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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兩萬要派出所同意!中國網民炸鍋

吉林省一家地方銀行被客戶投訴,取款兩萬元以上要派出所同意。此事引發輿論質疑,認為客戶在銀行存款是個人財產,想何時取錢不應受限制。而吉林銀行支行人員解釋派出所此舉是"為防止電信詐騙"。不過,吉林銀行客服表示內部並沒有發布相關取款規定。

近日,吉林銀行長春遵義路支行要求存戶到派出所開證明才能取錢,引發網民質疑。據極目新聞網等多家媒體報導,6月11日,有網友反映,在吉林銀行取款卻被告知需要轄區派出所同意才行。12日,吉林銀行涉事支行以及所屬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均表示,此舉是為了防範電信詐騙,防止居民被電詐。

對此,江蘇網民陸先生本周四(13日)接受本台採訪時,批評銀行對存戶的無理要求。他說:「這個也搞得太離譜了,防詐騙也沒這麼防的。限制轉帳、限制取錢是有的,但是搞得要到派出所去開證明,肯定不合理。因為這是老百姓自己的錢。」

當事網民發布視頻稱,其母親攜帶了銀行卡、身份證等證件,前往長春市吉林銀行取款,被銀行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辦理。該網民說,因另一銀行存款利息較高,其母親想將吉林銀行的錢轉入到另一家銀行,總金額不到10萬元。最終,他們等了很久,派出所審核後,才在銀行窗口成功轉帳。

律師:銀行行為侵犯公民財產權

廣東一位律師陳先生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吉林銀行此舉嚴重侵犯公民的財產權。他說:「這實際上是非法干預儲戶的權利。假設銀行真的是為了防止電信詐騙,銀行出於善意,那麼這種善意是對公民權利的漠視。因為,公民的財產權是公民最重要的權利之一。」

上述內容引發熱議。微博網民「精神病復發」嘲諷說,以後出門也得派出所同意,私自出門就派大白(防疫人員)把你抓到集中營去。還有網民留言說,買衣服超過一千元,建議經派出所批准,以免被誘導消費。另有網民寫道,存款自願、取款自由,怪不得戾氣這麼大。

吉林省長春市的一家吉林銀行存戶取款時,被告知需要轄區派出所同意。(圖源:百度百科)

網民對吉林銀行要求存戶去派出所開證明一事提出質疑。(微博/記者干朗提供)

吉林銀行否認內部出規定支行說轄區派出所要求

極目新聞報導,周三,該支行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根據轄區派出所要求,取款2萬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員向派出所報備,派出所對客戶帳戶核實後,便可以取款。該支行所屬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居民有取款需求,確實需要向銀行說明用途、明細等,銀行會將相關信息提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員核實後方可辦理。

6月11日,吉林長春。有網友反映,其母親在吉林銀行遵義路支行取款,總金額不到10萬元,被告知需要轄區派出所同意才行。

12日,銀行回應稱:此舉是為了防範電信詐騙。

而吉林銀行客服表示,目前銀行內部未出具上述網友提到的相關取款規定,不過有網點應轄區派出所要求有相關規定,具體如何取款需按網點實際情況來辦理。

吉林網民張女士對本台說,這類事情在當地已發生多次:「這事肯定有,在中國這片土地上,無奇不有,只有我們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做不到的。在各家銀行,老百姓丟錢的不少。在銀行,一個老太太存了78萬元,就剩八塊多錢。這種類似事件多極了,網上經常傳出來。」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方尋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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