席趙紫陽和常務副主席楊尚昆。

(普通)委員都有誰呢?公報中未提,顯然根本就不是是次全會涉及過的內容。

也是和五年前的十二屆一中全會之後隨即發生的故事一樣,十三屆一中全會召開的20多天後,中共中央宣布楊尚昆兼任中共中央軍委秘書長,洪學智、劉華清任副秘書長。

委員還有哪幾位呢?仍未提及。

1988年4月8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鄧小平為(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次日即按照鄧小平的提名,決定趙紫陽、楊尚昆為(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洪學智、劉華清、秦基偉(國防部部長)、遲浩田(總參謀長)、楊白冰(總政治部主任)、趙南起(總後勤部部長)為(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其中的秦基偉是第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也就是說,此時產生的這一屆國防部長是中央政治局委員級別的。

到此為止,別的人不說,單說此前一屆的國防部長張愛萍和此屆的國防部長秦基偉,在被宣布為國防部長和國家軍委委員的之前和之後,就從來沒有被黨的中央全會宣布過其(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的身份。

這種很不嚴謹的狀況是從江澤民上台之後才得到改觀的。不過,在江澤民於1989年6月被鄧小平和楊尚昆親率「駐北京戒嚴部隊」護衛上台之後的當年年底的那次中央軍委組成人員的變化的對外宣布形式,需要特別提醒關注。

1989年11月9日召開的中共十三屆五中全會的公報發表的同時,還分門別類地發布了一份《關於調整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的決定》,內容包括江澤民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楊尚昆任第一副主席,劉華清任副主席,楊白冰任秘書長;免去楊尚昆秘書長職務,免去洪學智、劉華清同志副秘書長職務(其中的洪學智屬於退居二線,於次年初被增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七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並在內部被宣布為黨組副書記)。

而在此之前於當年6月召開的四中全會上,在宣布江澤民上台的同時,還宣布了「鑑於趙紫陽同志的上述嚴重錯誤,全會決定,撤銷他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第一副主席的職務,對他的問題繼續進行審查。」

請注意,這裡的趙紫陽雖然被宣布的是「撤銷……職務」,但仍然被稱同志並同時宣布「對他的問題繼續進行審查」。據此,即將召開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上無論對秦剛還是對李尚福,用這種仍然(或者是暫時)還稱其為同志但要先逐出中央委員會再說的方式進行處理,也是筆者預判的可能性之一。

自江澤民成為黨的總書記兼黨的中央軍委主席之後,便開始了日後所謂黨、軍、政新老交班的「制度化「和「規範化」。

中共十四屆一中全會公報中宣布的中央軍委組成人員,包括了主席江澤民和副主席劉華清、張震,以及(普通)委員遲浩田、張萬年、于永波、傅全有。次年三月召開的第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產生的(國家)軍委組成人員沒有區別。其中的遲浩田同時被宣布為國務院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

自此,黨的某屆一中全會上公布的中共中央軍委成員名單和次年三月召開的某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宣布的(國家)軍委成員名單終於完全一致了。

接下來的故事是,時任國防部長遲浩田於1995年9月在中共第十四屆五中全會上被「增補「為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而同時在這個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上決定的中央軍委成員的變化內容中,還有增補張萬年為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排名遲浩田之前),增補王克(接任總後勤部部長)、王瑞林(時任總政治部副主任)為中共中央軍委委員。

當年12月舉行的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宣布了(國家)軍委成員變化內容,當然與如上完全一致。自此便開始了一段表面上屬於國務院部委的國防部的部長是由中央軍委副主席兼任的一段歷史。

1997年9月19日的中共十五屆一中全會上出台的新一屆中央軍委組成人員中,副主席還是張萬年和遲浩田。委員則是傅全有、于永波、王克、王瑞林。

次年三月召開的第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遲浩田被宣布連任(國家)軍委副主席和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部長。自此又開始了一段國防部長是由黨內的政治局委員和軍內的軍委副主席兼任的歷史。

接下來發生的就是中共十五屆四中全會上再度發生軍委成員變化的情況,包括增補胡錦濤為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增補郭伯雄徐才厚為中共中央軍委委員。

再往後發生的在黨的某屆某次中央全會上出台增補中央軍委成員的例子就是2010年10月18日出台的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中出現了增補習近平為中央軍委副主席的內容。當時的胡錦濤怎麼可能會預想到此舉可謂是為自己掘墓。

綜上所述,只要仍然還以依「正常化「、「制度化」、「規範化」為前提,那麼某屆中央軍事委員會的人員構成被在當屆的某次中央全會上決定其變化,既有明確的黨規可依,亦有或免(撤)、或增的先例可循。據此,無論李尚福的罪名(錯誤)是輕是重,即將召開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議(公報)中居然未出現他的名字是不好想像的。至於董軍在三中全會上被「扶正」的可能性有多大,將是我們本專欄下篇文章的內容。

:本文內容來自「亞洲自由電台」的《夜話中南海》欄目,本期節目由高新主持及播講。)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方尋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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